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代野史 > 演義趣聞 > 古代被判株連九族,爲何多數親戚朋友都不逃跑?究竟是爲何?

古代被判株連九族,爲何多數親戚朋友都不逃跑?究竟是爲何?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4.6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我國古代,統治者爲了維護自己的江山,讓子孫後代能夠安穩的坐江山,創造出了許多非常嚴厲的刑罰,比如“族刑”。意思就是一人犯罪,全家甚至全族都受牽連被誅滅,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斬草除根”。這個刑罰在筆者看來,它是歷史上最毒的一種刑罰,因爲古話曾說“罪不及父母,禍不及妻兒”。

古代被判株連九族,爲何多數親戚朋友都不逃跑?究竟是爲何?

族刑最早出現在商朝,當時商朝一個叫盤庚的皇帝因爲遷都,遭遇一些貴族的反對和抵制。盤庚一怒之下,就下令將抵制遷都的貴族全家處死,在酷刑面前,遷都進行的非常順利。到了秦朝的時候,族刑被正式的列入了法典。由於族刑的震懾力巨大,自此後各朝各代都在沿用,甚至在此基礎上,衍生了“夷三族”、“誅九族”等慘絕人寰的刑罰!

明朝初期,燕王朱棣起兵打敗了建文帝朱允炆,奪得了皇位。大學士方孝孺拒絕爲燕王朱棣草擬即位詔書,被朱棣下令“滅十族”,整個家族和師生朋友都遭到牽連,八百多人被處死,成爲歷史上一大慘案!那麼既然這個滅族是如此的殘酷,爲何犯事者的親戚朋友都在家白白等死,他們爲什麼不逃跑呢?原因嗎無非就是這三個!

其一,這些人心存僥倖的心裏。在古代,雖然滅族的口號叫做“男女無少長皆殺之”,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卻根本不是這樣!東晉的時候法典規定,滅族時婦女可以不殺;唐朝時候又規定未年滿十四歲者可不殺;之後的宋元明清,基本都沿襲了唐朝這一規定,只是將未殺者全部罰沒爲奴!

古代被判株連九族,爲何多數親戚朋友都不逃跑?究竟是爲何? 第2張

其二,處罰的速度特別快。大家都知道古代最快的通信工具就是馬匹了,不像現在一個電話就能通知到。往往那些犯罪者被抓判了滅族等刑罰,家裏根本還不知道這麼一個事情。而辦案的那些官員在面對這些重案時,都是以最快的速度去處理,基本都是不經審判就地正法,生怕行動慢了連累了自己!

其三,實在是跑不掉。古代社會盛行宗族羣居,整個家族居住的地方都非常的近。這樣在面對一些匪患、盜搶流寇之類,都能取到互相照應的效果!然而當家族有人犯事被判滅族,往往都是軍隊協同辦案官員趕赴這個家族,基本上能做到雞犬不留!而那些出事時不在家的人,面對這種事情都改姓埋名,所以給人造成了全族被滅的現象!


宮廷野史
演義趣聞
奇聞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