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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祁簡介:北宋時期官員,曾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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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國歷史上繼五代十國之後的朝代,傳九位皇帝,享國167年。與南宋合稱宋朝,又稱兩宋,因皇室姓趙,也稱趙宋。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宋祁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選郎 。祖籍安州安陸(今湖北省安陸市) ,高祖父宋紳徙居開封府雍丘縣 ,遂爲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權縣)人 。北宋官員,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詞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與兄長宋庠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詞語言工麗,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範鎮爲其撰神道碑。

天聖二年進士,宋祁初任復州軍事推官,經皇帝召試,授直史館。歷官龍圖閣學士、史館修撰、知制誥。曾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新唐書》大部份爲宋祁所作,前後長達十餘年。書成,進工部尚書,拜翰林學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諡景文。

宋祁簡介:北宋時期官員,曾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

人物生平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時任御史中丞的高祖宋紳,因其言語不當而獲罪,被罷免其官,遂舉家遷於雍丘縣雙塔鄉(今河南商丘民權縣)。

北宋天聖二年(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於是定宋庠爲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小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宋祁初爲復州軍事推官,後經孫奭(shì)推薦升任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殿試之後授予直史館,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又升遷爲尚書工部員外郎,修撰《起居注》。

寶元二年(1039年)宋祁改擔任鹽鐵句院,知制誥,升遷爲天章閣侍制,判太常禮院,至國子監。在西北邊境戰事財政都吃緊的情況下,他寫下了關於“三冗三費“的上疏。

慶曆元年(1040年),因其兄宋庠與宰相呂夷簡不合被罷相之事,被貶爲知壽州(今安徽省鳳臺縣),後至陳州(今河南淮陽縣)。

慶曆三年(1043年)回朝,擔任龍圖閣學士、史館修撰,奉皇帝的詔令同歐陽修合修《唐書》,前後歷時十七年。

慶曆六年(1046年),宋祁升爲右諫議大夫,出任羣牧使。

宋祁簡介:北宋時期官員,曾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 第2張

慶曆八年(1048年),再次擔任翰林學士。

皇祐元年(1049年),宋祁因張貴妃冊封之事被貶知許州(今河南省許昌市)。數月後又被召回,爲侍讀學士,史館修撰,升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貶知亳州(今屬安徽省)兼集賢殿修撰。

皇祐五年(1053年),又調知成德軍(河北省正定縣)升爲禮部侍郎。又調到定州(河北省定縣)。皇帝加封他爲端明殿學士,特地升爲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佑四年(1059年),從益州回京後被授於三司使,後因包拯等上書說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沒能上任。之後皇帝加封他爲龍圖閣學士,知鄭州。

嘉佑五年(1060年),《唐書》修撰完畢,宋祁被升爲左丞、工部尚書。

嘉佑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學士承旨,復任羣牧使。

嘉佑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於東京,卒後諡號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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