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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旨與“欽此”:清代的諭旨中是否無處不欽此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5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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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熱播的清宮影視劇中,人們也每每能看到類似的情節:官員或太監在宣讀聖旨的最後,必說一句“欽此”,“此”字聲調還要儘量挑上去。而跪着接旨的人,不論是面臨賞賜,處分,甚或是殺頭,定然是叩頭,謝恩,起立,接旨。

將近三十年前多國合拍的影片《末代皇帝》裏,有這樣一個鏡頭:某官員來到醇親王府,大聲宣讀詔書,命溥儀入宮讀書,最後以長長的“欽——此——”結尾。

據當時的檔案,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日(1908年11月13日),即光緒帝、慈禧相繼辭世前夕,內閣奉上諭,傳達慈禧皇太后的懿旨:

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著在宮內教養,並在上書房讀書。欽此。

在熱播的清宮影視劇中,人們也每每能看到類似的情節:官員或太監在宣讀聖旨的最後,必說一句“欽此”,“此”字聲調還要儘量挑上去。而跪着接旨的人,不論是面臨賞賜,處分,甚或是殺頭,定然是叩頭,謝恩,起立,接旨。

聖旨與“欽此”:清代的諭旨中是否無處不欽此

  清代的聖旨,真個是無處不“欽此”嗎?

  諭旨與“欽此”

“欽此”,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封建時代詔書結尾的套語”。就是說,“欽此”置於詔書最後,乃詔書的組成部分。上面所引檔案似乎就是如此形式。清朝的實際情形怎樣呢?

先看最重要的皇帝親筆書寫的諭旨。一種是皇帝直接寫在奏摺上的,如“知道了”或其他具體內容,但皇帝絕不寫“欽此”二字。“朕安。欽此。”之類寫法根本不存在。

還有一種另紙專門書寫的上諭,稱爲“硃諭”,有皇帝親書,還有他人代書的。皇帝硃批和硃諭有許多以“特諭”結尾。如康熙帝五十三年七月初二日(1714年8月1日)的親筆硃諭:

諭總糟(漕)郎廷極:朕聞淮安、揚州地方甚旱,未知六月十五後可曾得雨否。着速確察,寫摺奏聞。特諭。

再說皇帝的書面諭旨。最重要的是以皇帝名義所頒佈的正式文件,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詔書,其種類很多,有即位的,有關於政務的,有賞封的敕書、誥命,有公佈殿試進士名次的大金榜,等等。

它們的起首格式,有的是人們非常熟悉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奉天承運皇帝制曰”“皇帝敕諭”等。詔書的結尾,有的有固定用詞,如最重要的詔書用“佈告中外,鹹使聞知”。大金榜以“故茲誥示”結尾。各種誥命、敕命,也有各自作結的用語。當然也有不用專門結語的。就筆者所知,還未見以“欽此”作爲結尾的。

還有文件上由他人書寫,以皇帝名義進行的批示,像題本上的批紅“戶部知道”“該部議奏”等,也沒有“欽此”字樣。

  非同一般的“欽此”

清史上有一起著名的“僞詔”事件: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初九日(1849年4月1日),兩廣總督徐廣縉照會英國駐華公使文翰,引用了道光帝的諭旨,以反對英國人進入廣州城。

該諭旨是從道光帝寫在徐廣縉奏摺的硃批中截取的(就是下文第一個“欽此”之前的內容):

設誠所以爲民,衛民方能保國。民心之所向,即天命之所歸。今廣東百姓既心齊志定,不願外國人進城,豈能貼遍貼謄黃,勉加曉諭?中國不能拂百姓以順夷人,外國亦應察民情而舒商力。更須嚴禁土匪,勿令乘機滋事,擾我居民。外國商人遠涉重洋,總爲安居樂業,亦當一體保護,庶幾永敦和好,共享太平矣。欽此。另有諭旨。倘該夷頑而莫化,妄起干戈,惟該督撫、將軍、提鎮等,籌度形勢,妥行辦理。勉之,勉之。欽此。

學者們下了很大的力氣來證明,這道諭旨是僞造的。其實,只要注意到道光帝的硃批中間竟然有“欽此”二字,就可以判定該硃批的真實性大有問題。現在已經知道,硃批與奏摺都是僞造的。

齊如山(1877~1962年)是著名的戲曲理論家、作家,他在《清末京報瑣談》一文中,講到同治光緒年間皇帝多不親筆寫字,只用指甲在奏摺上做記號,批本處的官員據此在奏摺上書寫“知道了欽此”或“另有旨欽此”五個字,等等。這裏不討論其他,僅從將“欽此”二字寫進硃批來看,就知道齊如山說錯了。現存光緒奏摺的硃批中,都不含有“欽此”二字。

但以上兩例至少表明,清朝中後期,人們日益將“欽此”與諭旨聯繫了起來。

“欽此”不見於硃批,但能否說“欽此”絕對不會現身於皇帝親筆或由他人代書的硃諭中呢?筆者本來認爲同硃批一樣,硃諭中也是不會有“欽此”二字的。但歷史研究,“言有易,言無難。”也就是說只要舉出一個反例,上述判斷就可以被推翻。

臺北故宮博物館2005年舉辦過“知道了:硃批奏摺展”,出版過一本同名小書,其中收錄了一件宣統帝遜位後內務府官員的任命文件:

特派鄭孝胥爲總理內務府全權大臣。欽此。特派金樑爲內務府大臣。欽此。特加派濟煦爲內務府堂郎中。欽此。

該書認定此文件爲溥儀親書。是否親書或許還可以討論,書中所收清朝康熙帝及以後諸帝的硃批、硃諭,也包括另兩件溥儀的親書硃諭,都不含“欽此”二字。

或許人們可以解嘲說,這時的溥儀已不屬於“清朝”了。但無論如何,即便是別人所寫的代書硃諭,既然確有“欽此”二字的存在,這個極其不尋常的例子,還是要予以解釋的。

筆者的看法是,這同樣極可能是受到了“欽此”與皇帝諭旨密不可分認識的影響。

 “欽此”何以流行?

以上所說的諭旨似乎與“欽此”沒有什麼關係,爲什麼人們又常常認爲兩者密不可分呢?

這主要是因爲另外一種書面諭旨的存在,就是大臣將皇帝口頭的諭旨轉寫爲書面時,最後要添寫“欽此”二字,儘管皇帝口頭上絕不會說這兩個字。上面所引令溥儀進宮的諭旨就是如此。

這種諭旨有數種表現形式,如內閣奉上諭、軍機處奉上諭,等等。清朝時軍機大臣等面承皇帝口諭並書寫下來,然後寄發外省的大臣,這種文書就是“廷寄”或稱“寄信”,信中在諭旨之後必要添加“欽此”二字。

此外,當臣下引述皇帝硃批或是詔書等的時候,引述完畢最後也加“欽此”二字。

以上兩種情形,若僅從字面上看,“欽此”好像是諭旨的一部分。實際上,“欽此”的作用相當於今天的“句號”加“後引號”,表示皇帝的吩咐、批示結束。

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影視劇中的情景有一定的合理性:“欽此”過後,大臣接旨。公事至此已畢,然後分賓主落座,稱兄道弟,再寒暄客套一番。

必須指出的是,如前所說,正式的詔書內容本身是沒有“欽此”二字的。人們通常所說的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詔書”,其實是宣統帝奉隆裕皇太后的懿旨,其中有“欽此”字樣,該諭旨絕不是鄭重發出且“佈告中外,鹹使聞知”(這些重要的詔書肯定使用此類格式)的正式詔書,因此稱它爲“退位詔書”是不對的。

不難看出,《漢語大詞典》對於“欽此”的釋義並不準確,嚴格說來是錯誤的。

如果進一步追問:既然不是皇帝的說話內容,又爲何寫到紙面時要加“欽此”二字呢?這樣做的原因之一,就是要保證皇帝諭旨的唯一性與權威性,沒有“欽此”結尾的話,如果有人繼續添寫內容、篡改諭旨可如何是好?!而正式的詔書,有的雖沒有“欽此”作結尾,但要在原件上動些手腳,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雍正中期以後,對於大臣的奏摺及其硃批,要另行抄錄一份,稱爲“錄副奏摺”,抄錄人員在抄錄的硃批之後再加上“欽此”二字,從形式上看,就變成了:“奉硃批:知道了。欽此。”這樣做與以上所說乃同一道理。

順便說一下,人們將皇帝的書面及口頭各種諭旨統稱爲聖旨,這沒有問題,但影視劇所表現的外寫有“聖旨”二字,內中有諭旨內容的正式詔書,在清朝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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