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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取締摩登服裝引官員太太反對:規定推行困難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5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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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所好(惡),下必甚焉。一些地方取締奇裝異服的行爲,未免太過誇張。1934年3月,杭州曾有過所謂“摩登破壞團”的無聊舉動的出現,他們的手段和目的,是用鏹水來毀損婦女的摩登衣服。北京當局在取締行動中,曾下令軍警把守戲院等公共場所,凡衣薄如蟬翼,裸腿不穿襪之一般摩登婦女一律出園,不準聽戲,必須換衣後再來。同時,門外亦有警士把守,凡是奇裝異服一律擋駕,毫不通融,也讓人感覺到不輸杭州。山西太原大約還停留在妓伶引領時尚的階段,所以公安局在取締行動中,善意地將摩登的行頭讓妓女們專美了:規定妓女一律燙髮、穿高跟鞋,而良家女子則嚴禁爲之,以示區別。(《大公報》1935年5月1日《太原妓女益將摩登化》)

一些摩登婦女也直呼冤枉。她們說,你以爲我們想摩登啊!其實我們挺可憐的。辛亥了,五四了,20多年過去了,我們名義上獲得了政治、法律、經濟的平等權,實際上哪有啊?我們還是做着奴隸,當着商品;不得不聽主子的使喚,以圖承歡;不得不裝潢點綴,以求銷售。所以,穿點奇裝異服,實在不是婦女自己的罪惡,而是不合理的社會制度的必然產物。

民國取締摩登服裝引官員太太反對:規定推行困難

近現代以來,大凡運動化的東西,就其極端的結果,不是走向悲劇,就是走向鬧劇。太原的運動,漸漸流於了鬧劇;“南霸天”治下的廣州,也開始罩不住笑鬧了。有報道就說,廣州市取締奇裝異服,實爲老爺們向官太太報復之舉——— 官員們多像他們的蔣老闆懼內,便擅權在外肆意干預他人妻女,直惹得自己的太太們都頗爲不滿,更進一步以某種杯葛運動以示反抗。(《玲瓏》1935年5月第37期《禁服中之廣州官太太》)

面對這種笑鬧氛圍,取締奇裝異服的行動漸漸陷於僵局。爲了打破僵局,1936年夏,廣東當局率先採取更爲強制的措施。5月5日,廣州市公安局組織了30多個所謂維持風紀隊上街執法,如同鬼子進村般,看到摩登女子即抓回公安局,在其衣袖上蓋上“違反標準服裝”字樣的印記,聲明再犯則拘留懲戒。一時間,廣州街頭囚車載道,外出的婦女人人驚慌,而旁觀者則視爲搞笑樂事,唯恐天下不亂,對那些穿着打扮規矩的婦女,也出語挑撥。如此官民,共同上演了一曲時代活劇。當時有一位叫老紀的漫畫家就創作了一幅《卓別林遊廣州後得到的笑料》的漫畫,以譏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