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類文史 >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州一級有着哪些差異?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州一級有着哪些差異?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1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郡、縣兩級是基本相同的,不過郡的重要性和權力較西漢下降很多。在州一級,則有根本性的差異,東漢的州已經演變成爲一級地方,凌駕於郡之上。至此,中國古代的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制轉變爲州、郡、縣三級制,一直延續到隋朝“廢郡”爲止。 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東漢將京師洛陽之外的地區劃分爲十二個州,各遣刺史一人爲長官。另以京兆、左馮翊、右扶風、河東、河南、河內、弘農七郡爲司隸校尉轄區,稱司隸部。司隸校尉是京官,本職爲監察在京百官諸不法事。東漢時,每每退罷三公均由司隸校尉糾劾所致,所以司隸校尉號爲“雄職”。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州一級有着哪些差異?

皇帝召集朝會的時候,司隸校尉與御史中丞、尚書令三人有單獨的席位,稱“三獨坐”。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屬官有從事、假佐等,另統領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隸組成的武裝警察部隊,司隸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諸州沿西漢漢成帝制度,設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東漢刺史有固定的駐地和官署,糾劾所部太守縣令不必如西漢制度上三公按驗,可以直接罷免之。

改州牧後,兼領軍政,位高權重,有點類似於唐朝的節度使,而管轄地域的廣闊,又不是節度使所可以相比的。與西漢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國,刺探政情,年終回京復奏。不過東漢的刺史不必親自回京,而是派遣屬吏向司徒府報送文書而已。

東漢共設郡國一百零五:王國二十七,司隸部屬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隸部所轄七郡外,王國與列郡均分隸諸州,其中豫州領郡國六,冀州領九,兗州領八,徐州領五,幷州領九,幽州領十一,青州領六,荊州領七,揚州領六,益州、涼州各領十二,交趾領九郡。 [148]

東漢制度,皇子封王,以郡爲國。每國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職如漢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務;相有長史一人,職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職如郡都尉,是主管軍政、緝捕盜賊的軍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職務和漢朝的郎中令相類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僕一人,秩千石,負責王府的車馬訓練與駕馭;治書數人,秩六百石,職如尚書;謁者數人,秩四百石,職務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禮樂長、衛士長、醫工長、永蒼長、祠祀長等,秩皆比四百石。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州一級有着哪些差異? 第2張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師所在,長官稱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負責民政事務;邊郡另置長史一人,秩六百石,負責軍政事務。長史之下有司馬一人,負責具體軍事指揮。

東漢內地不設郡都尉,以太守領兵。邊郡置都尉或屬國都尉領軍並轄縣,地位略與內地較小的郡相仿。如漢和帝永元元年(89年),置西河屬國都尉、上郡屬國都尉;永和十五年(105年)置遼東西部都尉;漢安帝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東漢的縣級地方建制與西漢相同。列侯以縣爲封地則稱侯國,侯國置相一人,相當於縣令或縣長(以侯國大小爲異),相不隸屬於列侯,但負責爲列侯徵收租稅。封國戶數在千戶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滿千戶的,只置庶子一人。

東漢的侯另有鄉侯、亭侯,所封之地各爲一鄉、一亭,這樣的封地轄於所在縣,與鄉、亭相等。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稱邑,置令、長,邑的體制與侯國相當。少數民族聚居地設道,隸屬於郡,多設於巴、蜀等西南地區,以少數民族部落首領爲道的長官。

萬戶以上的縣置縣令一人,秩千石;縣丞一人,掌民政、文書、倉庫;縣尉二人,掌治安。萬戶以下的縣置縣長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縣丞、縣尉各一人。東漢諸縣出產鹽的,置鹽官,負責管理鹽場、鹽礦,徵收鹽稅。出產鐵的縣置鐵官,負責冶煉、鑄造。在手工業發達的縣置工官,負責管理工匠、徵收工商稅賦。

在水產發達的縣置水官,負責管理漁場、徵收稅賦。以上這些官吏不隸屬於郡縣,均隸屬於少府,屬於派出機關。東漢在縣以下的官制與西漢無異,具體可以參見西漢官制。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