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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十三行的奇葩禁令,欺負的洋人不像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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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歷史上的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是個重要的年份,之前歐洲人與中國通商做買賣,那是要費九牛二虎之力的,但自從1683年康熙收復臺灣後做了一項重大決定,開海禁在粵閩江浙四處設立了海關,這樣一來英國東印度公司可以在廣州,寧波,廈門等多個港口進行通商。

廣州十三行的奇葩禁令,欺負的洋人不像個樣

國王的商人

欣喜若狂的英國人實在是不懂大清朝的國情。四個港口做貿易對英國人是有利的,他們可以往來各個港口壓低物價,但最終他們還是最喜歡在廣州做貿易,爲什麼呢?我們先從四個海關監督說起,閩海關由福州將軍兼任,浙海關及江海關由各省的巡撫兼任,唯獨粵海關由內務府指派,相當於直接向皇帝負責。

廣州十三行的奇葩禁令,欺負的洋人不像個樣 第2張

四個海關區域都出現了一股壟斷市場的新勢力,中國人叫“皇商”,“總督商,將軍商,巡撫商”等,但在歐洲人眼裏統一都叫做“國王的商人”。從商人角度那就是政商,操縱市場;從官吏的角度那就是剝奪利益,其結果就是官商勾結,狼狽爲奸。康熙四十三年(1704),廈門出現“皇商”組織公行,不允許公行外的商人與歐洲人做買賣,從此廈門的市價完全由公行操縱,外國商人苦不堪言;寧波不但有特殊的權利商人,竟有官吏自己定價格強迫歐洲商人交易。

那粵海關有沒有這種情況呢?有的,只是沒有其他港口那麼誇張,官吏的貪索比較有分寸,粵海關監督直屬內務府也就可以不鳥一般的“皇商”。從18世紀中葉起中外通商實際上都是在廣州,而且是限定在“廣州十三行”。

廣州十三行

“十三行”是廣州沿岸一片圍起來的狹長區域,裏面有倉庫,辦公室和住房。東印度公司及歐洲商人來到這裏做生意,基本是處於一種監禁的狀態,儘管裏面還有妓院,但老外還是很憤怒。爲什麼呢?這要從十三行的規矩講起,我們看十三行的這些奇葩禁令:

廣州十三行的奇葩禁令,欺負的洋人不像個樣 第3張

外國女人不能來廣州,清朝叫“番婦”;通商的船離開廣州後,歐洲商人不得留在廣州必須隨船回國或到澳門去;外國商人那時叫“夷商”,夷商通商期間起居都要在十三行內,每月可以出去春遊三次,每次不能超過十個人;“外夷”不能坐轎,不能學習中文,不許購買中國書籍;歐洲商人要是有什麼文件傳遞必須通過十三行公行才能到海關監督那裏;僕役限量,而且必須由十三行代僱;官吏每年把這些禁令宣佈一次,並訓導各公行回去好好地開導那幫不知禮義廉恥的外夷。

清朝的關稅及貪腐

清朝已經有了法定公開的海關稅則,但執行起來卻相差甚遠。歷經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四朝以來在中國通商的歐洲商人完全不知道中國稅則張什麼模樣,索要海關稅則多次,每次都被地方官吏拒之門外。

清朝的海關稅分爲兩種:船鈔與貨稅。按照戶部的章程,船鈔應該量一下船體的大小,大船納稅一千二百兩,中船九百六十兩,小船五百四十兩。歐洲商人除了繳納船鈔還得孝敬點“官禮”的銀子,老外哪裏懂這個每次都要討價還價,到後期乾脆船也不量了,直接一次性繳納一千九百五十兩銀子。

廣州十三行的奇葩禁令,欺負的洋人不像個樣 第4張

貨物稅規定應該是4%~5%,到地方海關的時候也是每次都要討價還價,後期加碼到6%,10%,20%。在廣州英國東印度公司花二十兩銀子可以買到一擔茶葉,納出口稅三兩八錢(其中正稅才兩錢),到倫敦後可以批發到四十兩以上,利潤還是很可觀的。但是英國政府那邊對茶葉的稅收是100%。

清朝無平等外交

從康熙皇帝開海禁本意是很好的,但到下面官吏執行起來卻完全扭曲,那時的歐洲人在中國做貿易也是很是憋屈苦悶,被地方官吏剝奪壓迫卻申訴無門,英國人最後想到的辦法就是派人面見皇帝,但兩次都以失敗告終。爲什麼失敗呢?

廣州十三行的奇葩禁令,欺負的洋人不像個樣 第5張

也是很可笑的,當時的清朝沒有國際社會這樣的概念,只要是來見皇帝的一概當成朝鮮那種藩屬國對待,也就是必須要走朝貢體系見皇帝要跪拜。而英國那面派的使者既然忘記了自己和平通商的使命,一味的在討價還價要不要跪皇帝這種事情上,最後竟然是我可以跪你們的皇帝,但你們的大臣必須跪拜我大英帝國皇帝的畫像!鴉片戰爭之前清朝是高高在上,之後就完全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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