巫對文明進程的影響
由於巫長期佔據人類階層的最頂端,很多別人幹不了的事兒,都掌握在巫師的手裏。
首先就是醫術!
在古代漢字裏,“醫”有一個從“巫”的異體——“毉”。
這說明,古人身體不舒服,得找“巫”來搞定。
從這個角度上說,魯迅先生的話:“中醫源於巫術”是事實。
畢竟,治病這麼神奇的事情,本身就帶有神祕的色彩。
《內經靈樞五十八篇·賊風》裏有這麼一句話:“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先知其病之所從生者,可祝而已也”。
人類最開始治病的手段都差不多,基本是找一幫穿得五顏六色的薩滿,在你身邊蹦躂。
後來中國人在蹦躂之餘,發現還是灌藥比較靠譜,於是“醫”字下面從“巫”變成了從“酉”(酒)。
巫師給你煮一碗樹根水喝,那是高檔貨!味兒是差了點,得興高采烈的喝!!
要知道,很多人心中無限崇拜的歐洲,長期採用的治療方式是,在你身上開個洞,一邊放你的血,一邊請上帝放過你。
就連美國國父華盛頓(1732—1799)都享受過這種待遇,當時他不過是感冒,有點嗓子發炎。
結果醫生來了,二話不說放了12個小時,活活給放死了。
除了灌藥,巫師還與詩歌、舞蹈有關。
詩最早的用途,不是文青泡妞用的,而是讚美神。
漢字“詩”的演化過程,從上圖中的符號A開始,發展到符號B,再到符號C,最後纔是從“言”從“寺”。
ABC這三個符號,據研究指的是祭祀時,巫師的某種特定動作(音樂、歌詩或舞蹈)。
等到從“言”從“寺”,也表示這是一種有規範的語言表達形式(“寺”最早有規矩之意)。
所以,詩最早一定是用來表揚神、忽悠神的,心愛的菇涼們,您先一邊涼快會兒!
至於歌和詩的情況一模一樣,神還沒享受夠呢,人怎麼可能先享受?
而且,讚美詩歌這種東西,基本都壟斷在祭司手裏,別人想唱都沒機會。
印度佛教出現之前,原始婆羅門教就出現了,最早兩個吠陀版本(梨俱吠陀、娑摩吠陀)都是專門唱給神的。
從這點上看,估計早期祭司選拔時,可能有幾個標準,一是要長得帥,其次嗓子要好,唱歌哇哇好聽。大家都覺得,這哥們去敬神,神肯定能高興!
一來二去,他就從兼職變成了專職,每天不用勞動,就負責神叨叨的唸詩唱歌。
在《梨俱吠陀·原人歌》的等級劃分裏,“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嘴除了吃飯,也就幹不了啥別的事兒了!
從某種程度上說,歌詠的地位之高,甚至對文字推廣產生了抑制作用。
因爲,語言肯定早於文字,而文字的初創期,未必能細緻反映歌詠的所有細節。
這麼“粗鄙”的玩意兒,遭到了印度人的集體唾棄,梵文出現的很早,但寫下來的四吠陀就晚多了。
這個問題反過來想,印度人可能覺得文字“粗鄙”,指不定別處認爲文字充滿“神性”,只能被神享用呢!
如果這推測成立的話,那西藏象雄文發展的怪誕之處,便有了解釋。
很多學者都堅信,公元七世紀藏文產生之前,西藏曾有一種叫象雄文的文字出現。
但詭譎的是,所有象雄時期的墓葬裏,均未發現象雄文存在的實物證據。
這個難以自圓其說的現象,長期困擾着藏史學界,而如果早期象雄文是種“神性文字”,只能被祭司掌握,並專用於歌頌神靈,那便有了似乎合理的解釋。
把專屬於神的東西埋進墳裏,這可是褻神之舉,你兒子還想不想混了?!
於是,這種僅在巫師中流傳的專用文字,便沒有了推廣的價值。
當政局存亡、宗教起落襲來,受衆面太小的象雄文差點絕了種。
巫還和另一件事相關,這就是舞!
當“巫”字演化到了小篆時期,字形變成了一根溝通天地的法杖,兩側各站着一個人。
你當然可以把這哥倆理解爲正在朝拜,但更多時候,敬神的儀式上“跳神舞”是必備的儀軌。
“舞”的古字寫法,是一個人手拎着兩條牛尾(或其他東西)蹦躂。
在商代的龜甲卜辭裏,提到“舞”的時候,十有八九會提到雨,“其舞,(有)雨。”
下雨對種地的兄弟們可太重要了,否則老婆孩子都保不住。
拿着牛尾巴跳呀跳的,說不定神一高興,就下雨了。
這種悅神之舞,從只有祭司跳,到逐漸發展出成套的服飾和麪具,瀰漫着濃厚的儀式感,足夠震懾民衆的心靈。
現在中原地區宗教神舞的痕跡很少了,但在西藏寺院裏,跳神舞依舊是重要的宗教儀軌之一。
每當寺院跳神舞時,周圍鄉鎮的信衆們都會穿上節日的盛裝聚集起來,一起度過這段歡樂的時光。
現在除了帶有表演性質的寺院神舞之外,西藏很多重要事件中,依舊保留着請神諭的環節。
比如,藏傳佛教尋找轉世靈童過程中,便有請護法神降神諭的內容,在降神諭之前,跳神舞是必備的儀軌。
除了這些,“巫”還有什麼和生活相關呢?
戰國大帥哥宋玉曾與楚襄王共遊雲夢澤,楚襄王夢見一婦人,自稱“巫山”之女,二人行極盡歡快之事。
從此,“巫山雲雨”就成了男女間那個啥的代名詞了。
還有沒有呢?當然還有!
漢字“靈”也和“巫”相關,小篆“靈”字的結構是上面一個“雷”,下面一個“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