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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建立之初 漢朝爲什麼施行的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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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初期實行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決定的。

漢朝建立之初,基本上“漢承秦制”,其多種政治制度都是略加改動的沿襲秦朝的制度。政治體制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後,每朝每代都是沿用並加強中央集權,漢朝當然也不例外。但是漢朝初期實行的是郡國並行制,也就是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這是爲什麼呢?

漢朝建立之初 漢朝爲什麼施行的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漢高祖

需要說明的是郡國並行制也就是在漢朝初期實行,爲了加強中央集權,漢朝的漢高祖、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經過幾代的努力,對分封政策不斷進行調整,對封國進行不同的處理,使封國不斷郡縣化,從而達到逐步加強中央集權的目的。

異姓封王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七國融合的問題,只是將秦國的政治制度複製到了其他六國,六國百姓根本就無法認可,特別是六國貴族遺民總想着復國。所以當時郡縣制的實行根本就達不到想要的效果。

漢朝建立之初 漢朝爲什麼施行的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第2張

漢文帝

秦的暴政激起的農民起義爆發後,起義運動逐漸演變爲六國的復國運動,六國遺民重新建立自己的國家合力攻秦。秦朝滅亡後,聯合滅秦的各諸侯王又開始了兼併戰爭,發展勢力最強的就是劉邦的漢軍和項羽的楚軍了。

在後來的楚漢戰爭中,劉邦爲了戰勝項羽,增強實力,不得不分封和承認一些異姓王侯。比如楚王韓信(先爲齊王)、趙王張耳、韓王信、樑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燕王盧綰。

同姓封王

劉邦建立西漢後,依照秦制,各地實行中央直接管轄的郡縣制。這樣就形成了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郡國並行制。各諸侯王佔據大片土地,且擁有極大的獨立性,對中央政權存在着很大的威脅和挑戰。

漢朝建立之初 漢朝爲什麼施行的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第3張

劉邦

劉邦當初分封異姓諸侯王也是無奈之舉、權宜之計,現在政權穩定了,這些諸侯王卻成了最大的隱患。劉邦用了七年時間以諸王謀反爲藉口,採用分化、拉攏、消滅的手段剷除了所有異姓諸侯王。

消滅異姓王后,劉邦總結秦朝滅亡的原因是沒有藩王輔助,以至於起義爆發時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平亂,所以他分封了一大批劉氏宗室子弟爲諸侯王,將他的兒子、兄弟、侄子分封在原山東六國的地盤上建立國家,希望這些同姓諸侯王能夠鎮守一方,拱衛中央政權。

七國之亂

相比異姓諸侯王,同姓諸侯王雖然也擁有較大的實力和獨立性,但他們對中央和劉家天下的威脅畢竟少了許多,而且在劉邦去世呂后專權時,這些同姓諸侯王對於政權迴歸劉氏子孫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封國和郡縣相互交錯並存的政治體制,對各諸侯王之間的相互聯合也起到了一定的抵制作用。

漢朝建立之初 漢朝爲什麼施行的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第4張

漢武帝

漢朝初期全國共有五十四個郡,中央直轄的不過十五個郡,諸侯國就佔了近四十個郡。當時總人口大約1300萬人,諸侯國就有850多萬人。漢朝建立之初,因爲常年戰亂的影響民生凋敝,因此劉邦採用黃老道家的無爲而治作爲政府的治國思想,無爲而治就是減少政府對百姓的干預,讓老百姓休養生息。而這一措施確實使得漢朝國力大增,但是諸侯國的國力增長速度則遠超中央朝廷,中央朝廷還要負責全國軍事力量的供給,相比而言,諸侯國的賦稅遠低於中央朝廷。

南方的有些諸侯國國內有銅礦,可以直接採礦鑄錢,再加上靠海的魚鹽之利,根本就看不上農業那點稅收,甚至有些諸侯國直接就取消了農業稅收。這對中央統治下的老百姓有着極大地誘惑力,加上無爲而治的治國理念,大量郡縣的老百姓舉家遷往諸侯國,使得諸侯國實力大增,諸侯國獨立的傾向也越來越明顯。

基於這些原因,漢景帝時採用御史大夫晁錯的建議實行削藩,結果引起“七國之亂”。

漢朝建立之初 漢朝爲什麼施行的是分封制和郡縣制 第5張

漢景帝

加強中央集權

七國之亂平定後,各諸侯王的勢力也被大大削弱,漢景帝趁此機會採取了一些列削弱和控制諸侯國的措施和辦法,使諸侯王失去了掌管其國的權力,諸侯國也逐漸郡縣化。

漢武帝時繼續實行削弱封國的措施,頒佈“推恩令”,大國變小國,又利用各種機會對諸侯國實行削爵、奪地、除國。實際上漢朝初期實行的郡國並行制已經逐漸慢慢演化成單一的郡縣制,由此中央集權空前加強。

綜述

總之,漢朝不是一直都是分封和郡縣並行的制度,它是有一個逐漸演化的過程的,從分封和郡縣並行的郡國並行制演化成單一的郡縣制,加強了中央集權。而分封和郡縣並行的制度也只不過是一個過渡階段的制度,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和歷史環境決定的,是漢高祖劉邦爲了爭取政權和穩定政權的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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