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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襄做官後一直在福建一帶任職,他爲當地做了哪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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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襄是興化軍仙遊縣唐安鄉連江裏(今福建省仙遊縣楓亭鎮)人,在做官後也多在福建一帶任職,爲當地做了不少貢獻。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蔡襄爲官正直,所到之處皆有政績。在福州時,去民間蠱害;在泉州時,與盧錫共同主持建造洛陽橋;在建州時,倡植福州至漳州七百里驛道鬆,主持製作北苑貢茶“小龍團”。

蔡襄做官後一直在福建一帶任職,他爲當地做了哪些貢獻?

蔡襄是慶曆新政骨幹分子,宋仁宗對他十分信任。他離開東京的原因,《宋史》寫的很清楚,是因爲母親年紀大了,所以想回福建做官,知福州。後來,宋仁宗讓他出任福建轉運使,把整個福建交給他去治理。

《宋史》列舉了兩件事,一是復五塘溉民田,二是奏減五代時丁口稅之半,分別屬於慶曆新政十大政治綱領六、九兩條。這是慶曆七年出任轉運使以後做的事。

在慶曆新政以前,莆田縣農田水利建設不僅得不到重視,而且連已有的陂塘都遭到破壞。例如勝壽塘,是唐太宗貞觀五年(631年)建造的,有好幾百年經濟效益,但是到宋初時卻被廢之爲田。

州縣面對民生熟視無睹,麻木不仁,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農民的利益,結果導致許多人家背鄉離井,逃移他鄉。直至慶曆三年秋旱,官府才“放產稅例及九分”。

有比較才能鑑別。蔡襄說:“竊緣舊作陂塘,灌田一千餘頃,濟活八千餘家。及決塘爲田以來,收得塘內田一百餘頃,豐贍官勢戶三十餘家,又年年雨水不充,放卻賦稅至多。”

在這裏,8000多戶和30多戶,孰輕孰重,也就清楚了。所以,通過比較之後,他說:“若以民間利害,即貧困卻八千餘家,止豐贍得官戶三十餘家;若以官中租賦,即每年蠲放千頃租賦,只得百頃租賦,其爲利害公私灼然。”

慶曆四年(1044年),調知福州。慶曆六年(1046年)秋,改任福建路轉運使。蔡襄在福州時,見百姓患病不就醫而向巫覡求拜,多爲蠱毒所害,撰《聖惠方後序》,刊刻於碑,勸病者就醫治療,並採取措施,取締巫覡,“禁絕甚嚴,凡破數百家,自後稍息。”

蔡襄做官後一直在福建一帶任職,他爲當地做了哪些貢獻? 第2張

蔡襄還撰《福州五戒文》,以戒除陋俗。蔡襄倡議官吏,發動百姓,從福州大義至泉州、漳州七百餘里的大道兩旁栽植松樹,蔭庇大道,故民謠歌頌道:“夾道鬆,夾道鬆,問誰栽之,我蔡公;行人六月不知暑,千古萬古搖清風”。

慶曆八年(1048年),蔡襄因父親去世而離職。嘉祐元年(1056年),蔡襄再知福州。在任上勸學興善,傳播醫治蠱毒的藥方,教育民衆遵法爲善,改變陋習,監督官吏深得民心。

宋仁宗至和、嘉祐(1054年-1063年)年間,蔡襄兩次知泉州,第一次自至和三年二月至嘉祐元年六月,第二次自嘉祐二年七月至嘉祐五年秋。蔡襄在泉州任上,首先整頓吏治。當時晉江縣令章拱之貪贓枉法,蔡襄奏疏彈劾,把他革職爲民。

後朝廷發現這是冤案,蔡襄因而被貶。他又修建沿海州縣城池,加強軍事防備,教習舟船熟記水勢,防備海寇。泉州城東郊有洛陽江,下游出海口江面寬五里,有渡口名萬安渡。“每風潮交作,數日不可渡”,“沉舟被溺,死者無算”。並奏請減免漳、泉、興三州身丁錢一半,大大減輕民衆負擔。

蔡襄知泉州時期,連年發生旱災,他調動民力,加強水源管理,制定《龜湖塘規》,制止用水糾紛。他任轉運使期間又在郡南小烏石山訪得一泉,通知泉州地方官好好管理,供民衆飲用和灌田。治平(1064年-1067年)年間,晉江縣令王克俊在摩崖刻“蔡公泉”三字以爲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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