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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錢鈔到銀錢:簡述明朝貨幣結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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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貨幣史上,白銀長期以實物貨幣的面貌呈現。明代以前,白銀的貨幣職能及流通範圍是有限度的,至明代中葉以後始生變化。大體上,明代的通貨經歷了從錢鈔到銀錢的結構轉變,然而,把貨幣結構的這種轉變僅理解爲一種自下而上的白銀貨幣化趨勢或者是貨幣經濟自然演變的結果,都失之偏頗,因爲具體情況甚爲複雜。

從錢鈔到銀錢:簡述明朝貨幣結構轉變

在中國貨幣史上,白銀長期以實物貨幣的面貌呈現。明代以前,白銀的貨幣職能及流通範圍是有限度的,至明代中葉以後始生變化。大體上,明代的通貨經歷了從錢鈔到銀錢的結構轉變,然而,把貨幣結構的這種轉變僅理解爲一種自下而上的白銀貨幣化趨勢或者是貨幣經濟自然演變的結果,都失之偏頗,因爲具體情況甚爲複雜。實際上,明代貨幣結構的艱難轉變應從白銀由實物貨幣向貴金屬貨幣的性質轉變這一角度來把握。結構轉變應歸因於恢復萎縮的貨幣經濟與“洪武型經濟體制”的矛盾銅錢寶鈔難以充當擴大了的東亞經濟圈區域性國際貨幣以及海外白銀的大量流入等方面。

明代貨幣結構的轉變

儘管關於明代貨幣制度的演變歷史、錢法變遷、白銀流通等問題,前人早已有所論述,但他們並沒有考察白銀的貨幣性質問題,而在筆者看來,正是白銀貨幣性質的轉變構成了明代貨幣結構轉變的主要內容。正如黑田明伸所言不同的貨幣都是差別化地服務於特定的交易層次。由於交易層次的不同,如用於地域間結算的通貨與民間日常的通貨就會出現幣值和幣材差別,即使是同一種通貨其地位和意義也是“不對稱”的。無論是以往通行的銅錢、紙鈔還是穀物、布帛、金銀等實物貨幣,不同時間和地點,它們服務的領域和層次並不相同。

在明代前中期,國家法定的貨幣先是銅錢,繼而是寶鈔,白銀在大多數時期處於禁用之列。明代中後期,白銀則成了主要的流通媒介,這構成了人們對明代貨幣轉變的初步印象,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僅僅如此。

朱元璋最初鑄行銅錢的時間是在元末至正二十一年(1361),洪武元年又頒行了“洪武通寶錢”。雖然直到洪武八年(1375)以前銅錢是國家法定貨幣,但是明政府並沒有干預其他通貨的使用。實際上,當時的主要通貨是比較多的,有元舊鈔、唐宋舊銅錢、明通寶錢,至於金銀、穀物、布帛等實物也能在民間市場上見到。

自洪武八年明發行“大明寶鈔”始,爲了鞏固寶鈔的地位,政府禁止使用白銀交易,並對鈔、錢、銀的比價做了官方的規定。於是,寶鈔和銅錢便成了較爲重要的兩種貨幣,這個“錢楮並用”的局面大體持續到了宣德年間。這個時期的白銀雖在禁止之列,但是在實際交易中,白銀卻依然可見,而且,綢緞、穀物等實物貨幣也見於記載。這一方面固然是紙幣流通所產生的弊病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因爲實物貨幣如金銀、穀物、絹布等一直通行於某些特定的領域。這是以往研究較爲忽視的地方。而從洪武朝至宣德朝政府不停地重申金銀使用禁令可以看出,紙幣的流通不暢導致了金銀使用的擡頭,如洪武末就出現了“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賤,一以金銀論價”的現象。與此同時土地契約中關於穀物的支付記載,也說明了不僅金銀、穀物等實物貨幣因爲法定貨幣流通不暢而一直存在,而且更加印證了白銀的實物貨幣性質。

洪武朝至永樂朝是寶鈔流通情況較好的時期,洪武二十七年(1394),銅錢亦被政府收繳禁用,大明寶鈔成爲唯一合法的貨幣(50),但不僅金銀、穀物等實物仍不時見諸民間流通市場,交易領域的前朝所鑄舊錢也未能禁絕,禁止銅錢流通的政令並沒有什麼效果。即使到了以往學界認爲是明代經濟較爲穩定的仁宣時期,也還有關於金銀、穀物、絹布用作貨幣使用的記載,這就說明明代前中期實物貨幣經濟一直存在,也表明了當時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

明初賦稅領域的貨幣狀況也較爲複雜,夏稅秋糧,徵收米麥爲本色,但同時允許道路不便地區折成金、銀、鈔、布、絹等物,稱之爲折色。比如,雲南“以金、銀、貝、布、漆、丹砂、水銀代秋租”(51)。有學者認爲這裏的金銀是一種商品,但正如之前所講,金銀在雲南很早就是通貨手段之一種,它們一直是一種實物貨幣。因此,明代貨幣徵銀的時間最早應是明太祖時期。而這種折銀的方式到了成、弘之際又發生了新的變化,這是因爲白銀的貨幣屬性發生了變化。

儘管有着實物貨幣的存在,但是明代前中期,市場通行的貨幣還是以鈔錢爲主,而實物貨幣的存在只不過是錢鈔結構的有效補充。這從史料記載和徽州山、地買賣契約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印證(見下圖)。

原文配圖:明代前中期徽州契約貨幣使用情況。

對於表1所反映的情況需做三點說明:一是土地買賣在傳統社會仍屬大宗貿易項,契約中使用的往往是幣值較大的幣種,故難以見到銅錢的蹤影,但這不等於銅錢沒有通行;二是受制於資料的原因,徽州以外的地區是否也是如此狀況,當然不可決然斷定,但明前期徽州地處偏狹之地,經濟較爲落後,它反映的貨幣狀況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三是從長時段來看,銀進鈔退的現象較爲明顯,尤其是白銀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宣德年間,在民間交易市場中,白銀的使用開始普遍起來,尤其是鉅商富賈所進行的國內外貿易更是如此,史料多有反映。正統至成化是明代舊的貨幣結構開始轉變並逐步確立新的貨幣結構時期。此時的寶鈔逐漸退出流通領域,民間交易開始實際以白銀爲主,這在表1的契約中可以得到體現。同時,史料亦有記載:“令宣課分司收稅,鈔一貫折銀三釐,錢七八文折銀一分。是時鈔久不行,錢亦大壅,益專用銀矣。”

從錢鈔到銀錢:簡述明朝貨幣結構轉變 第2張

通過以上所述並結合學界已有的分析,我們基本上可以勾勒出明代貨幣結構轉變的軌跡。明代的貨幣結構經歷了自洪武七年前明朝銅錢與其他通貨(包括唐宋舊錢、元舊鈔、金銀、穀物等實物貨幣)混用到洪武八年後寶鈔、銅錢以及白銀、穀物、絹布等實物貨幣通用再到正統至成化、弘治白銀開始廣泛運用並最終代替了其他通貨(當然銅錢一直存在,尤其是唐宋舊錢)的變化。明初斷斷續續百多年實物貨幣的存在,說明了明代貨幣結構轉變的艱難,但也爲我們理解白銀貨幣提供了新的視角。

在明代前中期,從白銀的使用來看,它是否已經獲得了一定的貨幣職能?應該說是可以確定的,如史載:“你可準備些糧米、銀子、緞匹前來,我要賞人,又說:見有鈔一萬五千貫,你可去蘇杭收買段子。”“將名下運糧人夫並備辦鈔五千貫、段子五百匹、銀子五千兩、金子一百兩,送與藍玉。”“三面評議時值花銀一兩重,其銀並契當日相交付無欠。”這些例子都體現了白銀的支付和交易媒介功能,而且有一個現象值得注意,那就是銀子往往與穀物、段匹等實物相伴出現。因此,這一時期白銀作爲實物貨幣的性質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白銀貨幣在明前中期並沒有取代錢鈔而成爲主幣,而是在明代法定貨幣出現各種問題之後(如銅錢私鑄、紙幣貶值等)作爲民間輔助交易手段存在,由此也足見白銀貨幣的職能和流通是有限度的。

因此,從宏觀的角度來看,明代貨幣結構的轉變是以錢鈔爲主的賤金屬貨幣體系向貴金屬白銀貨幣體系的轉化。從微觀的角度來看,明代貨幣結構的轉變也體現了中國實物貨幣經濟正在走向衰微並逐步退出歷史舞臺。之所以中國最終的通貨重任落在白銀貨幣身上,這與多種因素是分不開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莫過於外來白銀的大量流入使得白銀崛起爲影響明代社會變遷的貴金屬通貨成爲可能。

貨幣結構轉變的原因

就上文所論,明代貨幣結構的轉變雖然是由錢、鈔與實物貨幣並用轉變爲以白銀爲主,但是關於這種貨幣結構轉變的原因分析以往研究卻有簡單化的傾向:一則傳統觀點認爲這是中國貨幣演變與發展的自然結果;二則近來的研究把明代貨幣結構的轉變過程單單理解爲白銀貨幣化的強勁趨勢和過程,這其實是一種白銀進步論的觀點。有學者就指出:

“白銀進步論,是把貴金屬貨幣本身等同於先進,這實際是對歐洲經驗的一種簡單解讀。”

對於中國貨幣結構問題的探討,我們主張迴歸到中國貨幣體制框架內來思考。本文認爲導致明代貨幣結構出現轉變的原因可以歸結爲以下三點:

(1)

恢復極度萎縮的中國貨幣經濟與僵化的“洪武型經濟體制”的矛盾決定了明代貨幣結構必須進行轉變。隨着市場力量的逐步興起,明初通貨結構承受着內部緊縮的壓力。

(2)

東亞經濟圈的擴大與全球貿易的新內容,使得處於主導地位國家——中國的寶鈔和銅錢難以充當世界貨幣的職能,因而轉變勢在必行。

(3)

海外白銀的大量流入使得中國最終完成貨幣結構的轉變成爲可能。

貨幣的變化是當時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的反映。與後來15世紀、16世紀明代市場快速發展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明初貨幣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極度萎縮。這集中體現在“洪武型經濟體制”的形成與鞏固。貧農出身的朱元璋欲圖構建一個反市場的勞役和實物經濟制度,這種經濟體系的落後直接體現在民間市場上的交易價格、定額財政稅收、海外貿易等方面,而這種經濟體系的形成對於明代通貨結構傷害至深。

彭信威、全漢昇早就注意到與宋代相比,明代商品、勞務、糧食的價格之低以及白銀購買力的變動與上揚。明代直到16世紀上半葉的米價都一直停留在宋代初期的水準(平均約爲0.46兩/石),與宋代物價高峯時期(宋峯值時期平均達1.4-2.4兩/石)相差巨大,宋代物價高峯時期的米價,以白銀計高出明代約3-4倍,若以銅錢計(明初大體爲250-500文/石,宋代高峯值爲3600文/石-15242文/石),則高達9-40倍。終明一代,其平均米價與宋代相比,無論以白銀還是銅錢計,整體都有數倍之差,不可謂不大。從金銀的比價來看,明與宋元相比,亦低很多。宋元每兩金價約摺合白銀10.3兩,而明代每兩金價約爲宋元的一半,即摺合白銀5-6兩。另從江南絹價和田價的折算也可以看出明代物價之低。

明初物價的低廉直接導致勞務工資的低廉,例如嘉定地區官僚和士兵的薪俸明代與宋代相差竟達15倍(宋約爲3000文一月,明代爲200文左右)。而實際上,這種低廉的價格水平並非構建在強大的國力之上,而是明初實物經濟的直接體現,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了16世紀初。市場的不發育與各地經濟的脆弱性直接導致了16世紀前“明代空窗期”的出現。例如在宣德時期,京畿附近地區的商人貿易狀況仍然是:“奔走負販二三百里,遠或一月,近或十日而返,其獲利厚者十二三,薄者十一,亦有盡喪其利者。”可見商業貿易利潤之低。因此,明代前期人們大多處於這樣一種生活狀態:“凡可以養生送死者,皆不待外求”,且“去海既遠,外國之貨不至,奇邪之人矜智術詐力以乘勢射利者亦鮮”,可見海外貿易及國內市場的不景氣。

有學者指出:

“從北宋滅亡到隆慶開海這將近4個半世紀裏中國的金屬通貨,實際上都是依賴北宋的銅錢。16世紀前明代規範銅錢的流通總量約爲3600-5400萬枚,只相當於北宋的12%-21%。”

相關史料中亦多有使用舊錢、歷代錢的記載。明代的紙幣在明前期運行狀況並不穩定,加上銅錢的鑄造時有時無,使得明代的貨幣結構承受着極大的壓力。這就是爲什麼明代“仁宣之治”時期,民間還流通着那麼多種實物貨幣的原因。即使加上白銀及其他貨幣的使用,明代1580年以前經濟規模也就摺合1億兩左右,只相當於北宋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所以明代的低物價反映的其實是較爲嚴峻的通貨緊縮現實與實物經濟發展的緩慢性。然而,學界較少人注意到此時通貨的危險性。明代社會的變遷與發展勢必要突破和改變這種實物經濟。

同時,外部世界的因素也不能忽視。這既包括全球經濟貿易結構的發展與中國在東亞貿易圈中的主導地位,使得明代的寶鈔與銅錢難以充當世界貨幣的職責,也包括海外白銀的大量流入使得明代的通貨結構轉變成爲可能。

對於東亞朝貢貿易圈的探究使我們知道朝貢貿易實質上是經濟意義大於政治意義,而以中國爲中心的東亞朝貢貿易圈在這個地區一直佔據着主導性的地位。即使西方人到來之後,也是先融入這個貿易圈內進行經濟活動,最後才慢慢打破這種區域體系。中國的主導地位使得中國一直處於這個區域的經濟中心地位,從銅錢的考古出土情況來看,在宋代,宋錢已是當時東亞的國際貨幣,中國貨幣輻射四方的情況一直持續到了明代前中期。中國傳統時期的海外貿易不僅包含商品、物資和移民的流動,也包含中國貨幣的輸出與經濟地位的確定。從各地的考古發現來看,相較於宋錢,明代鑄錢的規模是較小的,而明代的寶鈔,因其與當時東亞其他地區的通貨格格不入,故難以作爲國際結算的媒介。這說明了明代的銅錢和寶鈔難以充當地區貨幣的功能,因此這一功能最終落在白銀身上便不難理解了。

從對外貿易的角度來看,明代日益擴大的貿易量(包括朝貢貿易及宣德以後大規模的走私貿易)使得各方對穩定通貨的需求比以往更爲迫切,貴金屬的大量開採和使用便成爲中外共同的趨勢。對中國而言,海外市場的擴大與貨幣結構的壓力使得中國對於白銀的需求有了內外雙重的需要,加上國內貴金屬,尤其是白銀產量的有限以及先前的大量流失,使得中國貨幣結構的轉變最終需要海外白銀的大規模流入才能完成。因此有人認爲:“明代海外白銀的流入挽救了明代市場經濟”,“白銀流入的意義重大,是因爲明代貨幣制度的缺失,而非所謂的宋明銅錢到白銀的進步論主張的中國貨幣演化的必然特徵”。

分析中國貨幣史上的白銀問題,不僅要研究其實際流通狀態,觀察白銀的貨幣職能是否完全、流通區域及範圍是否有限度等問題,還要結合錢幣學、經濟學等方法理論來探究白銀的形制、成色及貨幣特性等問題。由此觀之,還有許多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

如前所述,白銀在歷史上曾長期作爲一種實物貨幣而存在,這種貨幣的特性表現在:儘管它是一種貴金屬,但從其實際的使用情況來看,作爲稱量貨幣的白銀在絕大多數時期並沒有獲得足夠的貨幣職能,在其流通的實際過程中有着明顯的限度和特定的領域,它作爲實物貨幣或充當社會主要貨幣的有效補充角色,或返回其實物狀態,這就是白銀在明清以前或隱或現的主要原因。

許多學者認識到了貴金屬未必先進的道理,但是他們沒有對這一問題進行深究。在筆者看來,中國白銀實物貨幣的性質一直延續到了明代中期。白銀、穀物、絹布等實物貨幣在明代貨幣結構中的補充地位,使得我們對於明代前期的貨幣經濟水平可以做出窺測。由於“洪武型”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僵化,明代貨幣結構先是在內部承受着巨大的通貨緊縮壓力,同時由於全球經濟性質和結構的變化以及中國在東亞經濟圈的主導地位使得中國的貨幣結構面臨着外部的壓力,轉變亟待進行。海外白銀的大量流入最終使得中國的貨幣結構完成轉變,與此同時,中國的通貨結構正式進入以貴金屬白銀爲主導的貨幣結構軌道上來,因此明代中後期蓬勃的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遷便有了可靠的潤滑劑和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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