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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刑罰分爲哪幾類?什麼是極刑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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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知道宋朝的刑罰分爲哪幾類,接下來小編爲您講解

從宏觀上來看,宋朝的刑罰分爲三大類,分別是:極刑、徒刑和流刑。今天筆者便爲大家重點講講何爲“極刑”,捎帶着聊一些“徒刑”和“流刑”。

所謂極刑,就是死刑的意思,大體可細分爲“絞”、“殺”、“剮”三個小門類。“絞”就是吊死,通常這種刑罰適用於婦女或一些死刑中相對較輕的情況,給罪犯留下一個全屍,這算是宋朝刑罰中“人性化”一面的體現。“殺”就是殺頭,這種刑罰在古代相當常見,所以筆者就不過多贅述了。接下來,着重講一講“剮”這一極刑。

《水滸傳》裏關於武松的情節中,最令人覺得爽快的是哪一段?殺嫂祭兄?鬥殺西門慶?血濺獅子樓?在筆者看來,最過癮的莫過於王婆伏法。

可以說,武大郎乃至武松的人生悲劇都是由這個“老豬狗”引發的。拉皮條、謀財害命的王婆,理應受到千刀萬剮的審判。

“大牢裏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裏,吃了一剮。”

這裏出現的關於處決王婆的描寫,未必會發生在宋朝,極有可能是明朝刑罰的實錄。朱元璋是個眼睛裏揉不得沙子的皇帝,洪武帝對兩類人羣的處罰特別殘忍:

一是貪官;

二是淫婦。

宋朝的刑罰分爲哪幾類?什麼是極刑

只要官員貪污的數額超過五十兩,那麼便要受到“剝皮揎草”的處罰。在當時,全國各地的基層都設有“剝皮亭”或“皮場廟”,將犯罪的貪官剝皮後,還要將其皮做成稻草人,掛在廟裏示衆,名曰“揎草”。明初的法律對待淫婦更是兇狠,若因姦情謀害親夫,非但要被千刀萬剮,還能“享受”到騎木驢的“殊榮”。

雖然王婆死時吃了“一剮”,但這“一剮”挨的絕非一刀那麼簡單。江南一帶的罵人話中,常說某人是“殺千刀的”,這“殺千刀”說的就是剮刑。按照法律規定,必須要剮滿多少多少刀,有些朝代要求一千刀,有些朝代要求三千六百刀。

民間傳說,在明朝每個負責執行剮刑的劊子手,都必須嚴格執行剮的刀數,若剮的刀數不夠,犯人在剮到足夠的刀數之前死了,劊子手就有收受賄賂的嫌疑,這種情況得受到連坐,替罪犯挨完剩下的刀子。所以說,歷朝歷代的劊子手裏,數明朝的劊子手“手藝”最爲高超。

剮刑若有世界紀錄,那麼,有資格領獎的一定是明末魏忠賢的老相好客氏,據說這位與大太監“對食”的客氏臨死前被剮了一萬多刀。猶記得魯迅先生說過類似的話,說:“中國(舊社會)的婦科大夫沒有系統地學習過解剖學,所以根本無從得知孕婦肚子裏的情況,反倒是劊子手對女人肚子裏的器官瞭若指掌。”

以前魯迅的老師講過“宮刑”是男人去世,女人幽閉,魯迅一度以爲去勢是割掉生殖器,幽閉是關禁閉的意思。後來魯迅先生考證了許久,終於知道所謂幽閉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了,就是對一個女犯人動手術,讓她徹底失去生育能力。也難怪古代的醫療技術不過關,原來精力都用在這一發展方向上了。

宋朝的刑罰分爲哪幾類?什麼是極刑 第2張

《水滸傳》裏呈現的這段描寫,雖然沒有談及細節,但明朝、清朝的讀者一定對此種情形心知肚明。到了現在,法治日漸健全,我們只能在一些清末的老照片裏看到剮刑,至於騎木驢就只是存在於傳說中的酷刑了。即便人們聽說過,也絕對沒有見過。

嚴格來說,“騎木驢”並不是“極刑”的一種,而是極刑的“附加刑罰”。“騎木驢”的目標,必須是女性。有資格附加“騎木驢”的,並不是執法官,而是圍觀羣衆。某個女罪犯謀殺親夫,情節極其惡劣,執法者判處其極刑。

在執刑之前,老百姓出於義憤填膺,往往會多給劊子手一筆錢,附加“騎木驢”的刑罰,既能嚴懲罪犯,又能讓圍觀羣衆過過眼癮。倘若潘金蓮沒有讓武松捅死,多半也難逃這一“附加刑罰”。

“木驢”是什麼呢?

簡單來說,是一種刑具。

根據構造的不同,大體可分爲“簡式”與“繁式”兩種。

簡式的工藝水平比較低,製作出來也沒什麼難度。

一段圓木頭,插上四條腿,像一條凳子一樣,就是木驢了。與普通的凳子不一樣的是,凳子的正中央,豎起一根幾寸粗,一尺長的木樁,代表驢的某件器官。女犯人不是淫蕩嗎?驢的傢伙什是所有動物裏最大的,讓你臨死前還能過把癮。

女囚犯往往忍不住這種痛苦,不斷掙扎,爲了防止其掙脫,劊子手還要用釘子將其四肢釘在木驢上,然後帶人擡着木驢遊街示衆。在擡木驢的過程中,必須要用破鑼破鼓敲敲打打,還要用荊條抽打罪犯的後背,強迫她喊“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夥快來看淫婦的下場”云云。

手擡的木驢,雖然能夠取得一定的“表演效果”,但時人卻認爲這種刑罰對罪犯的處罰力度不夠。隨着機械技術的發達,繁式木驢逐漸取代了傳統木驢。所謂繁式木驢,是一種做工相對精巧的刑具。木驢仍是木質的,但是結構已與簡式不可同日而語。

宋朝的刑罰分爲哪幾類?什麼是極刑 第3張

在木驢的四條腿上,分別安裝了軲轆。女犯被遊街時,儈子手只需推動木驢即可,再也不用四人同擡,省時省力。比較關鍵的地方是,每個輪子都連着一套傳動系統,而傳動系統能夠帶動木驢內部的“偏心輪”。在“偏心輪”的轉動下,木驢上的木棍不斷向上推動,上下伸縮。坐在這種木驢上進行遊街的女囚犯,往往人還沒被送到刑場,五臟六腑就已經被木杆搗爛了。

說到這,“極刑”的部分總算說完了,我們再來聊聊“徒刑”和“流刑”。

所謂“徒刑”,其實就是監禁的意思。

有些犯人罪行較重,卻還沒到被判處極刑的情況,那麼便適用於徒刑。徒刑的刑期,通常在三年以上,最多十五年,在有些朝代也有延長到二十年的情況。在古代,不論是“終生監禁”還是“無期徒刑”都是不存在的,囚禁在監獄的罪犯要吃國家的糧食,沒有哪個朝代願意將一位罪犯供養到死。所以,那些徒刑刑期超過十五年或者二十年的,司法機構往往會將其“一刀切”,直接轉換爲極刑。

事實上,在古代超過五年徒刑的罪犯都不多。畢竟,古代不存在“勞動改造”這一制度,把犯人囚禁在監獄裏,意味着國家多了一個只吃飯不幹活的負擔。考慮到國家發展,大多數衙門都會將五年以上刑期的犯人打入死牢,省的浪費米飯。而且,即便被判處了十多年的徒刑,犯人也很難在監獄中活那麼久。若刑期裏遇不上“大赦天下”一類的美事,多半要被殘酷的監獄環境折磨到死。

“流刑”是一種比徒刑更輕的刑罰,這裏面的“流”有“流放”的意思。

所謂“流刑”,就是將犯人押送到邊疆或未經開發的地方,禁止他們回到原籍。被流放的罪犯,往往成爲移民邊疆的常住人口,支援邊疆建設。古代的開發效率低下,所以全國各地未經開發的荒區相當多,發配到這些地方進行建設工作,既可以讓囚犯體驗艱苦的日子,意識到生命的可貴,也能避免他們繼續犯罪——在人跡罕至的不毛之地,想犯罪都不知從何犯起。

宋朝的刑罰分爲哪幾類?什麼是極刑 第4張

《水滸傳》裏高俅在發跡之前,就曾因爲教唆公子哥而被判處流刑,被送到邊疆充當苦役好幾年。宋代實行的是募兵制,所以在一些兵員匱乏的特殊時期,流刑犯也會被髮配到軍營中服役。身強力壯的,會成爲配軍;身體瘦小的,從事一些雜役工作。發配軍營的流刑犯,統稱爲充軍。

流刑根據刑期總共可分爲三種,分別爲一年、兩年和三年。流刑的距離,有千里、兩千裏、三千里三種。時間和距離加在一塊,總共可將流刑分爲九個等級。當然,流刑的時間和發配的地點,存在許多可容“暗箱操作”的地方。

武松犯了罪,被髮配兩千裏,服刑的地點是孟州。從地圖上來看,孟州在河南洛陽東一百多裏(並非山西省的孟縣)。武松從恩州到孟州,要走的路還不到一千里。顯而易見的是,在處理武松一案時,府尹已經法外容情,給他減輕了罪行。

後來,武松還遇到了施恩,在牢城裏過了一段逍遙快活的時光,有酒有肉好不快哉。不得不說,相比於吃了好幾個月苦的林沖,武松服刑時的日子過得安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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