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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酒令”文化豐富了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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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酒令”文化豐富了哪些內容?小編爲大家帶來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夥伴快來看看吧。

酒文化作爲我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隨着歷史的發展和文化的進步,逐漸被注入了社會倫理和規範,具備了更多的文化內涵和社會意義,酒的文化內容不斷豐富。酒令作爲酒文化內容的一個分支,亦有着悠久的歷。

唐朝的“酒令”文化豐富了哪些內容?

一、酒令的起源及演變

酒令起源於儒家的“禮”之道,《禮記》中曾有記載,擺酒設宴,是爲慶賀歡聚,但如果因酗酒而觸犯法規則違背了初衷,所以要制定飲酒之禮,即如主人要請來客飲一杯酒,則雙方要互相行答拜之禮一百次,因此,在上古時期有“一觴百拜”之酒令的說法。

在後來的發展中,飲酒在自我控制的基礎上,還設有了專門制約或阻止人們醉酒的“酒監”和“酒史”,使得酒令完成了由“禮”到“法”的重大飛躍。

據載,酒令最初在我國古代是一種官職,主要負責監製和執行飲酒的相關禮儀,到了周朝,統治者吸取夏桀沉迷酒色而亡國的教訓,制定了比較嚴格的飲酒禮儀,對飲酒的時間、順序、場合、飲酒量等都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而到週中期之後,奴隸主生活不斷腐化,周初期制定的規範制度和道德禮儀體系被破壞殆盡,隨之酒令的作用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由最初的制約醉酒之人並監製和執行酒禮,變爲了嬉鬧勸人飲酒之人,酒令也逐漸從一種官職的代稱衍生爲一種投壺、射箭等遊戲和娛樂的代名詞,成爲了人們酒席上的助興工具。

唐朝的“酒令”文化豐富了哪些內容? 第2張

二、酒令有雅令和通令之分

雅令即先選出一人當令官,推選之人首先發出指令,其餘之人則要按令官指令來續令,續令者所續的內容必須要符合格式要求,在行雅令時,行酒令者須有較好的才思和文采,要引經據典,即興賦吟,即席接答,是酒令中對飲者才華要求最高的項目。唐代對外交流頻繁,在一次出使高麗的宴飲中就曾做過此令,使臣才思敏捷,應對得體。同時亦能看到我國文化傳播的範圍之廣、影響之深。

通令的方法更爲大衆化和娛樂化,主要爲划拳、猜數、擲骰、抽籤等方式,因其氛圍活躍熱鬧,貼近大衆生活,在民間廣爲流行。

三、酒令在唐代得到了更加豐富的發展

唐朝的社會風氣開放,經濟發展繁榮,政治穩定,飲酒之風更爲盛行,酒令在經過數千年的積澱後,在這一輝煌的朝代中得到了更加豐富的發展。

唐朝酒令種類繁多,且逐漸在上層社會流行,在諸多詩人的詩句中均可以看到對酒令文化的記載,如白居易的“閒徵雅令窮經史,醉聽新吟勝管絃”、“醉翻彩袖拋小令,笑擲骰盤呼大采”,李商隱的“隔座送鉤春酒暖,分曹射覆臘燈紅”等,這一時期的酒令種類更加豐富,言小字令、不語令、手勢令、歷日令等等,最爲主要的主要有“律令”、“骰盤令”和“拋打令”三種類型。

1、律令,即指對宴會上的所有人,無論主賓都同樣具有約束作用的酒令。這種酒令不需要配以肢體動作,主要是言語和動腦的酒令,行令者多爲文人和婦女。酒令可能是宴飲時臨時制定的,也可能承襲於前人之習,或是當朝的法律條文。其有很多種行令形式,如一字令、添字令、拆字令、景物雙關令、斷章取義令等等。如在隋朝時期的《石林燕語》的律令中規定有:“末座者,連飲三杯。爲‘藍尾’。”

因那一時期酒壺使尚未普遍使用,通常是將盛酒的器具置於酒宴之上,由令官或東道主爲客人分別舀酒,而位於末座之人則會等待較長時間,爲了彌補這種現象,便立下凡位於末座者,須連飲三杯的規定。這條津令一直到唐朝還在繼續得以行使,所以在白居易的《元日對酒》出現了“三杯藍尾酒,一碟膠牙餳。除卻崔常侍,無人共我爭”的描述。

此外,唐朝流行最廣的律令形式爲作詩行令,也包括各種押韻之辭、曲或俗語的創作。即先由行令者發令(宣令),確定好接令規則後便開始行令,難易程度依行令規則而定,有的只需押韻順暢即可,有的則需引經據典,需要才思敏捷和淵博的學識。如行令時一老對一少嘲道:“長安輕薄兒,白馬黃金羈。”少年則道“昨日美少年,今日成老醜。”予以駁諷,二人所行之令皆有出處來源,從詩句中意化而成,可見此令對行令者的學識是有一定要求的。

2、骰盤令,則對行令之人的文采沒有很高的要求,主要就是指用“擲骰子”的方式來裁定飲酒之人和飲酒量。唐朝流行較廣的棋類遊戲有博局戲、樗蒲和雙陸三種,這種酒令更多的是看行令之人的運氣和技巧,如探段就是當時比較流行的擲骰酒令,即投擲者以擲出的點數大小爲判定規則。這種酒令較爲簡單,但分爲熱鬧,投擲時會因氣氛而吆喝叫喊,白居易在《就花枝》就有“笑擲骰盤呼大采”的形象描寫。

3、拋打令是三者中出現最晚的酒令,大致在盛唐初始,至中晚唐方盛行起來,但其具有以上兩種酒令所不具備的獨特性徵,是一種以歌舞化展現酒令的獨有文化。這種酒令在行令時往往有專門的歌舞伎相伴,無論是行令方式還是節目內容都具有歌舞化類似於“擊鼓傳花”,以宴席上的物件,或是花球、籌、也可以是某種物件爲令,通過拋打歌舞、擊鼓或其他的規則,傳於賓客之間,被衆人拋來打去,一般都是以拋打曲爲伴樂,樂曲其則開始行令,樂曲停則令止,看至最後物品落入誰人之手。

此種酒令除有曲調樂律外,在文學上也鬥載有著辭,如《醉花間》、《長相思》、《三臺令》、《菩薩蠻》等等,著名詩人劉禹錫在《拋毬樂》中寫道,“五色繡團圓,登君峨渭筵……幸有《拋毯樂》,一杯君莫辭”,白居易亦在詩中寫有“籌插紅螺碗,筋飛白玉危”的文句,可見這些詞作在拋打令中的應用之廣,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拋打令是由歌舞伎和文人共同創作的一種酒令藝術。拋打令歌舞的出現爲唐代實現酒令的歌舞化奠定了基礎,在其影響下,至唐中後期,律令和骰盤令也逐漸融入了歌舞元素,進一步推進了酒令藝術的豐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