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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也要受懲罰:清朝對皇帝有什麼懲罰措施?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9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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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對皇帝有何懲罰措施?清朝皇帝最怕什麼?除了怕死之外,最怕死後不允許立功德碑。哪些清朝皇帝陵前不允許立碑?清朝有制:凡丟失國之寸土者,皆不得立碑。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還有哪一個朝代,訂立過如此嚴格的戒律,明文規定丟失國土者,死後不配享有聖德神功碑。我寧願將之視爲清朝的創舉。開國者居安思危,對後代不放心,纔會留下這意味深長的遺囑:要保護好我流汗滴血積累的遺產,稍有差池,即爲不肖子孫也!這是對敗家子的警告。愛新覺羅氏的家規,使道光以下諸帝死後無碑。清室奉行的諸多規矩,迥異於前朝。你說它是族規也可以,說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帶有鮮明的特色。能夠看出,最初的“立法者”很動了一番腦筋的。這些代表着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動地得以貫徹。帝陵是否可建立聖德神功碑,絕對是有條件的。是跟該君主的政績“掛鉤”的,不容失寸土。

自咸豐始,清朝的皇帝徹底喪失了獵手的血性和尚武的精神。既不能禦敵於馬上,救民於水火,又不擅長料理財政、工商、科技等諸多內務,導致中國在世界之林的名次每況愈下,頻頻遭受列強的欺凌。咸豐之後,同治與光緒二帝,都不太像男子漢,皆是慈禧太后的傀儡,被一個太婆玩弄、操縱於股掌。尤其光緒,雖曾想謀取改革、以擺脫“母虎似的嬸孃”(林語堂語),可幾個回合就給打趴下了。連一個女人都鬥不過,又如何統治四方、降龍伏虎呢?他眼睜睜地瞧着心愛的珍妃被“老佛爺”派人推進井裏,卻無力解救,活得真夠窩囊的。至於末代的宣統小皇帝(溥儀),更是扶不上馬的“阿斗”。他三歲時被推上龍椅,看着滿朝文武,嗷嗷大哭,嚇得尿褲子了。哪像是有能力擔起整個國家的帝王?最終還是人民的覺悟推動清王朝走向滅亡。河北遵化馬蘭峪的東陵,和易縣永寧山下的西陵,分別安葬着清代的九位皇帝。

皇帝也要受懲罰:清朝對皇帝有什麼懲罰措施?

光緒的崇陵,是其中的最後一座,同時又是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座帝陵。因爲末代皇帝宣統登臺僅三年出頭就被迫退位(故稱“廢帝”),葬送了大清王朝。況且,溥儀去世時的身份是平民,已無再造皇陵的可能。清陵是以光緒的崇陵畫句號的。出北京城,走讀東、西陵,等於是在讀清史,讀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的歷程。皇帝們終於像恐龍一樣絕種了。清代距今天尚不足百年,但在觀衆的心理上,已遙遠如侏羅紀了。清陵,離你我最近的一座侏羅紀公園。讀這部化石版的清史,可對其盛衰一目瞭然。道光的慕陵,恰恰是其間的分水嶺:大清帝國開始走下坡路的標誌。

康雍乾諸具有豪華裝修、富可敵國的陵寢,真正稱得上氣象萬千。從道光開始,在料理後事方面則顯得小氣多了。慕陵的規模就有所壓裁撤了華表、石像生(石人石獸)、明樓等裝飾性建築,並且沒神功碑。清朝有制:凡丟失國之寸土者,皆不得立此。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鴉片戰爭失敗而簽署《中英南京條約》,開賠款割地之先例。也是斷不好意思給自己樹碑的,該如何書寫那恥辱的一筆?常言說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他偏偏是有大過的,犯了丟失國土的錯誤。一位失職的皇帝,厚着臉皮給自己立功德碑,無異於扇自己耳光。況且,“政策”也不允許。有違先祖訂立的家法國法。道光就這樣紅着臉躺在不完整的陵墓裏。我想他一定盼望着自己的後代早日收復失地,早日彌補罪過。否則,他會睡得很不踏實的。死後照樣噩夢不斷。

慕陵的名稱,系道光生前細加斟酌選定的,取仰慕列祖列宗功德之意。對先帝們創業守業的豐功偉績(譬如乾隆的“十全武功),他確實只有仰慕的份兒。不僅僅仰慕,他還應該抱愧呢。愧對祖先。不只是道光一個人羨慕。此後的咸豐、同治、光緒,同樣只有羨慕的份兒。同樣愧對祖宗打下的基業。羨慕的程度與慚愧的程度,是成正比的,甚於道光。與道光相比,他們賠的款更多了,割的地更多了。直至輸得精光。所以,他們的陵墓,同樣沒有大碑亭、石像生,權當自己懲罰自己吧。地下的死者,羞於談論自己的功過,只好讓墓碑缺席。看來這些龍子龍孫挺守規矩的。沒守住江山,光守住規矩有什麼用?他們不僅愧對祖先,更愧對後人。即使無規可循,也是需要慚愧的。眼睜睜看着山河破碎、版圖缺損卻無計可施,縱然“土遁”了,也無法逃避千夫萬民的譴責。這張臉該往哪裏擱?聖德神功碑該往哪裏擱?

還是老老實實地在九泉之下多寫出幾份檢討書吧。閉門思討去吧。玉碎月蝕,民族的自尊與信心從指縫裏溜走,光是懺悔有什麼用?一個又一個,紅着臉走了,啞口無言地走了。怎麼一個比一個還不爭氣呢?皇冠與權杖像接力棒一樣傳遞着,而懦弱與屈辱也在傳遞着。走讀東、西陵,走讀清史,越讀越不是滋味。從慕陵開始,江河日下,風雨飄搖,光榮與夢想逐漸爲恥辱所代替。話又說回來,大清的創業者們是無愧的,甚至是偉大的。僅在開疆拓土中發揮了最大的能量、爲後人提供了歎爲觀止遺產,更重要的,是樹立了精神的信條:丟失國之寸土,即大罪錯也!

我不知道在大清以前,還有哪一個朝代,訂立過如此嚴格的戒律,明文規定丟失國土者,死後不配享有聖德神功碑。簡直帶有罪不可諒、死有餘辜的意思。我寧願將之視爲清朝的創舉。開國者居安思危,對後代不放心,纔會留下這意味深長的遺囑:要保護好我流汗滴血積累的遺產,稍有差池,即爲不肖子孫也!這是對敗家子的警告。若更早點產生,若更加鋒利,如達摩克斯之劍高懸,中國漫長的封建時代,是否可能減少若干誤國亡國的昏君?總之,應該有一些制約昏庸帝王的東西(譬如報應,譬如祖訓),以免其無所顧忌地揮霍、腐化乃至割讓土地。況且,愛新覺羅氏的家規,雖使道光以下諸帝死後無碑(畢竟還有葬身之地),並沒有阻擋住國力衰竭、國土淪喪的命運。

皇帝也要受懲罰:清朝對皇帝有什麼懲罰措施? 第2張

從道光開始,到了光緒那裏,雖有寸土必爭之心,苦無寸土必爭之力。以《中英南京條約》爲先導,相繼有《中俄璦琿條約》、《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中日馬關條約》、《辛丑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協議,爲日暮途窮的晚清縫補了一件腐朽的屍衣。從道光到光緒(乃至宣統).都在身不由己地做着同一件事情:把祖傳的家產分批分批地送進當鋪裏,只取回了幾張可恥的票據。曾經富甲一方的大清王朝,彷彿一夜之間,變得命比紙薄。辛亥革命拿小手指一捅,就破了。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走讀東、西陵,走讀化石版的清史,我彷彿又看見了那個最後垮掉了的王朝。垮掉了的,最後的王朝喲!

清室奉行的諸多規矩,迥異於前朝。你說它是族規也可以,說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帶有鮮明的特色。能夠看出,最初的“立法者”很動了一番腦筋的。這些代表着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動地得以貫徹。譬如我前面說過的:帝陵是否可建立聖德神功碑,絕對是有條件的。是跟該君主的政績“掛鉤”的,不容失寸土,就像不容白玉有微瑕。道光因鴉片戰爭落敗,丟了香港,哪怕香港在當時不過一彈丸之地,足以讓道光羞辱不堪、死不瞑目了。清取代明,從宏觀的體制方面,襲用了前朝之衣鉢。本來是件很省心省力的事情。打江山的人卻不滿足,在一些至關重要的細節上又謀求變革,企望制度能更完善。且其中不乏令人耳目一新的好點子。最具創新意識並且與國家命運、皇族命運休慼相關的.要數立以賢的帝位繼承法。

明朝執行的是嫡長子繼承製,誰先出生誰就是最佳人選一有一種論資排輩、聽天由命的意思。表面上似乎容易減免是非,卻有後患:不是當皇帝的料,偏偏當上了皇帝;而在才能方面出類拔萃者,卻不見得有入選的資格。所以,明帝(共十餘位)中頗多昏庸之輩,禍國殃民。恐怕正是因爲吸取前車之鑑,清朝選立皇儲的比賽規則修改了:摒棄了輩分的因素,以才取勝、爲賢是取,這樣對每一個皇子來說,則顯得公平多了。機會面人人平等,關鍵看你的才學武藝是否脫俗超羣。而對國家的發來說,則更保險一些:畢竟,皇儲是經過嚴格的篩選與客觀的考驗的,非等閒之輩所能企及。

清之先祖作爲北方遊牧民族,崛起於嚴酷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比中原王朝要更富於競爭意識乃至憂患意識,也更重視領袖作用。兩軍交戰勇者勝,如果主帥既無勇又無謀,大家跟着吃虧。所謂立儲,等於是在選擇民族的領頭羊,一點也馬虎不得。“大海航行靠舵手”,舵手必須具備方位感、判斷力及指揮才能,纔不至於把衆生之船划進漩渦裏去。一旦觸礁或擱淺,後悔莫及,還不如預先做好充分的準備。紫禁城裏的皇子們,都要接受精密的綜合素質教育。有德高望重的大學士擔任教師爺,“逐日講經史,以擴充聖聰,庶於古今亂興衰之道,可以詳細陳說,而聖德日增其高深。”

皇帝也要受懲罰:清朝對皇帝有什麼懲罰措施? 第3張

譬如同治六歲就上學了,啓蒙老師是翰林院編修李鴻藻。繼位後,兩宮太后又特意爲這個小皇帝聘請了李鴻章、翁心存及禮部和工部的兩位上書,擔任弘德殿授讀的師傅。滁了學習書本知識,還必須“軍訓”:騎馬射箭,飛刀舞劍,甚至操練火器。難怪道光哥兒幾個在抵抗天理教襲擊時,臨陣時有那麼好的槍法呢。皇子們同臺學藝,誰不想以優勢取勝呢?不是爲了考狀元,是爲了當皇帝,太有誘惑力了。因而加倍地勤勉。在主考官(父皇)面前,拼命顯示自己新學到手的文韜武略。明爭暗鬥是少不了的。就跟西方競選總統似的,只不過是爲了拉着最關鍵的一張選票。假如兒子們的學習成績差不多,就夠讓他們的“皇阿瑪”爲難的。該讓誰當“班幹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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