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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綱:兩宋之際抗金名臣,多次上疏陳訴抗金大計,但均未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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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綱(1083年7月27日-1140年2月5日),字伯紀,號樑溪先生,常州無錫人,祖籍福建邵武。兩宋之際抗金名臣,民族英雄。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李綱登進士第,歷官至太常少卿。宋欽宗時,授兵部侍郎、尚書右丞。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入侵汴京時,任京城四壁守禦使,團結軍民,擊退金兵。但不久即被投降派所排斥。宋高宗即位初,一度起用爲相,曾力圖革新內政,僅七十七天即遭罷免。紹興二年(1132年),復起用爲湖南宣撫使兼知潭州,旋即又遭免職。他多次上疏陳訴抗金大計,均未被採納。紹興十年(1140年)病逝,追贈少師。淳熙十六年(1189年),特贈隴西郡開國公,諡號“忠定”。李綱能詩文,寫有不少愛國篇章。亦能詞,其詠史之作,形象鮮明生動,風格沉雄勁健。著有《樑溪先生文集》《靖康傳信錄》《樑溪詞》。

李綱:兩宋之際抗金名臣,多次上疏陳訴抗金大計,但均未被採納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李綱祖籍邵武,自祖父一輩起遷居無錫縣(今江蘇無錫),父親李夔,通曉軍事,隨呂惠卿抵禦西夏來犯有功,官至龍圖閣待制、京西南路安撫使。

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閏六月十日(7月27日),李綱生於秀州華亭(今上海松江)。

政和二年(1112年),李綱進士及第。政和五年(1115年),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不久即因議論朝政過失,被罷去諫官職事,改任部員外郎,遷起居郎。

宣和元年(1119年),京師大水,李綱上疏要求朝廷注意內憂外患問題,被宋徽宗趙佶認爲議論不合時宜,謫監南劍州沙縣稅務。

抵抗金兵

宣和七年(1125年)七月,李綱被召回朝,任太常少卿。其年冬,金兵兩路攻宋,完顏宗望所率東路軍直逼宋都開封。在宋廷一派慌亂情況下,李綱向宋徽宗提出了傳位給太子趙桓,以號召軍民抗金的建議。

趙桓(宋欽宗)即位後,升李綱爲尚書右丞,就任親征行營使,負責開封的防禦。李綱率領開封軍民及時完成防禦部署,親自登城督戰,擊退金兵。金帥完顏宗望見開封難以強攻,轉而施行誘降之計,宋廷瀰漫了屈辱投降的氣氛。李綱因堅決反對向金割地求和,被宋欽宗罷官。由於開封軍民憤怒示威,迫使宋欽宗收回成命,李綱才又被起用。完顏宗望因無力攻破開封,在宋廷答應割讓河北三鎮之後,遂于靖康元年(1126年)二月撤兵。開封守衛戰在李綱組織下獲得勝利。

李綱:兩宋之際抗金名臣,多次上疏陳訴抗金大計,但均未被採納 第2張

宦海沉浮

金兵撤離之後,李綱即遭到宋廷投降派的排斥和誣陷。靖康元年(1126年)五月,宋廷強令李綱出任河東、河北宣撫使,驅趕他出朝。李綱就任後,宋廷又事事加以限制,使宣撫使徒具空名,無節制大軍之權。李綱被迫於靖康元年(1126年)九月辭職,旋又被加上“專主戰議,喪師費財”的罪名,先責建昌軍(今江西南城)安置,再謫夔州(今重慶奉節)。

李綱被貶不久,金兵再次兩路南下圍攻開封。宋欽宗在被俘前夕又想起用李綱,任命他爲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但已無濟於事。當李綱在長沙得知此命時,北宋已經滅亡。

宋代皇室南渡以後,康王趙構(宋高宗)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建立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五日,宋高宗一度起用李綱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右相)。御史中丞顏岐說:“李綱爲金人所惡,不宜爲相。”右諫議大夫範宗尹說:“李綱名浮於實,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

李綱正在赴開封途中,接到任命,便趕到南京,竭盡思慮,爲高宗籌劃重整朝綱,組織抗金,並同高宗周圍的汪伯彥、黃潛善等投降派展開尖銳鬥爭。他反對投降,主張“一切罷和議”,嚴懲張邦昌及其他爲金兵效勞的宋代官員,以勵上節。爲加強抗金斗爭的力量,他推薦堅決抗戰的老臣宗澤出任東京留守,去開封整修防禦設施;又力主設置河北招撫司和河東經制司,支持兩河軍民的抗金斗爭,並推薦張所和傅亮分別任河北招撫使、河東經制副使。他還針對北宋以來軍政腐敗,賞罰不明等情況,頒佈了新軍制,着手整頓軍政,並建議在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帥府,實行縱深防禦。

李綱整頓軍政的設施,有助於宋代廷支撐局面,尚能爲宋高宗所接受。然而,他主張堅決抗金及反對投降活動,卻爲宋高宗及汪伯彥、黃潛善所不容。因此,他們又設法驅逐李綱。首先,調李綱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左相),另委黃潛善接任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牽制李綱。接着,又罷免張所、傅亮,撤銷河北招撫司及河東經制司,蓄意破壞李綱的抗金部署,迫使李綱辭職。李綱主政僅七十五天,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十八日便遭罷相,爲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

李綱:兩宋之際抗金名臣,多次上疏陳訴抗金大計,但均未被採納 第3張

退居福州

建炎元年(1127年)十月八日,受殿中侍御史張浚彈劾,罷觀文殿大學士,仍留提舉洞霄宮之職,居住鄂州。

建炎二年(1128年)十月間朝廷命其移往澧州(今湖南澧縣)。御史中丞王綯彈劾李綱“經年不赴貶所”,同年十一月四日,又被貶謫萬安軍(今海南萬寧)。

建炎三年(1129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李綱與子李宗之南渡瓊州,二十九日被赦放還。次年,李綱隱居泰寧丹霞巖。

紹興二年(1132年),李綱出任觀文殿學士、湖廣宣撫使兼知潭州。當時流民潰卒在荊湖江、湘之間爲盜,數量不可勝計,其勢大者有數萬人。李綱到任後,盡力處置,將其盡皆蕩平。

紹興九年(1139年)正月,宋金議和,高宗欲再起李綱爲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大使,他力辭不受。僅帶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之銜居於福州。

哀慟病逝

李綱之弟校書郎李經早逝,他爲此深爲哀悔。紹興十年(1140年)正月十五日(上元節),李綱親自祭奠李經,慟哭不已,因而突然患病。同日(2月5日),李綱於倉前山欏嚴精舍的寓所逝世,享年五十八歲。高宗聞訊後,追贈少師,命其弟李維負責治喪。

淳熙十五年(1188年),李綱家人爲他向朝廷請諡。經宰相周必大提及,宋孝宗遂於淳熙十六年(1189年)特贈李綱爲隴西郡開國公,諡號“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