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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蕃清水盟約:中國歷史上第一款割地賣國條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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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心講和

自662年龜茲棄唐投蕃,蘇海政統率的唐軍爲了苟且逃生,竟然臨陣以軍資賄賂蕃軍開始,在其後的數十年間,大唐在西域和河隴兩條戰線上喪師失地,被吐蕃人打得節節敗退,領土大塊丟失,先後於西疆戰沒的將卒多達四五十萬,受傷、潰散者不計其數,隨軍的民夫更是折損了數百萬之多。

在頻頻敗績、飽受欺壓之下,實在受不了凌迫的大唐最終採用了自己的殺手鐗——和親,繼文成公主之後,又於710年將金城公主進獻給吐蕃國主,並在一年後又割讓了黃河河西九曲之地。儘管史官們巧舌如簧,將割走的九曲之地美其名爲金城公主的陪嫁,說是什麼供公主洗浴所用,但這種自欺欺人的說法是如此地荒誕牽強,恐怕連小孩子都騙不了,人人皆知是在以曲言爲屈辱割讓領土的大唐遮羞。

唐蕃清水盟約:中國歷史上第一款割地賣國條約

儘管唐朝送女人、割土地,行爲極盡卑屈,但國與國間的關係素以實力爲基礎,因此金城公主入藏根本無法改變唐、蕃兩國的實質關係。吐蕃在得到九曲之地後,取得了戰略和地理上的雙重優勢,再次入侵大唐本土時,便有了一塊絕佳的踏板;而且九曲之地土壤肥良,農耕產出極豐,吐蕃的農耕經濟因之大幅提高,國力日強,此後更是連年攻打大唐。

幸好此時的唐帝國也進入了自身唯一真正強盛的時期,在一代英主李隆基上臺後,大興改革,廢除了唐太宗在急功近利的動機下推行的弊端重重的府兵制,唐軍漸漸由職業農夫變成了職業戰士,戰鬥力迅速提升,大大緩解了唐朝之前一敗塗地的頹勢。然而好景不長,當鎮國的七萬安西唐軍覆沒於怛邏斯,二十餘萬內地唐軍又先後喪於滇南之後,唐朝的情勢再度變得極爲不妙,接踵而至的安史之亂更令其一蹶不振。等到763年連首都長安都被輕易攻陷之後,弱小的大唐對遠比自己強大的吐蕃已經是怕到了骨子裏,779年唐德宗剛一即位,爲了避免再被吐蕃痛打,便馬上主動遣使,謀求與吐蕃和盟。

唐蕃清水盟約:中國歷史上第一款割地賣國條約 第2張

事實上,迫於大食、回紇等國強大的軍事壓力,蕃軍主力此時均屯駐於自己的西疆,在河隴地區的駐軍並不多,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二、三流的部隊。在《全唐文》卷434中,記述了潤州節度使韓洸在786年的一封上書,其中詳細描述了吐蕃在河隴地區捉襟見肘的窘境——“聞其近歲以來,兵衆寢弱,西逼大食之強,北病回紇之衆,東有南詔之防,計其分鎮之外,戰兵在河隴者,五六萬而已”。事實上,早在清水盟約締結之前,入蕃使崔浣便已通過祕查偵知了吐蕃人的虛實,並且明確地奏報唐廷:此時吐蕃在河隴地區的駐軍僅有五萬九千人,其中只有不到三萬是能戰之師,“餘悉童幼,備數而已”(《舊唐書》卷196)。

二、屈辱盟約

儘管吐蕃此時在河隴地區只駐紮了三萬偏師和三萬“童幼”,弱小的大唐卻仍然不敢與其相爭,只是一味乞求媾和。此時吐蕃的軍事控制區已經逼近大唐的首都長安,令唐朝君臣感覺如芒刺在背,而面對的又只是吐蕃的一支人數不多的二流偏師,但大唐仍然無力改變痛苦被動的現狀,其下風之勢和軟弱之態盡顯無疑。不過在之前短短數年中,吐蕃從大唐手中掠奪了太多的土地,擴張過快,疆域已經逼近了其國力和人口的極限,必須先騰出手來好好消化,暫時無力繼續擴張;而且蕃人畏熱,無法承受陝西的酷暑氣候,在奪佔了唐朝的大片土地之後,其擴張慾望和擴張需求也大大減弱,對繼續東進興趣不大;更重要的是,在帝國西線,大食所施加的壓力越來越大,北部的回紇也日益強盛,態度咄咄逼人,東境休兵止戈後,吐蕃便能專心向其它方向用兵。

唐蕃清水盟約:中國歷史上第一款割地賣國條約 第3張

基於以上所述的複雜考量,吐蕃最終決定放過弱小的唐朝,爲自己營造一個穩定的後方,因此在唐德宗主動遞出橄欖枝後,便痛快地答允了和盟,兩國遂於783年正月簽訂了令大唐百姓飽受屈辱的《唐、蕃清水盟約》。當年在兵臨城下時,唐太宗也曾與突厥人簽訂過丟人敗興的《渭水盟約》,但那次還僅僅是“傾府庫”(《唐語林》卷5),向突厥鐵騎繳納了海量的財帛金寶,花錢買個平安,儘管也極不光彩,但總算是還沒有割讓土地。可在783年時,大唐卻勇開歷史先河,與異族簽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款喪權辱國的割地賣國條約。

其實唐德宗也未必就比唐太宗更加卑屈怯懦,只不過突厥人遊牧而居,營無定所,對非草場地區絲毫不感興趣,唐太宗這才得以僥倖不割土地,否則若按當時突厥兵在大唐境內恣意縱橫,輕鬆便打到京城腳下,迫使唐朝簽訂城下之盟的情勢來看,突厥人奪佔唐朝多少領土都是易如反掌,李世民也決計無能抗拒。

有些人認爲,在送金城公主和親後,唐朝緊跟着割讓了黃河九曲之地,這纔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幕割地賣國之舉,筆者對此不敢苟同。雖然金城公主和親的實質確實是送女人、割土地以求苟安,但畢竟還打着和親結好的藉口,吐蕃也給大唐留了面子,並未逼迫唐朝簽署正式的割地條約,因此此事不宜明確列爲割地行爲,第一款割地條約的殊榮,還是應該冠於《清水盟約》之上。

還有不少人認爲,中國歷史上第一款割地賣國條約是僅僅割去一千一百平方公里土地(即香港)的《中英南京條約》,其實這已經是第四款了;第三款是南宋和金國簽訂的《紹興和議》;第二款則是身高一米五的康熙大帝與身高兩米多的彼得大帝所簽訂的《尼布楚條約》,割地二十五萬平方公里;而第一款便是《唐、蕃清水盟約》,此約也是中國歷史上割地數量最多的一款賣國條約,一次性割地近兩百萬平方公里,連清政府與沙俄簽訂的一次割地六十多萬平方公里的《璦琿條約》都瞠乎其後。唐朝也因此而得到了三項殊榮,成爲中國歷史上割地最早、割地總量最多、單次割地面積也最多的偉大王朝。

然而唐朝畢竟是被儒教大力吹捧、推崇的樣板王朝,因此在歷代的主流輿論和歷史論斷中,都儘量淡化此事,唐朝首度割地賣國的丟臉行爲被竭力遮掩,以致於如今大部分人竟然對《清水盟約》一無所知。同樣是出於民族自尊心的考量,清朝在《尼布楚條約》中割地幾十萬平方公里一事也被深深遮蓋,在一些歷史讀物中,甚至還將傷亡十倍於對方的雅克薩之戰吹噓爲大捷,將戰後被迫割地求和的屈辱之舉歪曲爲佔據絕對上風后寬容大度,慷慨地將自己不稀罕的邊塞土地賞賜給對方……實可謂將阿Q精神發揚到了極致。其實中國的歷史評斷素來都不夠公允,歷朝歷代無不大肆誇功掩過,粉飾太平,因此在我們的史書中,中原王朝纔會永遠都高高在上,萬國來朝;而周邊諸國卻一貫是蠻夷胡虜,不值一哂。直到清末時,中國的衰敗再也無法遮掩,歷史學界才決定丟卒保車,將《南京條約》做爲割地辱國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