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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創建分封制是形勢所迫,爲什麼這麼說?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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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國歷史上繼商朝之後的第三個奴隸制國家,分爲西周(前1046-前771年)和東周(前770年-前256年)兩個時期。周王朝一共傳國君32代37王,享國共計790年。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柳宗元在其《封建論》一文中曾說道:“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

柳宗元這番話,有一處也許與史不符。在現代學者們看來,西周之前的夏商時代,東亞大陸還處於方國政治時代;也就是說,西周之前,分封制(封建制)還沒有出現。但他對於封建制之所以出現的結論——“勢不可也”,卻基本符合史實。那麼周人爲什麼創建分封制爲何會是形勢所迫呢?

在商周之交,周人與商人很早就產生了裂痕,雖然表面上和諧共處,但私底下週人早就下定了推翻商王朝的決心。可週國與商國的實力對比,卻有着雲泥之別。周人稱呼商國,都稱之爲“天邑商”、“大邑商”,從這兩個稱呼上就可看出周人對商人的仰視態度。後來武王伐紂取得成功,但周人首次東征的政治成果並不穩固:不但商人舊族沒有徹底心服,天下其它很多實力派方國也並非順勢就臣服於周。按張蔭麟先生所說:“殷都的陷落和商朝的覆亡,只是周人東向發展的初步成功。商朝舊諸侯的土地並不因此便爲周人所有,而且許多舊諸侯並不因此就承認武王爲新的宗主。”

周朝創建分封制是形勢所迫,爲什麼這麼說?

所謂的“舊諸侯”,其實大多是在商代各自割據一方的自治方國。商人統治天下時,依靠強大的宗教思想並輔以實力來控制住了這些方國。但依靠宗教思想來控制衆多方國的方式,顯然並不穩固。商代社會,其實更像是一個不穩定的部落聯盟或是方國聯盟。周人之所以能以弱勝強、推翻殷商統治,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商紂王自絕於同盟:不但在商王室內部大肆殺戮,還執政殘暴疏遠了衆多方國。最終商紂王成爲了獨夫民賊,才被周人順勢推翻。

消滅暴君商紂王確實是衆望所歸,可殷商舊族、以及衆多方國,憑什麼要承認弱小的周國爲新的宗主?這就是周武王伐紂成功之後的天下大勢:雖然紂王已死,可殷商舊地的遺族及衆多方國並沒有臣服於周,甚至多數還對周人的征伐充滿了怨恨!這樣的形勢之下,不要說郡縣制,連分封周人都不敢大規模進行。

首次東征成功之後,周武王主導了第一次分封。可這次分封的對象,卻大多是古代聖王后裔——如黃帝、炎帝、堯、舜、禹等等古代帝王的後人。這種分封,顯然“統戰”意味更濃:這些先王之後,大多都已佔據了一塊地方自成方國,周人不過是順勢承認其合法佔有,在名義上將這些方國納入周王國體系。除此之外,周王室還在內部進行了分封,但僅限於核心親信:如姜尚、周公、召公、霍叔、管叔、蔡叔等等。這些親信的分封都是周人原來已經佔領之地,並不涉及殷商舊地。如周公之後首次分封就是在河南魯山附近,並非後期魯國所在地。這種分封是爲了激勵功臣,但範圍並不大。

周朝創建分封制是形勢所迫,爲什麼這麼說? 第2張

周武王駕崩後,原本就不服氣的殷商遺族趁機煽動霍叔、管叔、蔡叔起來造反,這讓新生的周王國頓時陷入極其危險的境地:在外部,殷商遺族大規模叛亂;在內部,不但“三監”甘心與殷商遺族聯合,連尚在鎬京的周人都對周公旦執政心存狐疑。外部敵人強大,內部的首腦卻是新人,其權威還未得到衆人認可。一不小心,周王國就可能立刻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爲了平叛,周公旦力主主動出擊,進行二次東征。但因威望不足,遭到了周國內部衆人的強烈反對。甚至在周公旦占卜得出了吉兆後,衆多周人仍然是反對聲不斷。

最終,還是周公旦乾坤獨斷,堅決主張出擊,周人的二次東征才得以實施。

外部敵人不但包括殷商遺族,還有東夷、淮夷及其它原本就不服從於周人的衆多方國。這些反叛勢力分佈廣泛,人口衆多,很難在短期內控制住局面。內部臣民,大多不信任周公旦能力,不斷地向他的執政權威發起挑戰,讓周公旦的執政寸步難行。如此情形之下,在二次東征之初,周公旦常常是“一飯而三吐哺,一沐而三捉髮”——每天都是火燒眉毛,每天都得四處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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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徹底終結這種被動救火的困局,周公旦纔不得已祭出了分封大旗:將天下反叛之地按人頭分封給親戚與功臣,鼓勵他們以武力去佔領、征服這些地方。作爲回報,得到分封的諸侯能合法地佔有這些地方,並可世襲傳承!所以,錢穆先生評價這次分封,就說:“西周的封建,乃是一種侵略性的武裝移民與軍事佔領!”而周王室推出這次分封的目的,就是爲了激勵廣大功臣親戚,充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以分擔周王室平定叛亂的巨大壓力。

最終,憑藉分封制,再加上藉田制對商人底層的巨大吸引力,周公旦在短短數年內就平定了商人叛亂,取得了二次東征的徹底勝利!

就在二次東征的過程中,分封制正式成爲周人的一項基本制度。這就是分封制之所以會出現的“勢”:需要充分激發內部積極性,以徹底戰勝強大的外敵!

郡縣制的雛型,最早是出現在春秋初。楚武王熊通在殺死侄兒篡位成功後,在對外擴張的過程中逐步創立了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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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武王能成功創立縣制,存在內外兩大條件。

在內部,楚國公族勢力強大,向心力較強。楚武王能順利殺死侄兒成功篡位,證明了公族勢力對楚武王十分信任,不需要再另外推出特殊政策來籠絡他們。楚國內部人心較爲統一,這是楚武王能創立縣制的內部條件。

在外部,楚武王篡位之時正逢西周覆滅、周王室剛從“二王並立”的內耗中走出不久,處於極度虛弱狀態;東周其它諸侯國羣龍無首,還處於一盤散沙狀態。對原本就在南陽盆地內實力超羣的楚人來說,這無疑是個絕佳的擴張機遇。

內部沒有掣肘勢力,外部又無強大敵人,所以楚武王在反思了分封制的種種弊端後,在滅了權國後,果斷地改權國爲權縣,正式創立了縣制。與分封制相比,縣制的最大優勢在於加強了中央政權對地方分權的控制力度。

縣制的創立,是春秋政治家們在面對西周覆滅的亂局時,深刻反思分封制弊端後作出的一次改革。從楚國在春秋早中期的瘋狂擴張來看,這次改革無疑是相當成功。到春秋中期,因爲長期推行縣制,楚靈王才能自豪地向下臣炫耀:“昔諸侯遠我而畏晉,今我大城陳、蔡、不羹,賦皆千乘,諸侯其畏我乎?”

楚國之後,郡縣制還經歷了相當長時間的優化才最終成型。在加強中央集權這點上,郡縣制確實比分封制更具優勢;但其劣勢,卻是對於屬下的激勵效應要弱於分封制。因此,以周武王所面臨的天下大局,在當時推出郡縣制的時機並不成熟。當時周人實力弱小,如果不能有效地激發內部的積極主動性,還如何來爭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