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類文史 > 白馬之戰關羽 白馬之戰在今天的何地

白馬之戰關羽 白馬之戰在今天的何地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0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白馬之戰發生在漢獻帝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襲斬袁紹大將顏良的一場作戰。

白馬之戰,發生在今日滑縣境內。據《三國志》記載,袁紹派大將顏良進攻白馬(今滑縣東北),曹操採納荀攸之計,引兵先到延津,佯裝渡河去襲擊袁紹後方,準備乘袁紹分兵應戰之機,再以輕裝部隊回襲白馬。袁紹不知是計,果然派出大量的軍隊前往延津應戰。荀攸之計的成功實施爲曹軍奠定勝局。

曹操立刻派遣張遼、關羽突襲白馬。顏良爲“一夫之勇”,不善統兵,倉促應戰。關羽刺死顏良於萬軍之中,白馬之圍遂解。

背景

漢獻帝初平元年(190年)前後,東漢陷入羣雄割據狀態。經過數年的重組和兼併,華北被兩位軍閥以黃河爲界一分爲二:顯赫的袁紹在河北,他的舊盟友曹操在河南。顯然一場衝突在所難免,雙方都迅速聚集軍隊在黃河沿岸防守。

當時,白馬在黃河南岸,對面即軍事重鎮黎陽。白馬和黎陽間的渡口作爲袁、曹領地的南北通道,極其重要。八月(199年9月8日-10月7日),曹操親自進軍黎陽近郊誘敵,讓東郡太守劉延屯白馬,以使曹操軍在第一線防禦袁紹時能對袁紹的堡壘一目瞭然。曹操又把注意力轉移到南面具有地利的官渡,於是守禦白馬只剩延緩敵軍渡河進軍的意義了。

曹操還在附近的延津安排了于禁的兩千軍隊,回師許昌作進一步備戰。漢獻帝建安五年(200年)正月(2月3日-3月2日),曹操撲滅了劉備在徐州的叛亂後,重返官渡前線。

過程

白馬之戰關羽 白馬之戰在今天的何地

  袁紹

漢獻帝建安五年(200年)二月,袁紹派將領顏良率郭圖、淳于瓊渡河攻劉延於白馬,自己留在黎陽後方作渡河之勢。此前,謀士沮授反對讓顏良主攻,稱他雖勇卻性急,不可單任,但他的意見被袁紹忽略。

劉延白馬的小股駐軍顯然進行了一些頑強抵抗,這場圍攻歷時至少三十二天直至四月(5月2日-5月30日),促使曹操率軍解白馬之圍。如果曹操曾認爲白馬可以放棄,那麼他已經被劉延的頑強抵抗贏得的時間和對回覆人力、物力和士氣的需要所鼓舞了。

因來自黎陽的袁紹軍多於曹操軍,曹操軍師荀攸建議聲東擊西,分割袁紹軍,消滅無備的顏良。曹操依計而行,進軍延津作渡河攻袁紹後方狀。袁紹見受到威脅,從黎陽分兵向西沿黃河北岸防禦,中了計。曹操迅速率輕騎兵東進白馬,在前哨以西十里遭遇了驚駭的顏良。曹操命張遼和劉備兵敗徐州後新降的關羽爲先鋒。關羽遠遠望見顏良麾蓋,殺入軍中,斬其首而還。白馬之圍遂潰。

後果

白馬之戰關羽 白馬之戰在今天的何地 第2張

  曹操

白馬得勝後,曹操認爲在白馬的前哨守不住,將其中的人和軍備向西運往延津。袁紹渡河追擊,在黃河南岸攻擊運糧車隊。由此引發了延津之戰,這支劫掠糧食的軍隊被誘入曹操設下的埋伏,袁紹的又一名將文丑被殺。曹操大挫敵軍銳氣,順利撤回官渡。他早已準備在官渡決戰了。

關羽因功被封爲漢壽亭侯。但他認爲殺顏良幫了曹操的大忙,足以回報曹操的厚待,放棄了曹操的全部賞賜並留書出走,重歸劉備。曹操敬慕關羽的忠誠,不許部將追趕。

此戰,曹操從被動中力爭主動,指揮靈活,用聲東擊西計,突襲成功。曹軍初戰告捷,有利於官渡之戰發展。三國時期,曹操和袁紹之間的“延津之戰”,與“白馬之戰”一起被歷史學家稱爲官渡之戰的“前哨戰”。

 文學形象

羅貫中的歷史小說《三國演義》在第25章提及了白馬之戰,敘述如下:

顏良率先鋒軍10萬,攻劉延於白馬。劉延屢次告急,曹操派15萬軍隊兵分三路解白馬之圍。關羽新降曹操並得了很多賞賜,希望參加對顏良作戰以回報曹操的厚待,但曹操並不認爲非用關羽不可。曹操親率5萬迎戰顏良,但被顏良部下精兵整齊的陣勢所震懾。呂布舊將宋憲、魏續相繼請求與顏良單挑,都很快被殺。徐晃出馬戰顏良,大約二十合後敗走。雙方休戰。

在謀士程昱建議下,曹操猶豫地召見關羽,怕他一旦回報了自己的善待就會離開。次日,顏良軍列好陣,關羽陪曹操坐在小山頂向下看,遠遠看見了顏良的麾蓋。關羽跨上赤兔馬衝入敵軍。顏良未及回擊,即被關羽所殺。關羽割下顏良首級綁在馬脖子上,順利返回。顏良軍士氣大損,陷入混亂,爲曹操提供了進攻的機會。曹操在白馬之戰中獲勝,殺敵軍無數,還劫奪了很多物資

點評

此戰,曹操從被動中力爭主動,指揮靈活,用聲東擊西計,突襲成功。曹軍初戰告捷,有利於官渡之戰發展。三國時期,曹操和袁紹之間的“延津之戰”,與“白馬之戰”一起被歷史學家稱爲官渡之戰的“前哨戰”。

李筌:“曹公北救延津,荀攸曰:‘今兵少不敵,分兵勢乃可。公致兵延津將欲渡,兵向其後,紹必西應之;然後輕兵襲白馬,掩其不備,顏良可擒也。’公從之。紹聞兵渡,即留,分兵西應之。公乃引軍行趨白馬,未至十餘里,良大驚來戰。使張遼關羽前進擊破,斬顏良,解白馬圍。此乃示以遠形,而近襲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