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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循吏白登明:有事與百姓商量 受到百姓愛待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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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劉河志》中,編者顧士璉提到一故事,說順治十三年冬,太倉知州白登明召開過一次羣衆大會,核心議題是該不該治理婁江水患。

婁江舊名瀏河,其北邊支流叫朱涇,即范仲淹興修的新塘,至清初早已淤塞,白登明到任,組織百姓重鑿了五十里。巡按御史李森先知道後,非常高興,說白大人如此能幹,何不再接再厲,將瀏河整治整治?於是下了硬性指標——開挖六十里。領導要政績,而瀏河確實需要浚淤,白登明也就接下了這個任務。

然現實情況不容樂觀,一是瀏河涉及太倉、嘉定、崑山三地,協調工作不好做,二是歲荒嚴重,百姓沒飯吃,紛紛叫苦,怎能負擔勞役?白登明一邊與嘉定、崑山的長官商量,由太倉負責工程的三分之二,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一邊召開羣衆大會,分說利弊,開導民衆,廣泛徵求意見,並寫詩一首:“苦勞民力導涇溝,雖日時艱利萬秋,若個今朝含怨報,他日方曉白知州。”

他堅信百姓是通情達理的,只要與他們商量,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羣策羣力之下,終於有了方案:由同善會募集一部分糧食,州庫出一部分糧食,保證民工口糧,並賑濟孤貧,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與百姓商量的效果很快顯現,感情上貼近,物質上幫扶,百姓安能不擁戴?順治十四年春,工程啓動,白登明天天住在工地吃在工地,與羣衆同甘苦,脣齒相依,用時一個月即告竣工。此後,太湖西水得以暢通入海,東南七邵百姓得利頗多。

白登明,奉天蓋平人,屬漢軍鑲白旗,順治二年拔貢國子監,因成績優異而得官,其治理地方之策,或謂領導藝術,正可以用“有事與百姓商量”以蔽之,不搞“家長制”、杜絕“一言堂”,體現出一貫的務實作風。

所謂“民不安,國必亂”。欲使民安,必先予民活路;欲使民安,必先疏導民意。此千古不移之定律也。

清初循吏白登明:有事與百姓商量 受到百姓愛待

順治五年,他任河南柘城(今屬於商丘)知縣。

當時是,“削髮易服”已然完畢,強力作用下的民怨多有反彈,加之災荒頻仍,役使繁重,民不堪其苦,處處騷動,人人不安。白登明採取的綏靖方法,還是與百姓商量。他撲下身子、放下架子,到百姓中間聽聲音,以百姓疾苦定政策,“憫遺黎荒殘,多方招撫,停止增派河夫”,出臺了許多有利於“勸耕讀”的鄉規民約,不久即實現境內晏然。

後去太倉安民,由於多和百姓商量,也同樣少走了許多彎路,特別是有效扭轉了“嘉定三屠”所形成的民心痼疾,爲時人所推重,終以區區州縣小官而躋身名宦。也正是人心之凝聚,他才能在順治十年臺灣鄭氏攻擊劉河堡的戰役中沉着應對取得完勝;也正是人心之凝聚,他纔敢於“獨駕一艘夜半往”馳援崇明,嚇跑了圍城之敵。可惜的是,清淤朱涇,庫藏消耗太多,他又不忍心攤加賦稅於民,致使戰端一開,需餉無出,巡撫蔣國柱只得以雲南協餉應之。這件事讓他遭受了彈劾,削職爲民長達20多年,饒是太倉百姓極力爲他辯護也是無效,清廷在涉及軍事的事兒不容商量。

到了康熙十八年,朝廷下決心解決臺灣問題,在福建總督姚啓聖、巡撫吳興祚的保舉下,白登明才被起復爲高郵知州。這裏面還有個插曲,高郵是吳三桂的老家,“三藩”初平,人心未定,先鬧旱蝗,繼而大澇,是個極容易出亂子的地方,姚啓聖老成謀國,認爲只有白登明方堪其任。

而白登明也確實沒有辜負姚啓聖等人的推薦,甫上任,即深入百姓,與百姓商量治理之策(登明與民約),解決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他傾聽百姓呼聲,築堤御水,勸富民賑災,嚴禁胥吏克減勞役用度;他吸納百姓智慧,採取吹笳召集驛夫的辦法,以免耽誤農時;他依靠百姓,攻克難題,同時切實保護百姓利益,“上官有所徵調,不輕給”,終使高郵獲得“大治”。白登明去世時,“貧無餘貲”,還是高郵百姓醵金以殮,殊爲感人!

明末重臣葉向高曾認爲,要收拾民心,根本方法是減輕他們的負擔。想想也是,明末六十年,百姓負擔有多重?單是“遼餉”和名目繁雜的附加稅,就使得民力枯竭殆盡,民心喪失殆盡。然而他還是隻說對了一半。莊子雲:“中和民意以安四鄉。”“中和”,即指調和取中之意,此乃與百姓商量之結果。蘇東坡也說:“雖官守有限,不獲趨外庭以稱觴,而民意所同,亦能抒下情而作頌。”“同”,也是商量之意,與百姓意見一致。可見只有百姓的力量,纔是社會安定和諧的不二動力;只有百姓的智慧,纔是振聾發聵的歷史回聲。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有事與百姓商量,以百姓利益爲中心開展工作,順應他們的意願,發揮他們的作用,事業就發達,建設就順利;反之,高高在上,頤指氣使,走向百姓的對立面,那必將遭至挫折和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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