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密史 > 歷史記事 > 揭祕:大明朝的東南沿海爲什麼會倭患不斷?

揭祕:大明朝的東南沿海爲什麼會倭患不斷?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8.9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大明朝中後期的所有名將中,戚繼光無疑是知名度最高的一位。身爲抗倭名將,戚繼光是婦孺皆知的大英雄。自大明朝開國以來,沿海就存在着倭患。朱元璋曾爲此下了一道聖旨:

“奉天承運皇帝,昭曰:告訴百姓每(們),準備好刀子,這幫傢伙來了,殺了再說。欽此。”

這道聖旨非常口語化,同時我們也能輕易發現:朱元璋在位時期就有倭寇爲禍百姓。身爲中原王朝的皇帝,朱元璋曾經派出使者,警告倭奴同大明朝進行正當的朝貢貿易。但倭奴給臉不要臉,直接把大明朝的使者殺了。朱元璋再生氣也拿他們沒辦法,畢竟中間隔着汪洋大海,真要開戰太過勞民傷財。對於剛剛建立、百廢待興的大明朝,的確吃不消。

揭祕:大明朝的東南沿海爲什麼會倭患不斷?

朱元璋爲此出臺了“海禁”政策,其中也包含着他個人的政治理念等多種因素。通過洪武三年(1370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七年(1374年)撤泉州、明州、廣州三市舶司;十四年(1381年)“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二十三年(1390年)發佈“禁外藩交通令”;二十七年(1394年)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品;三十年(1397年)禁止中國人下海通番等一系列政策,大明朝的“海禁”政策日趨完善。

按理說,有着這樣完備的“海禁”政策,倭患應當有很好的解決纔對。但爲何到了明朝中後期,倭患卻愈演愈烈呢?以至於還出了戚繼光這樣一位,因抗倭而誕生的大英雄呢?

一、倭奴的內部原因

大明朝開國於1368年,在32年之前,也就是1336年,倭奴內部出現了大分裂。鎌倉幕府被後醍醐天皇消滅後,天皇開始推行新政,企圖將權力掌控在自己手中。因此,後醍醐天皇大力提拔京都的貴族,讓立下大功的武士不怪不滿。蛋糕是武士們拼命搶來了,天皇卻不給他們分一塊,這必然要出事。於是倒幕大將足利尊氏用武力逼迫後醍醐天皇退位,傭立了新的光嚴天皇,這便是北朝。

後醍醐天皇退位後並沒有被殺,他一路南下,到達了吉野,建立了南朝。這個南北對峙更像是中國的北魏分裂成東魏和西魏,因爲皇室都是一家人。因爲後醍醐天皇手中掌握着八尺鏡、瓊曲玉和天業雲劍“三神器”,相當於中國的傳國玉璽,是正統的象徵。在56年的分裂之中,南北之間戰爭不斷。南朝一些戰敗的武士不甘心投降,便向西到達了中國。

揭祕:大明朝的東南沿海爲什麼會倭患不斷? 第2張

原本是“落草爲寇”的無奈之舉,但他們在大明朝劫掠所得的財富,比國內的勝利者還要多。這豐厚的利益讓原本是民間的劫掠活動,變成了官方的侵略行爲。作爲後醍醐天皇的兒子,懷良親王竟然都跑來大明朝劫掠。對此《明史·列傳·卷二百一十》就明確記載了:“王良懷不奉命,復寇山東,轉掠溫、臺、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由此說來,大明朝飽受倭患,是受倭奴內部的分裂所影響。

二、“海禁”政策的弊端

明太祖朱元璋是開國皇帝中出身最低的,他渴望恢復到“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簡單社會。沒有貪官污吏、甚至沒有貨幣和貿易。爲了實現這一目標,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政府將舟山羣島46座島嶼的島民內遷。不僅嚴禁下海通商,連靠海爲生的漁民也不得下海捕撈。與海外所有的聯繫,除了維持必要的朝貢貿易,真正達到了“寸板不許下海”的地步。

爲了貫徹落實這一政策,朱元璋通過制定嚴厲的懲罰措施來震懾並控制沿海人民。《大明律》明確規定了:

“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爲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衆,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爲首者處斬,爲從者發邊充軍”。

“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通過以上措施,沿海百姓不得不在內地進行農作。過於嚴苛的“海禁”政策不僅破壞了沿海地區老百姓的生活習俗,也嚴重限制了海外貿易的收入。要知道偏安一隅的南宋朝廷,經濟支柱便是海外貿易。大明放棄了這一財政收入來源,也爲日後國庫的捉襟見肘埋下了伏筆。對沿海地區的老百姓而言,他們也不願意放棄祖祖輩輩的生活方式。因此,百姓與朝廷的矛盾就此產生。

三、地方官員的貪贓枉法

明代官員的官服上,會有各種刺繡來象徵等級。文官官服是各種飛禽、武將官服則是各種走獸,所以“衣冠禽獸”一詞最開始是個褒義詞,是讓人羨慕的。但是到了中後期,大明朝的吏治也開始腐敗,所謂的“文死諫,武死戰”被棄之如敝履。無論是文官還是武將都欺壓老百姓,所以“衣冠禽獸”漸漸的變成了現在人們所理解的貶義詞。從側面也可以反映出明朝官員的腐敗與貪髒枉法。

在倭患高發的浙閩一帶,一旦有人犯事,都會被判定爲倭寇。不論是官員還是百姓,這已經成了一項“潛規則”。對百姓而言,下海被抓不僅自己要被處死,家人也要跟着遭殃。如果自己是“倭寇”,倭寇的家人遠在海外,自然不會追究自己親人的連帶責任。對官員來說,自己治下的百姓違禁,屬於自己的失職。即便處理好了,也難逃責罰。可一旦被抓的人是個“倭寇”,不僅沒有罪過,反而是“抗倭有功”。

揭祕:大明朝的東南沿海爲什麼會倭患不斷? 第3張

因此對於嘉靖年間的“倭寇”,其實是“中國人佔十分之七,倭人佔十分之三”,比如倭寇的主要領袖之一是徽商出身的王直。也難怪有學者認爲:“倭寇患與平定倭患的戰爭,主要是中國社會內部的階級鬥爭,不是外族入寇。”大明朝東南沿海的倭患,其多發的根源始於明政府的“海禁”政策。渴望走向大海的老百姓因爲政策的制約,只能頂着“倭寇”的身份,去達成自己的目的。

倭寇侵犯、劫掠大明沿海是不爭的歷史事實,但這基本上集中在前期。明朝中後期越演愈烈的倭患,說到底是中國人與頂着“倭寇”身份的中國人之間的戰爭。如果撕掉這層僞裝,這場抗倭戰爭就變成了農民起義。《嘉靖實錄》很明確的寫道:“蓋江南海警,倭居十三,而中國叛逆居十七也。”《明史·日本傳》亦載:“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