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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爲何對女人有偏見?孔氏家族爲何都曾休妻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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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曾經說過:“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由此可見孔子對於女人是有偏見的,孔子在中國封建社會被奉爲聖人,孔子的弟子後學被稱爲賢人,但從今天的觀點來看,孔門聖賢在人倫上並不完美。在閱讀先秦文獻時,我發現孔子、孔子的弟子曾參、孔子的孫子思都曾有休妻的經歷。孔子的原配夫人來自宋國,《孔子家語·本姓解》記載:“孔子年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一年之後亓官氏生子,魯昭公曾派人送鯉魚表示祝賀,孔子對此感到十分榮幸,故給兒子取名爲鯉,孔鯉成人後取字伯魚。孔子與亓官氏的婚姻結局,在文獻中沒有正式記載,但我們可以在字裏行間發現一些信息。

在《禮記·檀弓上》一文中,子思門人有“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之語,據孔穎達的解釋,“先君子”指的就是伯魚,而“出母”就是伯魚之母亓官氏。根據這一記載,這位亓官氏並未與孔子白頭偕老,她被孔子無情地休棄了。《論語·陽貨》中記載了孔子的一句名言:“唯女子與小人爲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遜),遠之則怨。”不知是不是針對亓官氏而發。後來亓官氏病死,伯魚按照喪禮爲生母服喪,孔子對此未加干涉。

孔子爲何對女人有偏見?孔氏家族爲何都曾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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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檀弓上》記載:“伯魚之母死,期(週年)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驚怪之聲),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根據喪禮,如果孝子被休棄的生母死了,應爲生母服喪一年。但是,如果父親已經去世,孝子已爲人父,那麼就不必爲休棄的生母服喪。亓官氏死後,孔子允許伯魚爲出母亓官氏服喪一年。伯魚在服喪期滿後仍然爲生母哭泣。孔子對此感到不滿,覺得伯魚做得太過分了,伯魚不敢違抗父命,只得停止哭母。亓官氏在後世被人們尊爲聖母,孔廟中的寢殿即爲供奉亓官氏的專祠。如果孔子重生,得知被他趕走的原配夫人亓官氏不僅又“回到”他的身邊,而且還被一再加封爲誥命夫人,不知會作何感想?

孔子高足曾參休妻的理由更爲離譜。據宋人汪晫編輯的《曾子·外篇三省》記載:“曾子後母遇之無恩,而(曾參)供養不衰。及其妻以蒸梨不熟,因出(休棄)之。人曰:‘非七出也。’曾子曰:‘蒸梨小物(小事)爾,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遂出之,終身不再娶。”在這一段文字中,曾參對後母和妻子的態度截然不同。後母對他刻薄寡恩,但由於後母在倫理上也是母親,因此曾參將後母作爲盡孝的對象,盡心盡意地供養。但是,曾參對妻子的態度就完全不同了。他命妻子蒸梨,妻子沒有將梨子蒸熟,曾參一氣之下便將妻子無情地休棄,可見曾參性格中有乖戾、刻薄、冷酷、怪異的一面。

孔子爲何對女人有偏見?孔氏家族爲何都曾休妻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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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休妻有所謂“七出”之條。沒有把梨子蒸熟,這只是日常生活中可以忽略不計的小事,並不在“七出”之列,曾參對妻子如果稍微寬容一點,是絕不會採取休妻這一絕情舉動的。他對妻子的嚴苛引起別人的批評,曾參的回答是:蒸梨不熟,確實是一件小事,我讓她蒸熟,而她不按照我的命令去做,小事尚且如此,何況是大事呢?其實,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一個人都是在不斷糾錯的過程中逐步成長起來的。在現實生活中,哪一個人不出差錯?如果出了一點小差錯,就預言此人必犯大錯,這豈不是太荒謬了?按照曾參犯小錯必犯大錯的邏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必然會犯大錯,都在可以斷交之列。曾參在中國文化史上是著名的大孝子,他對父母可以無微不至地盡孝,爲何不能對妻子寬容一點呢?

子思是孔子的孫子,名伋,有些古籍寫作“急”。子思學於曾參,他對妻子的態度比孔子、曾參還要絕情。《禮記·檀弓上》記載:“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爲被休棄的母親服喪)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急則安能?爲急也妻者,是爲白也母,不爲急也妻者,是不爲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子上是子思之子,孔子的曾孫,名叫孔白。子上的生母被父親子思休棄。其生母死後,子思卻不許子上爲之服喪。子思此舉顯然不符合喪禮,因此弟子問子思:“從前您的祖父允許爲休棄之後的生母服喪嗎?”子思回答說:“是的。”弟子又問道:“您不讓孔白爲生母服喪,這又是爲什麼呢?”子思辯解說:“從前我的祖父沒有什麼禮儀失誤,禮儀該隆重的就隆重,禮儀該從簡的就從簡,我怎麼能做到這樣呢?我的妻子是孔白的母親,不做我妻子的人,就不是孔白的母親了。”子思按照自己的標準來認定兒子的母親,但他卻沒有想過,孔白與其生母的母子血緣關係,並不因爲他的休妻行爲而消失,孔白的生母可以不再是他的妻子,但她永遠是孔白的母親。

孔子爲何對女人有偏見?孔氏家族爲何都曾休妻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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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不準兒子孔白爲生母服喪,他爲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自己的道德境界比不上祖父孔子,因此,可以不像祖父那樣允許兒子爲生母服喪。其實,子思不讓兒子爲生母服喪的真正原因,是他對這位被自己休棄的前妻刻骨銘心的怨恨和厭惡。他出於厭惡而休妻,甚至在前妻死後仍不能化解心中的怨恨,以致他蔑視傳統喪禮的規定,斷然不準兒子孔白爲生母服喪。可見,在對待妻子的態度上,子思的心胸是多麼狹隘。子思此舉竟然爲孔門立了一個規矩,此後,孔氏子孫就不再爲被休棄的母親服喪了。

孔子、曾參、子思之所以對妻子薄情,是由於當時的社會賦予了男子太多的權利,而女子的社會地位特別低下。甲骨文中的“女”字,就是一個雙手交叉、兩腿彎曲、跪在地上的女子形象。女子向誰而跪呢?她跪的對象應該是決定自己命運的男性。當時社會對女子的要求是柔順、服從。《儀禮·喪服》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既然丈夫是妻子的“天”,妻子對丈夫要絕對地服從,那麼丈夫對妻子當然是無所不用其極了。所以,儘管孔子、曾參、子思對妻子異常刻薄,但這是當時社會的倫理道德賦予他們的權利。時至今日,社會倫理道德已發生鉅變。從今天看來,孔子師徒對待妻子的態度顯然是缺少人情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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