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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高級法院爲什麼叫做大理寺 後來又是怎麼消失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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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古代法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在古代案例中,常看到很多重要案件交由“大理寺”審判。它所作出的審判結果基本上成爲終審。那時的“大理寺”之性質與作用很像今天的“最高法院”,那麼爲何將其稱爲“大理寺”?

古代高級法院爲什麼叫做大理寺 後來又是怎麼消失的

大理寺圖

這要先從古代對法官的稱謂說起。在我國古代法官有兩種稱謂,一日“士",二日“理”。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負責刑獄的官員就有“大理”的頭銜了,而這“大理”二字又源於星名。據《星經》說:“大理二星。在宮門內,主刑獄事也。”古人迷信,認爲負責刑獄的官員取這兩個星名利於量刑決獄。秦漢時期,最高法官改稱“廷尉”,西漢景帝、哀帝,東漢獻帝、南朝梁武帝先後四次恢復了“大理”的官名,到北齊時才正式確定“大理寺”爲掌刑獄的官署名。因爲自漢代起,三公所居之處日“府”,九卿所居之處曰“寺”,而“大理”之職位居九卿之列,所以把負責刑獄的最高官署叫做“大理寺”。

古代高級法院爲什麼叫做大理寺 後來又是怎麼消失的 第2張

大理寺審判圖

“大理寺卿”也就成了一種官名,隋朝以後歷代沿用。大多數朝代都規定,大理寺判決的案件,須報刑部審批。明、清兩代重大案件又實行了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會審的制度,俗稱“三法司”斷案。決獄之權雖在刑部,如大理寺不同意,仍要上奏皇帝再行裁決。

古代高級法院爲什麼叫做大理寺 後來又是怎麼消失的 第3張

戲曲三堂會審圖

清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曾把大理寺併入刑部,不久又分開仍稱大理寺。針對有人常把“大理寺”誤爲僧人居住之地的情況,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遂改稱爲“大理院”,這一名稱直使用到北洋政府時期,纔算最終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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