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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有哪個事蹟?爲何被稱爲“美國憲法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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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美國第四任總統(1809年—1817年)。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是美國製憲會議代表及《美利堅合衆國憲法》起草和簽署人之一,亦被一些人視爲“美國憲法之父”、美國開國元勳。

詹姆斯·麥迪遜有哪個事蹟?爲何被稱爲“美國憲法之父”?

詹姆斯·麥迪遜是一名共濟會成員。曾擔任州衆議員(1776年)、州參議員(1784年—1786年)、大陸會議代表(1780年—1783年)、聯邦衆議員(1789年—1797年)和國務卿(1801年—1809年在傑斐遜總統下)。他還是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

簡介

麥迪遜出身於南方大種植園主家庭。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16歲的麥迪遜在國王和王后縣完成了由受尊敬的蘇格蘭牧師唐納德·羅伯遜執教的5年學業後,他的父親將他帶回了奧蘭治縣,讓他在那裏待了兩年。

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並且在大陸會議服務。曾參加弗吉尼亞革命代表會議,起草關於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先後出席大陸會議和1787年的美國製憲會議。在制憲會議提出著名的“弗吉尼亞方案”,並使之成爲制定聯邦憲法的基本框架和指導原則。

詹姆斯·麥迪遜有哪個事蹟?爲何被稱爲“美國憲法之父”? 第2張

1801年—1809年擔任托馬斯·傑斐遜總統的國務卿。麥迪遜曾連任兩屆總統,時間是從1809年3月4日至1816年3月4日。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爲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1819他年參與創立弗吉尼亞大學,曾任該校校長。1836年6月28日於弗吉尼亞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 Virginia)的莊園中去世。

個人生活

多莉·派恩·託德·麥迪遜,1768年5月20日生於北卡羅來納,1849年7月12日在華盛頓特區逝世。兩人於1794年9月15日在弗吉尼亞州結婚,婚後無子女。

人物評價

他沒有獨立宣言上簽字,也未能在革命戰爭中衝鋒陷陣,然而他在爲締造美利堅合衆國所做的貢獻上,無人可及。美國憲法—這份在詹姆斯·麥迪遜影響下制定的不同凡響的文件,不僅確立了成功效力於美國兩個多世紀的政體,而且確保了美國公民基本權力的實現。正如麥迪遜一再聲明的那樣,該文件的訂立是衆人合作努力的結果。儘管這樣,由於他的貢獻如此之大,這個少言寡語、身材矮小的弗吉尼亞人被人尊爲“憲法之父”。

本書剖析了詹姆斯·麥迪遜的童年時代和少年時光,還向讀者揭示了影響,他後來思想形成的人物以及他們的思想連同重大事件,這位思想敏銳、高瞻遠矚的美國第四任總統,在創建美國民主制度的歷程中,功不可沒。——小阿瑟·施萊辛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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