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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律內容 大業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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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律是隋煬帝繼位後,“以高祖禁網深刻,又敕修律令,除十惡之條”(《隋書》卷二十五《刑法志》)。即認爲《開皇律》刑罰過重,命牛弘等予以重修,於大業三年(607年)修成並頒佈天下,史稱《大業律》,共18篇,500條。

大業律內容 大業律的影響

《大業律》將體例改爲18篇,刪除“十惡”之名,但仍保留其中的八條內容,並減輕對某些犯罪的處刑。隋煬帝標榜寬刑,將《大業律》體例改爲18篇,刪除“十惡”之名,但仍保留其中的八條內容,並減輕對某些犯罪的處刑。其篇目爲:一、名例,二、衛宮,三、違制,四、請求,五、戶律,六、婚律,七、擅興隋煬帝標榜寬刑,將《大業律》體例改爲18篇,刪除“十惡”之名,但仍保留其中的八條內容,並減輕對某些犯罪的處刑。

隋煬帝楊廣(569年-618年)是隋朝的第二任皇帝,唐時諡煬皇帝,其孫皇泰帝楊侗諡爲世祖明皇帝,夏主竇建德諡閔皇帝。一名英,小字阿。隋文帝楊堅次子,母文獻獨孤皇后。開皇二十年(600年)十一月立爲太子,仁壽四年(604年)七月繼位。即位之後,對於國政有恢宏的抱負,並且戮力付諸實現。他在位期間修建大運河,營造東都洛陽城,開拓疆土暢通絲綢之路,推動大建設,開創科舉,親征吐谷渾,三徵高句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