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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軍事著作《武經總要》:前集·卷十三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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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經總要》是北宋官修的一部軍事著作,作者爲宋仁宗時的文臣曾公亮和丁度。兩人奉皇帝之命用了五年的時間編成。該書是中國第一部規模宏大的官修綜合性軍事著作,對於研究宋朝以前的軍事思想非常重要。其中大篇幅介紹了武器的製造,對古代中國軍事史、科學技術史的研究也很重要。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前集·卷十三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器圖

古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蓋士卒猶工也,兵械猶器也,器利而工善,兵精而事強,勢則然矣。故曰:兵不精利,與空手同;甲不堅密,與袒裼同;弩不及遠,與短兵同;射不能中,與無矢同;中不能入,與無鏃同;鬥而不勇,與無手同。其法五不當一,然則五兵者,三軍所以恃而爲勇也,可不謹乎?歷代異宜,形制有異,今但取當世兵機,繪出其形,紀新制雲。

(圖A)(缺)右其飾有黑漆、黃白樺、麻背之別,其強弱以石鬥爲等。箭有點鋼、木撲頭、鳴。點鋼,精鐵也;木撲頭,施於教閱;鳴,戲射者。又有火箭,施火藥於箭首,弓弩通用之。其傅藥輕重,以弓力爲準。

(圖A)(缺)右以皮革爲之,隨弓弩及箭大小長短用之。

(圖A)(缺)右雙弓牀弩,前後各施一弓,以繩軸絞張之,下施牀承弩。其名有小大合蟬,有手射合蟬者,謂如兩蟬之狀。大者張時用十許人,次者五七人,一工準所射高下,一人以槌發其牙,箭用大小鑿頭箭。惟手射斗子弩最小,數人就牀張訖,一人手發之,射並及一百二十大步。

北宋軍事著作《武經總要》:前集·卷十三 全文

三弓牀弩,前二弓,後一弓,世亦名八牛弩。張時,凡百許人,法皆如雙弓弩,箭用木鐵羽,世謂之一槍三劍箭。其次者用五七十人,箭則或鐵或翎爲羽。

次三弓並利攻城,故人謂其箭爲踏橛箭者,以其射著城上,人可踏而登之也。又有系鐵鬥於弦上,鬥中著常箭數十隻,凡一發可中數十人,世謂之斗子箭,亦云寒鴉箭,言矢之紛散如鴉飛也。三弩並射及二百大步,其箭皆可施火藥用之,輕重以弩力爲準。

古人自踏張者,其飾有黑漆、黃白樺、雌黃樺,稍小則有跳鐙弩、木弩。跳鐙弩赤曰小黃,其用尤利;木弩雖可施,不能久,邊兵不甚用。其力之強弱,皆以石鬥爲等。箭有點鋼、木羽、風物、木撲頭、三停。木羽者,以木爲羽。鹹平初,軍校石歸宋上之。箭中人,雖去,鏃留,牢不可拔,戎人最畏之。風羽者,謂當安羽處,剔空兩邊,以客風氣,則射時不掉,此不常用,備翎羽之乏耳。

三停者,箭形至短,羽、、鏃三停,故云三停;箭中物,不能出,以短故也。

(圖A)(缺)右以七人張,發大鑿頭箭,射及一百五十步。

(圖A)(缺)以七人張,發大鑿頭箭,射及一百四十步。

(圖A)(缺)以四人張,發小鑿頭箭,射及一百五十步。

(圖A)(缺)以二十人張,發踏撅箭,射及二百五十步。

(圖A)(缺)以七十人張,發一槍三劍箭,射及三百步。

(圖A)(缺)以三十人張,發踏撅箭,射及二百步。

(圖A)(缺)右蒺藜、蒜頭骨朵二色,以鐵若木爲大首。跡其意,本爲胍肫。胍肫,大腹也,謂其形如胍而大,後人語訛,以胍爲骨,以肫爲朵(其首形制不常,或如蒺藜,或如羔首,俗亦隨宜呼之)。

短柄鐵鏈皆骨朵類,特形制小異爾。

鐵鞭、鐵簡,兩色。鞭其形,大小長短,隨人力所勝用之。人有作四棱者,謂之鐵簡,言方棱似簡形,皆鞭類也。

鐵鏈夾棒,本出西戎,馬上用之,以敵漢之步兵。其狀如農家打麥之枷,以鐵飾之,利於自上擊下,故漢兵善用者巧於戎人。

(圖A)(缺)右取堅重木爲之,長四五尺,異名有四:曰棒、曰輪、曰杵、曰杆。有以鐵裹其上者,人謂訶藜棒。近邊臣施棒首施銳刃,下作倒雙鉤,謂之鉤棒。無刃而鉤者,亦曰鐵扌瓜。植釘於上,如狼牙者,曰狼牙棒。本末均大者,爲杵;長細而堅重者,爲杆。亦有施刃者,大抵皆棒之一種。

北宋軍事著作《武經總要》:前集·卷十三 全文 第2張

(圖A)(缺)右搗馬突槍,其狀如槍,而刃首微闊。

劍飾有銀、石、銅素之品,近邊臣乞制厚脊短身劍,軍頗便其用。

大斧,一面刃,長柯,近有開山、靜燕、日華、無敵、長柯之名,大抵其形一耳。

(圖A)(缺)右手刀,一旁刃,柄短如劍掉刀,刃首上闊,長柄,施。釒屈刀,刃前銳,後斜闊,長柄,施。其小別有筆刀。此皆軍中常用。其間健鬥者,兢爲異制以自表,故刀則有太平、定我、朝天、開山、開陣、割陣、偏刀、車刀、七首之名,掉則有兩刃、山字之制,要皆小異,故不悉出。

右槍九色,其制:木杆,上刃下,騎兵則槍首之側施例雙鉤、倒單鉤,或杆上施環;步兵則直用素木或鴉項。鴉項者,以錫飾鐵嘴,如鳥項之白。其小別,有錐槍、梭槍、槌槍。錐槍者,其刃爲四棱,頗壯銳,不可折,形如麥穗,邊人謂爲麥穗槍。梭槍,長數尺,本出南方,蠻獠用之,一手持旁牌,一手標以擲人,數十步內,中者皆踣。以其如梭之擲,故云梭槍,亦曰飛梭槍。槌槍者,木爲圓首,教閱用之。近邊臣獻太寧筆槍,首刃下數寸施小鐵盤,皆有刃,欲刺,人不能捉搦也。以狀類筆,故云。近有靜戎筆,亦其小異也。今不悉出。

拒馬槍,其制以竹若木,三枝六首,交竿相貫。首皆有刃,植地輒立。貫處以鐵爲索,更相勾聯,或佈陣立營,拒險塞空,皆宜設之,所以御賊突騎,使不得騁,故曰拒馬。

(圖A)(缺)右並以木爲質,以革束而堅之。步兵牌長可蔽身,內施槍木,倚立於地。騎牌正圓,施於馬射,左臂擊之,以捍飛矢。

(圖A)(缺)右旗之色採、名號無常,隨宜呼之。竿首施鐵,世謂耀篦。下注旌,謂之纛頭旗。腳或三或二。

(圖A)(缺)右望樓,高八丈,以堅木爲竿(大不及八丈,則三兩樓亦可),上施版屋,方闊五尺,上下開竅,過人。竿兩旁釘尋八十個,用索三棚,上棚四條,各一百二十尺;中棚四條,各一百尺;下棚四條,各八十尺。尖鐵橛十二個,各長三尺,橛端穿鐵環。凡起樓,用鹿頰木二,各長一丈五尺,深埋之,出地八尺,用鐵叉、層竿數條(更用木馬及巴木堅之),如船上建檣法。其高亦有百尺、百二十尺者,棚索隨而增之。版屋中置望子一人,手執白旗,以候望敵人,無寇常卷旗,寇來則開之,旗杆平則寇近,垂則至矣,寇退徐舉之,寇去復卷之,此軍中備預之道也。  右有鐵、皮、紙三等,其制有甲身,上綴披膊,下屬吊腿,首則兜鍪頓項。

貴者鐵,則有鎖甲;次則錦繡緣繒裏;馬裝,則並以皮,或如列鐵,或如笏頭,上者以銀飾,次則朱漆二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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