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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百姓評議官員的“黃金時代”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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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歷朝歷代都有百姓評議官員的制度,但是,縱觀數千年的封建王朝史,還是明朝,尤其是明朝初期,可以說是民意評議官員最爲活躍的時期,堪稱史上百姓評議官員最活躍的黃金時代。那麼,爲什麼明朝的百姓敢於評議當朝官員?這還要從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頒佈的《大誥》說起。

明朝初年:百姓評議官員的“黃金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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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面向全國人民要求“戶戶有此一本”的《大誥》中明確提出,凡各地“耆宿老人、遍處鄉村市井士君子人等”,都可以對本省各級地方官吏的施政行爲與績效進行測評,其評官意見可以用“列姓名具狀”的方式遞送中央,也可以在歲終考覈官吏時組團來京,當面告訴自己:本境官吏“爲民患者有幾人,造民福者有幾人”,再根據百姓評議,表揚好的,降免差的,乃至懲辦有罪的。

讓百姓積極評議地方官員的是非功過,這是由朱元璋的平民家庭出身的思想觀念決定的。朱元璋出身於布衣,非常體會農民的艱辛。他坐上了皇帝大位後,每年都要帶着兒孫到鄉村巡視,有時自己還親自挑上擔子,並讓兒孫們效仿於他。

他還把縣以上的官員都召集到京城開會,他說:我在過去當老百姓時,看到貪官污吏橫行鄉里,就切齒痛恨。如今我當了皇帝,你們這些當官的,“有膽敢蠹害吾民者,罪之不貸。”

明朝初年:百姓評議官員的“黃金時代”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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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朱元璋制定了一系列有利於老百姓舉報貪官污吏的政策,尤其是鼓勵老百姓到朝廷來告御狀的政策,嚴格規定各級官員都不得阻攔,特別支持老百姓組團上京告御狀。對於敢於阻攔老百姓進京告御狀的官員,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對被老百姓告發的那些官員,他進行的懲罰也是非常嚴厲的。對貪官的刑罰很多,砍頭算是最輕的,重的有腰斬、斷足、剝皮、抽腸、活煮的,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在這樣殘酷的刑罰之下,官員們大都不敢明目張膽地爲非作歹、魚肉鄉里。

在朱元璋親自撰寫的《大誥三編·縣官求免於民》一文中介紹了這樣一件事情:在河北樂亭縣,農民趙罕晨率領三四十個農民組團將一幫縣裏的貪官污吏擒拿起來,押送到京城告御狀。事情的起因是,樂亭縣的主簿汪鐸與縣機關部門負責人一起設計了一個“斂派徭役”。

用今天的話講,就是策劃一個項目,然後把這個項目與全縣的發展進步、人民幸福聯繫起來。老百姓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巧立名目,攤派斂錢。結果民怨沸騰,就發生了老百姓將八個縣機關部門負責人捆綁起來押送京師告御狀的事件。在他們走到離縣城四十里的地方,汪鐸這位相當於現在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樂亭縣主簿騎馬追上來,央求趙罕晨等人說:“我從十四歲開始苦讀,纔有了今天的地位,饒了我這一次,休壞我前程!”結果他沒有被饒過,也一起被捆送到了京師。朱元璋調查清楚後,下令將其砍掉腦袋。

明朝初年:百姓評議官員的“黃金時代”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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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史料記載,自明朝開國以來,貪官污吏前“腐”後繼,百姓舉報告狀不斷,朱元璋罰不勝罰,殺不勝殺。據不完全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即公元1386年,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任滿,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然而,朱元璋在彌留之際,依然念念不忘交代建文帝朱允炆說:如果有人勸你給老百姓用重典者,就先治他的罪!就連明朝最後一位皇帝崇禎皇帝在李自成打進北京之後,臨死時還喊出:“勿傷吾民!”這是他人生中最後的一句話。一個開國皇帝,一個亡國之君,臨死時想到的都是中國的老百姓,這在歷朝歷代的皇帝中,無疑是十分罕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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