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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知縣和知府有什麼區別 哪一個的官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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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知縣的文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歷史題材影視裏,知縣和知府都是經常出現的角色。它們二者有什麼區別呢?區別在於,一個是縣的首長,一個是府的首長,一個正七品,一個從四品。

古代知縣和知府有什麼區別 哪一個的官職更大

知府和知縣最明顯的區別就是知府是府級政府行政長官,知縣是縣級政府行政長官。府出現在唐代,縣則秦統一後所置。中國古代行政區劃變化較大,如秦的郡縣二級制,到東漢逐漸演變成州郡縣三級制。明清時期,主要爲省、府、縣三級制(當然也有直隸州、直隸廳等)。

自秦代正式確定郡縣制之後,縣一直都是歷代王朝最基層政權。縣之下的鄉鎮農村地區則爲強宗大族,士紳所掌握。所以,縣在中國曆來都是中央政權派遣的流官管轄。

古代知縣和知府有什麼區別 哪一個的官職更大 第2張

當然,歷代縣的級別不等。也因爲等級分爲縣長,知縣,縣令三類。實質上是一樣,只是縣令爲皇帝欽命,知縣是常縣,縣長是小縣。

古時候皇權不下縣,縣爲行政體系的最後一級。宋代,知縣既要管民政,財政,還要管司法,如果縣內有駐軍的,還要兼管兵事,因而在一縣之內,有極大的權力。所以纔有“滅門的知縣”和父母官的說法。

古代知縣和知府有什麼區別 哪一個的官職更大 第3張

知縣相當於秦漢至隋唐的縣令、縣長,現在的縣長(書記更準確),由於古代縣有好幾種級別,知縣的官階從六到八品都有,經常聽說七品知縣是因爲清朝知縣多爲七品。

知縣管理地方政務,監管財政,稅收,府庫,司法,監察,徵兵等相關事宜,當時的知縣,雖然一個人,但各方面知識具備,可以說,要是有一個好的知縣,那麼,對於人民生產,生活都很重要;歷代,政績卓著的知縣,離任時,百姓或夾道禮送,或贈予褒獎,或立祠祭祀等,以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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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在古代也稱作太守。在唐代以前有州的設置,與美國的州不同,行政範圍較小,州的最高長官可以稱之爲州牧或者是太守。到了唐宋時期正式設立了地方長官“知府事”。到了元朝,廢掉了府的設置,直到明朝時期重新設置。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負責宣佈國家的政令,治理一方百姓,考覈管轄內的屬吏,徵收賦稅等等大小事務的總攬。知府相當於秦漢魏晉南北朝的郡太守、隋唐時期的州刺史、現在的地級市市長(書記更準確),清朝是從四品官員,現在是正廳局級(個別還是副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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