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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此人的骨頭這麼硬,連雍正都看不下去了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7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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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雍正帝給全國督撫級別的封疆大吏們發了一道上諭,談論他本人對於用人選官的理念。在上諭中,雍正點名道出了他心目中的好官與壞官的典型

其中,田文鏡、楊文乾、李衛和諾敏四人,被雍正樹立爲模範督撫,說他們“實心任事,整飭官民,不避嫌怨,遂不滿衆人之意”。意思是,這幾個督撫能幹事,肯幹事,敢於動真碰硬,幹得罪人的活兒,所以儘管口碑不好,卻是朕心目中的模範督撫。

而楊名時、查弼納、張楷、魏廷珍等五個督撫則被點名批評,雍正指責他們“操守雖清而皆顧惜情面,將就求容悅於人,故內外之人皆稱譽者甚多”。這幾個人,被雍正定性爲“潔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同流混俗之鄉愿”,表面上有口皆碑,實際上對社會、對官場風氣的影響很壞。

皇帝通報批評了,不管對錯總該忍着。這是爲官者的基本常識。但云貴總督兼雲南巡撫楊名時忍不了,他一直以聖人君子要求自己,無法違心地承認自己是聖人君子深惡痛絕的“鄉愿”。他給雍正寫了個摺子,申訴這個問題。

結果,事情越發往嚴重的方向發展,他爲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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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熙晚年皇子間的權力鬥爭中涉險上位的雍正,爲人深沉,爲政苛猛。跟康熙一樣,他也有自己的一套察吏之術和用人之法。他多次在上諭中表述他的根本觀念:“治天下惟以用人爲本,其餘皆枝葉事耳。”

既然用人是一等一的大事,雍正更會在其中融入他的權鬥手段。

有一句俗話,叫“康熙年間有清官,雍正年間無清官”。這句話肯定把問題絕對化了,但不無道理,至少,它反映了兩代帝王在引導官場風氣時所表現出來的迥異態度。

按照中國的傳統,皇帝用人是有層級的。按照北宋名臣司馬光的經典分類法,人可以被分爲四類:“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於才謂之“君子”,才勝於德謂之“小人”。如果同時有這四種人應聘,那麼皇帝的錄用順序應該是:聖人、君子、愚人,最後纔是小人。也就是說,寧要無才無德的愚人,不要才勝於德的小人。因爲小人會挾才作惡,危害最大。

司馬光提出的這套用人標準,基本是古代帝王用人的欽定標準,但也不排除一些例外。

比如雍正。雍正在政治實踐中倡行了一條“寧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不用因循誤事的清官”的重才輕德的用人路線,與傳統用人法則大異其趣。在他看來,封疆大吏最上者,操守既好又能實心任事、不避嫌怨;其次則操守平常之輩;最下亦最可痛恨者,乃是潔己邀譽的清官巧宦。

他對清官的鄙薄,一向如此。只要組織部門或地方督撫舉薦一個人,但凡提到此人“爲官清廉”之類的話,雍正都會先戴着有色眼鏡質問一番:那此人是不是施政能力有限呀?

曾任廣東學政的惠士奇,在官場上口碑很好,但雍正對他並不認可。雍正在一個官員的密摺上留下硃批說:“向聞惠士奇聲名着實好,今見其人甚平常,想必隨波逐浪,到處奉迎,邀譽竊名之所致。此等欺世奸詐之行,不可法也。虛名雖盜,實禍隨之,何益之有?”

後來,惠士奇在雍正朝的政治下場果然很不好。只因爲應召入對的時候,雍正心存不滿,就被罰去負責修築鎮江城,後又被削籍歸裏。

雍正到底是怎樣鑑別、區分一個人是能吏還是清官呢?

他有自己的獨門祕訣。最愛君歸結爲四個字——反聽輿論。

就是說,跟輿論對着幹!口碑好的官員,能力估計不咋滴;口碑不好的官員,能力應該差不了。用雍正自己的話解釋是:

此等清官,無所取於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之爲非而豪強者頌之,故百姓之賢不肖者皆稱之;無所取於屬員而亦不能禁屬員之不法,故屬員之賢不肖者皆安之;大臣之子弟、親戚犯法則姑容而不行參革,地方之強紳劣衿生事,則寬待而不加約束,故大臣紳衿皆言其和平而望其久留;甚至胥吏作奸而不能懲,盜賊肆行而不能察,故自胥吏至於盜賊,皆樂其安靜而不欲其去任。及至事務廢弛,朝廷訪聞,加以譴責罷斥,而地方官民人等羣然嘆息,以爲去一清廉上司,爲之稱屈,此則平日模棱悅衆、違道幹譽之所致也。

在他看來,那些實心任事、整飭地方的能吏,往往觸犯各階層的利益,反而矛盾叢集,“或謗其苛刻,或議其偏執,或譏其驕傲”,結果卻爲輿論所不容。

這種內心成見進一步發展,就會把用人標準簡單化,將清官等同於鄉愿,把酷吏當成能幹事。

皇帝的喜好,很容易影響並塑造當時的官場風氣。如此下去,造成了雍正朝清官不容於世而能吏大行其道。

爲何此人的骨頭這麼硬,連雍正都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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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名時等人被雍正點名通報的時候,雍正其實並未發現他們存在什麼具體問題,只是本着他“反聽輿論”的思維作出的判斷:大家都說你官做得好,那肯定是你沽名邀譽得來的。

其實,雍正點楊名時的名真的很突兀。他此時可能並無其他深意,只是覺得楊名時名氣大,就隨手拿他舉個例子。

因爲這位康熙朝老臣,正是雍正一手捧上仕途巔峯的。

楊名時生於1661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進士,到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擢升雲南巡撫,已經60歲。宦海浮沉三十年,終於當上邊省大吏。不過,這也極可能是他的官涯終點,畢竟年紀擺在那裏了。

沒想到,雍正繼位後,對楊名時頗爲青睞,說他“向來居官任任聲名甚好”,還勉勵他莫移初志,不忘初心。雍正三年(1725年)九月,楊名時居然晉升兵部尚書,仍管雲南巡撫事。同年十月,升任雲貴總督,照舊兼任雲南巡撫。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也就是雍正點名通報楊名時等人的同一個月,楊名時剛剛迎來一生仕途的巔峯。他被任命爲吏部尚書、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

楊名時老來官場順遂,可見雍正待他不薄。

楊名時是康熙朝名臣李光地的學生,一輩子以道學自勵,此時已爲士人領袖。康熙曾評價說:“楊名時實好官,不徒清官也。”

或許是這個原因,雍正繼位之初,需要借重一些有影響的人物來幫助自己穩定政局。名氣很大的楊名時,被揀選中了,所以連連升官。

在雍正點名通報楊名時之前兩年,兩人其實發生過一次齟齬。楊名時題奏時無意泄漏了密摺密批,雍正對他的處罰是,停止了楊名時密摺奏事的權利。

楊名時沒有立馬認錯求情,而是等到好幾個月後,才請時任雲貴總督高其倬代呈了一個請安折。雍正對他不認錯的態度很不爽,但最終沒拿他怎樣,反而自己很憋屈地示意高其倬從中轉圜,密諭高其倬說:“楊名時是一好巡撫。但前者不許奏摺,求也不求,未免自恃沽名,朕所以着他爲難,亦自取之也。朕無怪他意。”

然後,還賜給了楊名時“端陽藥錠一匣”。

經過高其倬的點撥,楊名時這才公開承認泄漏密摺的錯誤,懇求恢復奏摺權。

雍正這次欣然接受,給楊名時回覆的硃批裏還透露了一個好消息:“朕安。你好麼。朕要用你總督,勉爲之。”

沒錯,雍正不僅未再怪罪楊名時,還給他升了官。楊名時看到硃批,百感交集。

此時的雍正,表現出了難得的肚量。

按照兩人關係的發展,後來即便雍正點了楊名時的名,楊名時向其他人一樣默不作聲的話,或許就不會發生這麼多事了。

爲何此人的骨頭這麼硬,連雍正都看不下去了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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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雍正點名“清官巧宦”“流俗鄉愿”,平生最恨鄉愿、以道學相砥礪的楊名時,咽不下這口氣。兩個月後,楊名時決定給皇帝寫一個摺子,作爲自己的申辯。

雍正看到摺子後,相當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