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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鮮爲人知的一面:屠城殺降且任人唯親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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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劉邦的戰力評估

自反秦以來,劉邦的餘生基本上都在戰爭中度過,其作戰能力究竟如何,好象沒有說法。從他與項羽對抗百戰百敗來看,估計後世對此評價不高。劉邦得天下後,曾與羣臣探討劉勝項敗的原因,推出了漢三傑論,在作戰能力上首推韓信。而韓信在與劉邦探討帶兵能力時,也只說劉邦不過能帶十萬兵,而自己則多多益善。

從這個記載來看,韓信應該還有所保留,也就是他的真實想法裏,劉邦可能連十萬人也帶不了。之所以要說這個數字,無非是要給劉邦留足面子。劉邦對此並不服氣,他說:“多多益善,何爲爲我禽?”韓信答曰:“陛下不能將兵,而善將將,此乃信之所以爲陛下禽也。且陛下所謂天授,非人力也。”歷史沒有記錄下劉邦對此有什麼響應,或者認可了這個評價,或者他對這個問題不想頂真了。於是造成了這樣一個後果,即在後人看來,劉邦的強項就是會駕馭人,其作戰能力則不值一提。但這不是事實,事實是其實際作戰能力或者大大超出後人的估計。其實有關劉邦的作戰記錄還是相當多的,其作戰之頻、作戰對象之多恐怕也是有史以來屈指可數的。但在人們的印象裏,最容易記住的就是他常常被項羽打得落荒而逃,連子女及部隊都顧不上,只顧一個人逃命了。確實,比起劉邦取得的勝利來說,這些敗仗場面在司馬遷的筆下既精彩又傳神,讓人看過一次,就牢牢記住。

劉邦鮮爲人知的一面:屠城殺降且任人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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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整個秦楚之際,劉邦也就敗給項羽一人,其它人則均敗在劉邦手下。如在反秦戰事中,劉邦於起兵之初就在戰鬥中擊殺泗水守,這是見之於史的秦軍陣亡的最高軍事長官。在秦三十六郡中,肯定爲劉邦部戰鬥征服的至少有三分之一。在劉邦加入項梁陣營前,項梁對秦作戰還沒有取勝的記錄,只有項羽有攻克襄城的勝果。而劉邦的加入,使得項梁部取得對秦作戰的連續勝利。《留侯世家》記張良以《太公兵法》告劉邦,被劉邦用得很好,說明劉邦很有用兵的天分。在最後的滅秦作戰中,劉邦以不足萬人的部隊(酈食其語)完成了策應援趙、拱衛楚都、西進滅秦一連串繁重的任務,沒有非常的軍事才幹是不可想象的。

有關劉邦的戰力或可從平定天下後的幾次作戰中反映出來。在劉邦死前,先後有擊燕王臧荼、擊韓王信之叛、擊陳豨之叛、擊黥布之叛,每次均由劉邦掛帥出戰,說明在漢陣營中,其它的人(韓信除外,因其過早被廢王爲侯不受重用)的能力均不能讓劉邦放心。《高祖本紀》記其擊陳豨時分析道:“豨不南據邯鄲而阻漳水,吾知其無能爲也。”後果如其言。黥布反時的心態也能說明問題。黥布以爲:“上(指劉邦)老矣,厭兵,必不能來。使諸將,諸將獨患淮陰、彭越,今皆已死,餘不足畏也。”在黥布看來,漢陣營的將領除韓信、彭越外,均不在話下。只有劉邦的本事值得顧忌,但他又太老,估計不會親自帶兵作戰。所以黥布反了。可以肯定,在當時人的眼裏,劉邦的作戰能力是被相當推崇的。但爲何會留下與項羽作戰百戰百敗的記錄呢,原因只能是項羽的作戰能力更高,劉與項不在一個檔次上,所以劉邦長期處在項羽陰影下,其作戰能力根本顯不出來。

關於韓信以爲劉邦不能將兵的說法,《韓信盧綰列傳》有一條反證,擊陳豨時,劉邦先於全國軍隊到達時抵趙,問趙相周昌趙地有無可用之人,周昌推舉了四人,劉邦面試後罵道:“豎子能爲將乎?”四人慚伏。上封之各千戶,以爲將。左右諫曰:“從入蜀漢,伐楚,功未遍行,今此何功而封?”上曰:“非若所知!陳豨反,邯鄲以北皆擊陳豨有,吾以羽檄徵天下兵,未有至者,今唯獨邯鄲中兵耳。吾胡愛四千戶封四人,不以慰趙子弟!”表明劉邦能在無兵可用的情況下,充分利用權威手段調動當地士兵的積極性,可能也因此抵擋住了陳豨的兇猛攻勢。劉邦每每在力量不夠強大的情況下不斷取得勝利,應該與他善於激勵士氣有關。僅此一條證據,就使得不善將兵說不那麼可靠。

二、劉邦的殺降殺俘傾向

後世總結楚漢成敗時,總不會忘記說殘暴是造成項羽失敗的重要因素。而項羽殘暴的重要證據之一便是殺降。其坑秦降卒、坑齊降卒,殺秦王子嬰及秦國宗室,盡失人心。但劉邦的殺降殺俘就很少作爲一個問題提出來。其實這個問題不僅存在,而且還在一定程度上相當嚴重。

劉邦鮮爲人知的一面:屠城殺降且任人唯親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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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反秦戰爭期間,劉邦與項羽協同作戰時,就有過共同屠城的記錄。如屠城陽。因爲當時有項羽在,或可將此罪行記到項羽的賬上。但劉邦入秦時的屠武關(《秦始皇本紀》),就不能由項羽本分擔了。衆所周知,當時戰爭的酷烈,使得獲勝一方在經過艱苦拼殺後,往往做出極其殘暴的舉動,即屠城。《項羽本紀》在漢四年,欲屠外黃事上,爲後世留下了這方面的記錄。估計劉邦的屠武關及楚漢戰爭時樊噲的屠煮棗,性質與此相類。但劉邦的問題不出在屠城上,而是在有計劃地殺害降將方面。整個楚漢戰爭期間,爲漢軍俘獲的一方勢力人物爲數相當不少。如魏王豹、趙王歇、代王陳餘、代相國夏說、雍王章邯、齊王田廣、塞王司馬欣、韓王鄭昌、殷王司馬卬均屬被俘。然而除鄭昌不詳其所終外,其餘均留下死於非命的記載。

首先,明確記爲禽,又記爲斬或死者。如代相國夏說被擒(《淮陰侯列傳》、《酈生陸賈列傳》),《曹相國世家》記爲斬;齊王田廣爲漢將曹參所虜,而《田儋列傳》言田橫“聞齊王廣死,自立爲王”。至於其何故而死則不可知。類似情況有:章邯分明爲都昌侯朱軫所虜(《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高祖本紀》言其自殺;陳餘分明爲張蒼所虜(《張丞相列傳》),《曹相國世家》等均言其爲斬。趙王歇爲禽(《淮陰侯列傳》),《張耳陳餘列傳》則明言“追殺趙王歇襄國”。兩種記載之差異究竟其如何,今已不可考。但筆者傾向於,這些人都是先被俘後被殺。因爲死是不可改變的最後結局,而被俘可能是死前的某種狀態,如章邯的被擒,就是上了功臣表這樣的檔案材料,應該最可靠;而《曹相國世家》記曹參之功爲得王二,即俘虜了兩個王,應該分別是魏王豹和齊王廣。那麼,上述人等皆有先俘後殺的嫌疑。這些人都是一方領袖,殺掉他們可以減少敵對勢力的凝聚力。

其次,明確被俘,又在相當一段時間後被處死,或死因不詳者。如魏王豹明確被俘,卻未立即就死,只是在日後找理由將其殺害。漢三年,楚圍滎陽,劉邦與陳平等人棄軍出逃,留投降的魏王豹與周苛等守城。周苛即以“反國之王,難與守城”爲名,將其殺害。此等手段類似於秦二世以出巡期間誅殺大臣事,劉邦亦不想讓這類殺降事與己沾上邊,所以殺魏豹的周苛或因此而立功,其子周成或也因周苛之功而封侯,除此之外,周苛確實沒有值得稱道的功勞,所謂的守城被俘不屈,可能傳說成分大於事實成分,畢竟周苛不是守城的最高甚至重要的漢軍首領,項羽未必肯開出那麼高的條件來收買他。在《功臣表》裏有堂陽侯孫赤就是以惠侯的身份在滎陽被楚軍俘虜並投降了,楚要封高官也輪不到周苛。與此同類,故塞王司馬欣之死亦屬可疑。史稱其因漢勝楚於成皋,與曹咎同自剄於汜水上。實際上,曹咎並非自殺,而是被斬。《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則以曹咎爲龍侯陳署所斬,這是陳署功勞薄上的記錄,恐其斬曹咎事屬實。因此,《項羽本紀》言曹咎及司馬欣之自剄,皆不可信。再聯繫到日後漢王受傷入關,梟故塞王欣首之事,距其戰敗戰“死”時間更已達數月之久。很難想象,在當時的條件下,可以將一個死者首級或屍體完好保存。如果不能保存,或就是能保存,梟其首於櫟陽又有何意義呢。一種更大的可能是,故塞王司馬欣當時只是被俘,後被處死。也只有在示衆後的斬首,才能顯出漢之武功,也可以平當地之民憤,順當地之民心。

劉邦鮮爲人知的一面:屠城殺降且任人唯親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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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欣之死,當爲《史記》中隱而微之事,卻仍屬有蛛絲馬跡可尋者。而殷王司馬卬之死,就毫無跡象留存。自漢二年司馬卬降漢後(實則爲灌嬰所虜),就在《史記》中失了記載。而《漢書·高帝紀》卻明確記其死於漢二年、漢從彭城敗退後。此事不見於《史記》,班固或另有所見。如果班固所見不假,則司馬卬之死與司馬欣之死似有相通之處,即二者都死得不明不白。儘管劉邦的殺降屬於微而隱,但事實俱在,不容置疑。問題是,爲何在放棄或失支抵抗後,這些人卻遭到殺戮了呢?這個問題確實耐人尋味。聯繫到漢定天下後,韓信、彭越之死,或可對理解這個現象有所幫助。即,殺降是爲了避免出現混亂局面,如果這不是全部理由,至少是一部分人如此結局的原因。

魏王豹、代王陳餘、趙王歇、齊王田廣還有司馬卬雖然不是什麼厲害角色,但也都曾是領袖一方的人物。尤其前二人,都具有一定的開拓能力,有一定的凝聚力,可以登高一呼,從者雲集。這樣的人之存在,總是讓志在天下的劉邦心存忌諱。而司馬卬亦非泛泛之輩,在趙王武臣失敗後,司馬卬曾一度變成了一支獨立作戰武裝,其在秦之腹地作戰,不僅沒有被消滅,反而得到發展壯大。更有甚者,其先反叛項羽,後因力不能敵,與項羽派來進攻的陳平媾和罷兵。這等能屈能伸的功夫,與劉邦極爲相似,劉邦容他不下,亦是情理之中的事。至於章邯和司馬欣,此二人是秦將,雙手沾滿了反秦武裝的鮮血,劉邦對他們不僅在感情上不兼容,在理智上也不能允許他們繼續存在。故在俘虜二人不久,即將其處死,滿足了劉邦及其部下感情和理智的需求。還應該考慮到,趙地與齊地的平定,並非一帆風順,如果讓趙、齊二國之王留下來,對於二地的敵對勢力來說,是留下了精神支柱。故處死二人,或可使兩地的平定得以順利進行。因此,劉邦的殺降將,是有其政治上的考慮的。不能簡單地歸結於劉邦的本性殘忍,而要與天下大勢相聯繫來考慮,才能見其深意。

鑑於上述考慮,劉邦的殺降,或可包括臨江王共尉。據《荊燕世家》,“漢王因使劉賈將九江兵,與太尉盧綰西南擊臨江王共尉。共尉已死,以臨江爲南郡。”而《傅靳蒯成列傳》則另有說曰:“(靳歙)別定江陵,降江陵柱國、大司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生致之洛陽,因定南郡。”江陵王,即臨江王,江陵爲臨江國都。則共尉並非戰死,而是被生擒,《高祖本紀》明言,共尉是被“殺之雒陽”。其實漢擊共尉一事,本來就不合情理。據《高祖本紀》,漢令盧綰、劉賈擊共尉在漢五年正月後,其罪名是“故臨江王驩爲項羽,叛漢”。而《秦楚之際月表》記漢五年十二月,“漢虜驩”,表明,漢擊臨江之事是緊接着項羽之死、楚地大定之後就進行的。

劉邦鮮爲人知的一面:屠城殺降且任人唯親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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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以一事之始的時間記其最終結果的現象經常發生,此爲其一例。故臨江之定或非此時的事,其始則可確定爲此時的事。《韓信盧綰列傳》稱:“漢五年冬,以破項籍,乃使盧綰別將,與劉賈擊臨江王共尉,破之。”漢初以十月爲歲首,十二月在正月前,漢擊臨江時間的不統一,表明了罪名的不成立。沒有任何資料表明,臨江在楚漢戰爭中的立場。儘管臨江與漢、九江、衡山一樣均爲舊楚將而封王,但其沒有在戰爭中幫楚是有一定根據的。據《黥布列傳》:“項王方北憂齊、趙,西患漢,所與者獨九江王,又多布材,欲親用之,以故未擊。”則與項羽交好的楚軍舊將惟黥布一人,其餘三人,漢王劉邦已叛,臨江王共敖與衡山王吳芮不執行項羽殺義帝的密令,估計也與項羽關係疏遠。而吳芮因與黥布的姻親關係,在黥布歸漢後,可能也有助漢的傾向。據《漢書·高帝紀》,漢五年正月,勸劉邦即皇帝位的諸侯中有衡山王吳芮,而劉邦的答謝詔稱:“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兄子一人,從百粵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有大功。諸侯立以爲王。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則吳芮與項羽有積怨,並肯定至少在楚漢戰爭後期,加入到漢陣營。而臨江國可能在整個楚漢戰爭中都處於兩不相幫的境地,《高祖本紀》稱其叛漢,只是欲加之罪的說法,不足爲信。何況此前臨江沒有助漢之舉,就談不上什麼叛與不叛的問題。事實可能是先發起對臨江的攻擊,然後再安上罪名,因此,戰爭的性質是統一而非平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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