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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在繼位以後,就開始了籌謀哪些富國強兵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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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頊(1048年一1085年),宋朝第六位皇帝,於1067年至1085年在位18年,史稱宋神宗。宋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逝世,其時年不滿19歲的長子趙頊繼位。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宋神宗在繼位以後,就開始了籌謀哪些富國強兵的改革?

當時,北宋建國已有百餘年,國家陷於內外交困的狀況。趙頊急切希望扭轉困局,重建盛世。他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提倡節儉之風,並且從皇帝家開始,率先實行,以表率天下。在營修英宗陵墓問題上,趙頊下詔書說,國家多難,府庫空竭,民力凋敝,正當扶危拯溺之際,事須節省,從而減少了很多開支。治平四年四月,趙頊又下令天下諸州,自今不得再向皇帝貢獻土特產品。

宋神宗在繼位以後,就開始了籌謀哪些富國強兵的改革? 第2張

同時,釋出宮女數十人,減省後苑工匠,官中服飾車輛也都降低標準、減少數量。史載,趙頊在位18年“不治宮室,不事遊幸”,即沒有修建新的宮殿,很少出外遊山玩水。且趙頊不圖虛名,當時有諫官建議將這些事蹟記載下來,以頌皇帝美德,他沒有批准。其在位期間,羣臣屢次奉上尊號,全被趙項駁回,認爲尊號是虛文繁禮,決意終身不受尊號。趙頊力主減輕百姓負擔,與民休息。鑑於差役之法對農民損害很大,降詔令羣臣和庶民議論差役利害。

宋神宗在繼位以後,就開始了籌謀哪些富國強兵的改革? 第3張

在其繼位的第二年,即熙寧元年(1068年),開始籌謀旨在富國強兵的一系列改革。首先,針對“用度太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幾溢,軍旅不精”這五個弊端,設立裁減國用局,討論如何裁減浮費。他又力排衆議,起用主張改革的王安石爲參知政事(副宰相)委王安石主持變法。時過四個月,就頒佈了“均輸法”,以求實現從豪商富賈手裏“稍收輕重斂散之權歸於公上,而制其有無”,“便轉輸,省勞費”,“去重斂,寬農民”。同年秋季,制定了“青苗法”。

災荒期或青黃不接時,由各級政府出錢貸給農民,只有二三分的低息,以使農民免遭高利貸的盤剝。十ー月,又頒降了“農田水利約束”,在全國範圍內大搞水利建設,以振興農業。十二月,又制定了“免役法”草案,於第二年冬季先在開封地區試行,經過完善、充實後,於熙寧四年(1071年)十月須行全國。民戶按田產數量多寡交納免役錢,政府用這些錢僱人充役,以使百姓免遭破家之害。熙寧五年(1072)三月,公佈了“市易法”。

凡商旅、民間貨物滯銷而不售者,官府出錢以平價收購,以促進流通,抑制富商大賈對市場的操縱。同年八月,又公佈“方田均稅法”,查田畝數量,辨土質肥,明產權歸屬,定稅多寡,清除“詭名挾佃”“隱產溫稅”和”產去稅存”等弊端,以保證國家的賦稅征斂。元豐三年(1080年)至五年,趙頊又親自主持了官制改革,對唐末、五代以來形成的一套政治體制進行了全面調整,政府體制恢復了三省六部制;在任官制度上,建立了一套較爲完備的官、職、差體制。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趙頊在即將滿37歲的時候,過早地結束了他忙碌的一生。他在位期間的舉措,對拯救趙宋王朝起了極爲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他用人不專,兩次罷免主張改革的王安石,使得他的政績未能達到應有的高度,在他死後新法被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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