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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金陵十二釵中,探春排在第幾?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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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探春是《紅樓夢》中的人物,金陵十二釵之一,賈政與趙姨娘的女兒。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紅樓夢》之賈探春這個人物,喜歡者衆多,她作爲賈府“四春”中的老三,才貌遠勝迎春、惜春,因此在第5回,曹公排列金陵十二釵正冊時,將其排在元春之後,位列十二釵第三名(黛、釵並列第一)。

但有不少讀者很好奇,爲什麼探春的排名能這麼靠前?她既無黛玉之詠絮才、又無寶釵之停機德,更無元春之身份地位,如何能大言不慚排列在這三位之後?

對於這一點,曹公於第56回,曾用“敏探春興利除宿弊”進行闡釋,用一個“敏”字形容探春,可見曹雪芹對探春極高。可筆者私認爲,林黛玉對探春的評價則更爲精準,第62回,黛玉曾用一個“乖”字來比擬探春:

黛玉和寶玉二人站在花下,遙遙知意。黛玉便說道:“你家三丫頭,到是個乖人。雖然叫她管些事,到底一點兒不肯多事,差不多的人,就早作威作福起來了。”——第62回

林黛玉認爲探春是一個“乖”人,當然,這裏的乖不是今天現代漢語中“聽話”的意思,而是指心中有算計,思維謹慎,甚至帶有某種偏貶義性的褒義含義,譬如《通典·食貨九》中曾提到:遂令接境乖商,連邦隔貿。此處的“乖”便有圓滑、奸詐之意。

紅樓夢金陵十二釵中,探春排在第幾?

放在具體的語境當中,林黛玉對探春的評價更多帶有稱讚色彩,意指探春協理大觀園後,沒有作威作福,而是審時度勢,不該自己插手的事情絕不越權,做到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而這背後,則是探春的高深權術——治家者不得不具備這種素質。

曹公很少有對探春的正面敘寫,他刻畫探春,更多是從客場角度出發,讓別人對探春進行評價,比如第61回“司棋砸廚房”之前,柳家嫂子和丫環蓮花兒之間的對話中,曾提到過三姑娘探春的作爲:

柳家的忙道:“連前兒三姑娘和寶姑娘,偶然商議了,要吃個‘油鹽炒枸杞芽兒’來,現打發個姐兒,拿着五百錢來給我......姑娘們到底不收,說賞我打酒吃。又說:‘如今廚房在裏頭,保不住屋裏的人不去叨登,你拿着這個錢, 全當還了他們素日叨登的東西窩兒。’這就是明白體下的姑娘,我們心裏只替她念佛。”——第61回

探春作爲大觀園的管理者,其實完全可以享受管家人的特權,包括柳家嫂子這些人,巴不得可以用這種方式來討好管家主子呢,可探春從大局着想,主動“掏錢吃飯”,此舉既是出於公道,更是出於對權威的鞏固,柳家嫂子這般在背後說探春好話,可見探春之舉獲得了實際的輿論效益。

再如第62回,賈寶玉生日當天,探春等人得知平兒也是同一天生日,便要湊錢給平兒辦一個生日宴,探春提出的建議是:可巧今兒裏頭廚房不預備飯,一應下面弄菜都是外頭收拾。咱們就湊了錢,就叫柳家的來攬了去,只在咱們裏頭收拾就好。

探春很明白自己的位置,王夫人命她協理大觀園,所以她就不會讓自己的權力超出大觀園之外,在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內,她縱橫捭闔,可一旦超越了這個界限,她則謹小慎微,萬萬不敢有半點作威作福的姿態,單是這一點,探春就勝過了王熙鳳。

且看第14回,彼時秦可卿去世,王熙鳳在賈珍的請求下暫時協理寧國府的大小事務,她就不似探春這般謹慎,而是被權力迷了眼,剛開始還謹慎處事,可慢慢的便開始恃才自傲,目中無人起來:

紅樓夢金陵十二釵中,探春排在第幾? 第2張

合族中雖有許多,但或有羞口的,或有羞腳的,或有不慣見人的,或有懼貴怯官的,種種之類,都不及鳳姐舉止舒徐,珍貴寬大。因此,也不把衆人放在眼內,揮霍指示,任其所爲,目若爲人。——第14回

兩相對比,就能發現探春之低調嚴謹,阿鳳之鋒芒畢露,在相同的條件下,無疑前者具有更好的發展潛力,後者則很有可能招致怨恨,被人暗地裏使絆子。

高鶚續寫的後40回中,賈母去世,王熙鳳拖着病體盡力協理衆多喪事事務,可底下人卻紛紛趁着這個機會,偷懶的偷懶,怠工和怠工,急得鳳姐一邊咳嗽一邊懇求大家用點心,此景象好不令人心痛,爲阿鳳一嘆。

可以想象,彼時若是探春負責管理,情況必然不會這麼糟,她公正嚴謹的處事早已爲她打下了堅實的羣衆基礎,包括第56回承包大觀園過程中,探春也是“唯纔是舉”,誰有能力,就承包給誰,而不是藉此機會培養羽翼,或者借這項工作籠絡底下人的賄賂。要是王熙鳳,不借此機會撈個盆滿鉢滿纔怪呢!

《論語》子路篇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探春和阿鳳之區別,就在於此。

而就探春而言,她所行的這些事,既是出於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有意用這種方式來樹立自己的權威,她既正直,又圓滑,其權術頗得正道,林黛玉以“乖”字比探春,纔是精準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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