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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一城令簡介 一國一城令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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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一城令是日本在元和元年(1615年)閏6月13日由江戶幕府所發佈的命令。在一國(此處的“國”是指令制國,或大名的領國(之後的藩))中,由大名所居住作爲政廳所在的城只能保留一個,其餘的城必須全部廢除。

體例

在一個令制國由複數的大名分割領有的情形下,各大名各有一城(例:伊予國的大洲城、松山城、宇和島城等)、一個大名家領有複數的令制國時,領有的各令制國各有一城。(例:藤堂家的津城(伊勢國)、上野城(伊賀國))

一國一城令簡介 一國一城令的利弊

 例外

 此一法制並非畫一的實施,而是有彈性的運用。

毛利家的例子

毛利家擁有周防國、長門國兩令制國,但只有一城。根據山本博文所著“江戸お留守居役の日記”記載,毛利家向幕府報告保留長門國的萩城,巖國城受到廢除,而幕府的反應是“毛利家有周防國與長門國兩國,因此周防國的巖國城應該沒有廢除的必要。(毛利家は周防國、長門國の二國だから周防國の巖國城まで破卻する必要はなかった筈)”。毛利家內部基於支藩統制上必要,因而先行廢除。

 其他例外

仙台藩白石城與熊本藩八代城等,雖爲大名的家臣,但因對幕府有功績,其子孫的居城例外不屬於廢城的對象。

秋田藩的大館城與橫手城(於戊辰戰爭中燒燬)屬於對象外,包含久保田城在內,被允許擁有3城。這是屬於大大名的佐竹氏轉封至秋田的抵押,亦有一說爲政情不安定地區被允許擁有城池。

實施的意義

此後原先在安土桃山時代數量約3000的城遽減至300,結果家臣團與領民進一步聚集於城下町。 其目的是德川家爲了強化支配全國而加強統制大名的勢力,特別是在外樣大名較多的西國實施較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