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代野史 > 宮廷野史 > 康熙年間“詐屍案”是怎麼回事?詐屍的是誰?

康熙年間“詐屍案”是怎麼回事?詐屍的是誰?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2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康熙年間“詐屍案”是怎麼回事?詐屍的是誰?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在我國古代浩繁卷帙的筆記小說中,記載有大量的奇案、詭案、懸案,囿於科學不昌,古人常常以“鬼怪靈異”作解,而本欄目則試圖用現代科學結合歷史考據,給這些奇案、詭案、懸案做出全新的合理解釋,以便讀者們瞭解到:詭非鬼,機巧萬端終有解;謎莫迷,閱盡千帆道尋常。

子夜時分。

黑黢黢的刑部大牢,寂靜如死,上百名囚犯關押在四間老監房裏,“矢溺皆閉其中,與飲食之氣相薄”,再加上六月的暑氣蒸騰,到處都瀰漫着難聞的臭味兒。

傍晚時分,剛剛絞死了一個囚徒,屍體就存放在隔壁預先備好的棺材裏,準備後半夜拉出去埋掉。幾個獄卒和監絞官早已熟絡,便邀請他喝酒,殺殺“晦氣”,有個腿快的還專門跑到前門外門框衚衕買了復順齋的醬牛肉下酒。正在微醺之時,突然,隔壁屋裏傳來了動靜,幾個人不禁停住了杯盞,面面相覷。那屋子除了裝有屍體的棺材,別無他物,難道是老鼠在作怪?

他們提着油燈摸到了隔壁屋,燈光如豆,在四壁間照來照去,卻哪裏看到什麼老鼠。

正在這時,聲音又起,竟是從停放在屋子正中的棺材裏發出的:先是極其痛苦的幾聲呻吟,接着是一聲長喚:“人去矣,我可出也!”

油燈啪啦一聲打落在地,黑暗中,能看到每個人慘白如紙的面孔……

這不是什麼鬼怪故事,而是清代著名學者錢詠記錄在《履園叢話》第一卷裏的真實事件,事件發生在康熙五十三年六月二十日(公元1714年6月2日)。

“同乳兄弟”是國蠹

事情還要從康熙五十一年的“張伯行噶禮互參案”說起。

衆所周知,康熙大帝是中國歷史上罕見的英主,不僅雄才大略,而且爲人善良寬厚。清代禮親王愛新覺羅·昭槤在《嘯亭雜錄》裏這樣寫道:“(康熙)天資純厚,遇事優容,每以寬大爲政,不事溪刻。”

康熙平定天下後,對幫他獲得巨大成就的明珠、曹寅等朋友和功臣極爲“義氣”,《嘯亭雜錄》提到康熙對枉法諸臣“苟可宥之,必寬縱之,如明相(明珠)雖貪擅,上念其籌畫三逆之功,時加警策,終未置之極典”。所以到了康熙朝後期,政局未免文恬武嬉,貪污成風。

噶禮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單純看噶禮的履歷,看不出什麼究竟,只知道他在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帝親征噶爾丹時曾督運軍糧,在陛見時應答有度,得到康熙帝賞識,自此平步青雲……其實這裏面隱藏了一個重要的人際關係,那就是:噶禮的媽媽是康熙帝的乳母,噶禮和康熙是“同乳兄弟”,這份情誼使康熙帝勢必會重用噶禮。

康熙三十八年,噶禮被實授山西巡撫,自此開始了貪污生涯,曾任嘉慶朝兩江總督的樑章鉅在《歸田瑣記》卷五中,記述了噶禮的不法行徑:康熙四十二年他“貪婪無厭,虐吏害民,計贓數十餘萬”,康熙四十五年他將“通省錢糧每兩銀索火耗銀二錢,除貼補各處虧空外,入己銀共四十餘萬兩”,而面對御史們接二連三的參奏,康熙帝始終沒有派員往審,只是一次又一次下旨命噶禮明白回奏,等於是給噶禮狡辯的機會,最後連吏部都看不下去了,提出應差大臣察審,康熙帝不允,折騰來去,最後竟把參奏噶禮的御史給革職了。

康熙四十八年,噶禮被任命爲戶部侍郎,旋擢兩江總督。正所謂小節不懲,必成大奸,貪污無度的噶禮竟然官運亨通,他就必然要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是終於有個人擋住了他的去路,此人名叫張伯行。

下毒弒母天不容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時任江蘇巡撫的張伯行疏劾噶禮於上年江南鄉試中做手腳,“得銀五十萬兩,徇私賄賣舉人”,一時引起朝野震動。一來,科考上的舞弊最容易引起士子不滿,引發大案;二來,張伯行是康熙朝有名的清官,對官場腐敗深惡痛絕,又秉性耿直,是個人見人怕的“刺兒頭”,他與噶禮開撕,不能不惹動天下人側目。何況張伯行在奏疏中那句“督臣敢於欺皇上、負皇上,臣則斷不敢顧念身家,畏避權勢”,等於指着康熙的鼻子說“你管不好你的狗,我來管,而且我纔不管他是不是你的狗”,此疏一出,“遠近抄誦稱快,一時紙貴”。

康熙剛開始還想維護噶禮,但是偏偏有個最該維護噶禮的人,站出來支持張伯行了。

這個人就是噶禮的母親、康熙的乳母。

《嘯亭雜錄》卷十有言,噶禮的母親“不喜禮之所爲”,張伯行彈劾噶禮的時候,有一天老太太正好去孝惠章皇后處問安,遇到康熙,康熙“詢其子所爲,何以與張齷齪,其母乃言其子貪狀,且言張之冤譴”,康熙帝動容道:“其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

古時的乳母,往往真的會把感情傾注在自己哺育的那個並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身上。噶禮的母親這一舉動,可以理解爲不允許自己的一個孩子禍害另一個孩子的天下。噶禮得知此事,不但不思悔改,還犯下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罪行:指使家人在飯菜裏下毒,想毒死這個“多嘴多舌”的老孃!

老太太命大,沒死成,踉踉蹌蹌地跑到都察院告狀去了。

康熙年間“詐屍案”是怎麼回事?詐屍的是誰?

前兩年,個別地區出現打罵父母、或因爲財產問題把父母告上法庭的新聞,其實這類事情擱在古代處理起來特別簡單——死刑。別說當面罵父母了,背地裏罵父母都一樣。因爲古人是把“不孝”列入“十惡”大罪的,而“十惡不赦”。可想而知當朝野得知噶禮毒殺母親時的譁然。康熙氣得差點把龍案掀了,立刻將噶禮下了刑部大牢,然後又查出噶禮貪腐之巨,合計“房產七十五處,地一百餘頃,當鋪十三所”。

看到這份“查抄清單”,康熙帝厲聲責問滿朝文武:“噶禮贓銀甚多,如此恣行貪污,婪贓累累,何竟無一人劾奏?!”這話便有些不講理了,從噶禮貪污開始,前前後後彈劾他的奏章就沒停過,要不是皇上維護,何以養虎成巨?

不過,也有歷史學家考據,認爲噶禮的被誅實則是因爲“黨附太子”,策劃讓太子“早謀繼位”。按史料所載,查抄噶禮家產與再次廢太子胤礽相隔只兩個月,皇朝慣例,這麼短的時間,不可能連續掀起兩起完全無干的“大案”,此二者必有聯繫,甚至可以理解爲“查噶禮”是“廢太子”的前奏,是剪除胤礽羽翼的舉措。

“詐屍”其實是未死

《履園叢話》裏記載,都察院對噶禮下毒弒母一案“奉旨廷訊”,覈實案情無誤之後,“發部議凌遲處死”。康熙恨極了噶禮的辜恩,“命先將噶禮眼珠打出,又割其兩耳,籍沒其家,妻子同謀,法皆斬首”。

康熙的處置是前所未有的殘酷與可怖,但是細細追究,噶禮的“犯罪升級”,始作俑者恰恰就是康熙本人。設想,假如康熙不以人情取代法制,堅持依法治國,噶禮貪污伊始就加以懲處,頂多流放邊陲或坐幾年大牢,絕不會落得如此下場吧。

不過,康熙絕對沒有想到的是,由於他的一絲善念,噶禮依舊找到了逃生的機會。

《履園叢話》對此事的記載十分詳細:行刑之前,康熙突然下旨“賜帛”,改斬首爲絞刑,讓噶禮落個全屍,噶禮立刻給監絞官行賄,讓他在“帛系未絕時,即行棺斂”,也就是沒有絞死,剛剛昏厥就裝入棺材。

按照噶禮的計劃,應該是等棺材移出刑部後,監絞官再想辦法將他救出,誰知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也許是挖眼割耳的極痛,噶禮在午夜時分“提前”醒來,在棺材裏自言自語,“聞者大駭,劈起棺”,噶禮“遽起坐,因耳目俱無,不知所之”。

深更半夜,棺材裏坐起一具“屍體”,眼睛和耳朵裏還掛着血,這一幕嚇壞了刑部的獄卒,更讓監絞官肝膽俱裂,倘若被皇帝知道自己收了噶禮的錢,救他一命,豈不要人頭落地?監絞官急中生智,“懼事泄,一斧劈倒,連棺焚化,始行覆命”。

這等於把噶禮當成殭屍處置了。

而康熙帝得知噶禮“詐屍”一事之後,頗爲驚詫,苦笑着說了一句“這奴才真燒坯也”。所謂燒坯,是製造陶器的一道程序,指經過燃燒使坯體變得堅硬,所以,把康熙的話翻譯成通俗語言就是:“這奴才還挺命硬的啊!”

宮廷野史
演義趣聞
奇聞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