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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小吏勒索清朝大將軍,大將軍爲什麼還很高興?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7.9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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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福康安的故事,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將軍福康安盡收西藏失地,廓爾喀求和稱臣。乾隆皇帝非常高興,厚加賞賜。福康安凱旋,徵廓爾喀一應軍需費用交戶部報銷。有一天,他卻收到了戶部一名書吏的名帖,以賀喜爲名,要求賞賜萬金。

福康安當時已是一等公,又剛立下開疆拓土之功,正如日中天。一名小小的書吏既無官銜,又不在編制之內,居然敢來索取賄賂,福康安大怒。

一名小吏勒索清朝大將軍,大將軍爲什麼還很高興?

據說那天,那名小吏鎮定自若地向暴怒的福康安申述了自己索取賄賂的理由:“軍需用款多至數千萬,賬冊太多,必須多添人手,日夜加快辦理,若幾個月內完成,全部上奏,皇上剛剛賞賜了戰功,必然高興,馬上就準了。倘若您不給錢,僅就我們戶部人手來分批陸續報銷,沒有三四年不能了事。拖拖拉拉皇上看得煩了,肯定要責問,輿論攻訐也趁機而入,必興大獄。”福康安聽後大爲讚賞,馬上下令賞賜兩萬兩。

所謂“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在一地任職的時間很短,而胥吏卻幾乎世代沿襲當差,所以新官上任往往要“以吏爲師”,向這些小吏學習如何辦理政事、處理公文。當時辦理文牘,往往是官員交給書吏,書吏去查閱案例、法律,寫完之後呈給官員,官員只是簽字蓋章而已。

康熙五十年(1711年)三月,著名的桐城派文學家方苞因《南山集》案株連,被關在刑部獄。方苞曾親眼看見,三個和他一起被拘捕、受到拷打審訊的人,其中一個給了獄卒30兩銀子,被打傷了骨頭,病了一個多月;另一個加倍給錢,只傷了皮肉,十來天就好了;還有一個給了六倍的銀子,當晚就可以行動如常。獄卒對此振振有詞:“如果不區別對待,誰願意多給我們錢呢?”

一名小吏勒索清朝大將軍,大將軍爲什麼還很高興? 第2張

尤其讓方苞驚詫的是,刑部的老吏居然在家中私藏官印,擅自更改公文。當時有兩兄弟把持公倉,按律當立即處決。獄吏對他們說給一千兩銀子,就可以讓他們活命。他另外準備份奏章,用從犯中兩個單身漢的名字換了兩兄弟的名字。同夥的獄吏認爲不妥,怕欺騙不了主審官。而這名獄吏卻笑道:“倘若主審官上奏,我們是死路一條,他也會因此被撤職,他不可能爲了兩個犯人的命丟了自己的官。”這件給犯人調包的事居然辦成了,主審官也發現了獄吏的所作所爲,但始終不敢追究。

嘉慶年間,工部書吏王書常隨身攜帶假印,冒名支取國庫錢財。皇帝下令修建工程,他便捏造高官姓名,重複向戶部支取白銀近千萬兩。按照規定,工部支領銀錢,必須各司簽押完畢,告知戶部的相關部門,經過度支大員複覈,才能發派。然而各部的小吏早已狼狽爲奸,專門等候官員們談笑會飲之時,將故意書寫潦草的文書呈上,官員無心細看,便隨手籤畫,於是這些小吏得以趁機牟取暴利。

至於官員升遷任命,也有小吏從中挑弄。吏部的書吏得利最多,因爲官員補缺、晉升都要經過吏部的審覈,這些書吏就按照官位油水的多少索取賄賂,如果不給,便尋找理由駁斥或延誤辦理。於是得到任命就要賄賂小吏,便成了官場規則。

晚清文史學家、曾做過監察御史的李慈銘曾說:“京城的官員大多貧困到快不能生存,而這些書吏財產過億,衣食享用,堪比皇帝。”

嘉慶皇帝曾經對這種局面怒不可遏,但是面對如此盤根錯節的集團,他也毫無辦法。胥吏之害,直到清朝滅亡也未能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