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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和氏在秦之前爲什麼要區分?秦之後爲什麼不這樣做?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9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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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古人姓氏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古代傳說中,姓與氏是伏羲氏確定的。范文瀾先生的《中國通史》認爲,中國最早的姓產生與伏羲氏時期,產生的第一個姓是風姓。

姓,所代表的是氏族的血統,是源於同一女性始祖的具有共同血緣關係的族屬所共有的符號標誌。它最早是氏族圖騰標誌,有了文字後,才形諸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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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三墳》:“男女媾精,女生爲姓。”《說文》:“姓,人所生也。”氏族的血緣可以追溯到母系氏族社會的女性始祖,所以古姓多爲女旁字。因生爲姓,也就是以氏族最初的血緣之始來命姓,所以姓是不可能有變化的。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以地命氏”的例子,如“炎帝居於姜水,故爲姜姓”,“舜居於嬀汭之水濱,故爲嬀姓”,實際上是他們生於居於姜水、嬀水之濱的氏族部落,這水名就是以其氏族部落的女性始祖的名字命名的。所以,姓是區別血緣的,是宗族的根本族號。

氏,是部落、宗族的分支,是小宗(支系)的族號,子孫分支,就以氏來區別。他們的姓不變,而以分支的國、邑、地、官、諡、字、業等各自爲氏以示區別。在小宗(分支)的劃分,有其基本原則,就是“別子爲祖,繼別爲宗”,子孫分出,以其祖爲祖,自爲小宗。分支後繁衍後代,他就成了本支的祖,他的子孫分別爲更小的宗,並且各自爲氏以示區別。

秦以前,女子稱姓,男子稱氏。姓明婚姻,世代不變。氏辯貴賤,隨時更移。氏族、部落的消亡,氏也就消亡,春秋戰國時期,產生了無數個氏,也消亡了無數個氏,然而姓基本不變。所以,先秦時期保留下來的姓只有30餘個,保留下來的氏卻有千餘個。

東漢班固《白虎通義》的解釋是,“姓”的作用,“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婚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爲重人倫也”,“氏”的功能則是,“所以貴功德,賤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聞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爲善也。”

簡單地說來,“姓”和“氏”區分那麼清楚,就是區分男女(別男女)、區分貴賤(別貴賤)、區分婚姻(別婚姻)的需要。

姓和氏在秦之前爲什麼要區分?秦之後爲什麼不這樣做? 第2張

其中的“別婚姻”,或許是姓氏產生第一原始動機,早期中國人就知道相同血緣的男女結婚後,所生的子女可能不健康,“其生不蕃”,出於後代孫子昌盛、家族繁榮的考慮,便要求“同姓不婚”。

在具體擇偶時,如果“氏”同而“姓”不同的,可以婚配;如果“姓”同,而“氏”不同的,則禁婚,因爲他們來自同一老祖母,曾是“一家人”。

但是,到“禮崩樂壞”春秋時期,“姓”和“氏”的界線開始變得模糊,“姓”和“氏”出現合一的趨勢,到秦始皇嬴政兼併六國後,“姓”和“氏”也被“統一”了,變成一個意思。到了漢代,姓與氏已經趨於合一,漢末,姓與氏已經一體化了。

清顧炎武即此觀點,其在《日知錄》中稱:“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司馬遷)始混而爲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

這種“姓”、“氏”不分,當然不是司馬遷個人所爲,應是當時社會現象和風氣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