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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處理大明朝貪官的手段:全面徹底!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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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的登位史,一直是千古傳奇。他徹底印證了陳勝吳廣所言,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他上位之後雖然暴戾的品性,惹了不少民怨。但他清肅貪官有力,爲大明江山穩固打下良好基礎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朱元璋治理貪官都有哪些手段?

朱元璋處理大明朝貪官的手段:全面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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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建國之後不久,官吏貪贓枉法的事到處發生,爲了鞏固自己的統治,朱元璋想出了一個懲治貪官污吏的辦法。他讓各府、州、縣和衛所在衙門的左邊,修一座小廟,裏面供土地衝,在官衙大堂公座的左邊,懸掛着一個人皮揎滿草的袋子,叫“皮草囊”,據說全國都是如此。土地廟到處都有,爲什麼這座小廟必須修在官府衙門的左面呢?原來這廟是扒貪官皮的場所,因此人們叫它“皮場廟”。

  用這種手段懲治貪贓枉法的官吏,是很殘酷的,儘管也說明了朱元璋對貪官污吏的憤恨心情。

  朱元璋年輕時候過流浪生活時,親眼看到各地官吏貪贓枉法,欺壓百姓,元朝朝廷放任不管,弄得民怨沸騰,到處揭竿而起。朱元璋深深懂得“官逼民反”的道理,他從元朝的滅亡中總結出一條經驗,他說:“元朝因爲寬容放縱貪官污吏,把江山丟掉了,如今我得了天下,若不用嚴刑峻法便不足以矯正積弊!”因而他建國以後,多次嚴申懲治貪官之令,法禁十分森嚴。規定官吏貪贓八十貫錢(每貫一千文錢,約折銀一兩)的便絞死示衆,然後剝皮實草,做成人形袋子,掛在當地衙門的大堂上,以儆效尤。朱元璋還頒佈了一道命令,允許鄉亭老人(裏甲編制中負責水利興修、風俗教化以及民事糾紛的人)有參議政事的權利。如果當地官吏有害民之處,可以到衙門去當面規勸,三勸不聽,就到京城來告,以便朝廷捉拿審訊。

  洪武四年(公元一三七一年),朱元璋嚴懲貪吏,派人對所有官吏進行考查,殺了一大批貪婪的官僚,尤其殺了那些污吏。因爲這些人把持了府州縣的衙門,直接欺壓百姓。其中收錢糧的“師爺”,更是營私舞弊,勒索鄉民。可是殺了這些吏,誰替國家徵收賦役呢?朱元璋想了個新辦法。他叫主管賦稅的戶部查勘百姓的土地,以賦稅一萬石爲一個單位,選其中地多的當糧長,由糧長負責徵收所管範圍的賦稅,上納國庫。他以爲這些大戶對小民有仁愛之心,不至暴戾行事。

朱元璋處理大明朝貪官的手段:全面徹底!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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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沒過多久,朱元璋又覺得這些糧長並非良善。他們爲了躲避賦役,把自己的田產假託在親戚、鄰居、佃戶和僕人的名下,和官吏勾結,鄉里欺騙州縣,州縣欺騙府,使國家稅收受損失。他們巧立名目盤剝百姓,甚至吊打百姓替他們繳納稅糧。在編糧冊的時候,又從中搗鬼,多派加徵,以至謊報災情,貪污中飽。他們和貪吏相比,也好不了多少。朱元璋發現這種情況,非常生氣,一次就殺了不法糧長一百六十名。

  朱元璋覺得這個辦法也不行,怎麼辦?就只好靠嚴刑峻法了。他對大臣們說:“只要官吏貪污害民,一定要嚴辦,罪惡雖小也決不饒恕。”有一次,朱元璋聽說福建參政(協助主持地方政務的布政使辦事的官員)魏鑑、瞿莊用鞭子打死了一個貪吏,非常高興,親自寫了一封璽書嘉獎他們。信中說:“自古治理亂世,就在於君臣能否駕馭。君能駕馭大臣,大臣能駕馭下屬胥吏(衙門中辦理文書的小吏),天下就能大治。不然,天下大亂也就從這兒開始。我所以制定法令,就是想讓官員約束胥吏,用法令嚴格管束他們。你們能用極刑懲治奸吏,我非常高興,你們始終如一,就能做個好官。”

  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三月,發生了一起震動全國的郭桓案。

  郭桓在洪武十七年五月當戶部尚書(主官戶部的官,相當於今天的部長),第二年一月降爲戶部侍郎(相當於今天的副部長)。在頭一年收繳浙西(現在浙江省北部)秋糧的時候,他和地方官黃文通、奸吏邊源等人相互勾結,通同作弊,大搞貪污活動。本來,浙西稅糧應上繳國家糧倉四百五十萬石,他們只繳了六十萬石,另繳八十萬錠銀子給國庫,以當時銀價和糧價折算,這八十萬錠可以頂二百萬石糧食,其餘的一百九十萬石糧食都被他們貪污了。他們還合夥私分浙西各府錢鈔五十萬貫,郭桓又和官吏張欽合夥吞沒應天等五府所屬州縣十萬畝官田的夏稅秋糧。

  郭桓利用自己是徵收賦稅最高主管官員的有利條件,上述幾樁大的貪污罪行都沒有暴露。他膽子越來越大,手也越伸越長,竟然把軍用糧倉裏的三年積蓄盜賣一空。當時全國除京師應天外,總共有十三個布政使司(相當於今天的省),他利用職權,和十二個布政使司的官吏相勾結,盜賣存在倉庫裏的糧食。還和管理貯存金銀錢鈔的府庫官員範朝宗、張裕合夥偷盜金銀,假借名義竊取錢鈔六百萬張。如果把郭桓貪污盜竊的金銀錢鈔折成糧食,加上他合夥貪污的糧食七百萬石,總共達二千四百餘萬石精糧,這個數字和當時全國的秋糧實徵總數幾乎相等。

  這個案子使朱元璋大爲震驚,幾天都沒睡好。他不是不知道官吏有貪污行爲,郭桓案發生之前,他就反覆琢磨,官吏剛提拔的時候,還忠誠廉潔,可是在任一久,便都奸詐貪污,很少善始善終,多是貪贓枉法被殺,這是什麼緣故呢?他想,六部和府州縣官多是儒生,不懂這一套,多是奸吏搗鬼,拉官員下水,所以他讓當時的刑部(主管法律、刑罰的機構)尚書開濟把記載錢糧數目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作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防止奸吏塗改賬目,從中貪污。後人又把“陌阡”寫作“佰仟”,這就是至今還在沿用的大寫數字的由來。

朱元璋處理大明朝貪官的手段:全面徹底!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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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郭桓貪污案數目這麼大,審案中又發現這個案子和戶部侍郎胡益、王道亨,禮部尚書趙瑁,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書王惠迪,工部侍郎麥志德等以及整個六部上下大小官員幾乎都有關係,這就無法用好吏搗鬼來解釋了。

  朱元璋像從“睡夢中驚醒”,突然感覺到朝廷大小官員“都是些貪婪之徒”,便吐出了一個“殺”字。下令把趙瑁、王惠迪、主犯郭桓以及從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員都殺了,江南不少富戶也牽連被殺,總共殺了幾萬人。

  這下子引起了社會上下的不滿。可是他們不敢說盜賣官糧合法,也不敢說殺那些貪官污吏不對,就把矛頭對準具體處理這個案子的御史和法官,一時議論紛紛,咄咄逼人。

  朱元璋心裏明白這是對着他來的,覺得這個矛盾再發展下去,對自己非常不利,就在公佈郭桓等人的罪行的同時,把審判此案的法官吳庸等人殺了,還下了一道詔書,名爲“大赦天下”,對此案不再追究,實際上是多少承認了自己在處理這一案件中有擴大化的錯誤。對其他人進行安撫,從而結束了這個案子的蔓延。

  爲了進一步防止貪污案件的發生,朱元璋還親自編寫了《大誥》,其中有不少法律是針對貪官污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