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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有意難留我,明月無心自照人”的王夫之有哪些成就?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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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一個一心效忠明朝的風骨文人,是我國明末清初的偉大思想家、文學家,他的一生充滿了傳奇色彩,那麼“清風有意難留我,明月無心自照人”的王夫之有哪些成就?

首先他認爲對於作文作詩,認爲要帶有感情,不能無病呻吟。

情感是王夫之於詩歌的基本要求。詩歌創作經由唐詩的巔峯狀態發展至宋明以來,多有偏頗之處。在王夫之看來,詩歌作爲一種藝術形式,以情感爲其主要特徵,不能以學理來代替情感.更不能以其他文體或學問來代替詩歌。“文章之道,自各有宜“(評高適《自酮北歸》)。“陶冶性情,別有風旨,不可以典冊、簡牘、訓詁之學與焉也”。“詩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性中盡有天德、王道、事功、節義、禮樂、文章,卻分派與《易》、《書》、《禮》、《春秋》去,彼不能代《詩》而言性情,《詩》亦不能代彼也。決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梏侄人情,以掩性之光輝;風雅罪魁,非杜其誰耶?”王夫之對於模糊詩歌與史書的“詩史”類作品不甚推崇,在《唐詩評選》中尤爲可見。

“清風有意難留我,明月無心自照人”的王夫之有哪些成就?

王夫之繼承和發展了古典詩學理論中言志緣情的優良傳統,提出要由“心之原聲”發言而爲詩“。詩以道情,道之爲言路也。悄之所至,詩無不至。詩之所至,情以之至。情感與詩歌密不可分:“文生於情,情深者文自不淺’(評張巡《聞笛》);“情深文明”(評柳宗元《別舍弟宗一》),然非一切情感皆可人詩。孔子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羣,可以怨。”作爲一位傑出的愛國思想家,王夫之非常重視文學的社會作用,詩人感情注入作品後,應該具有“動人興觀羣怨”的作用,時這四者應該是緊密相聯、互相補充的整體,“攝興觀羣怨於一滬”(評杜甫《野望》)。

促成詩歌起到“興觀羣怨”作用的情感在注入文字的過程中,需要處理好兩重關係:一爲情與景,二爲情與聲。對於詩歌情景關係,王夫之認爲“莫非情者,更不可作景語”。情與景之間不能“彼疆此界“(評丁仙芝《渡揚子江》)般生硬相連,只有堅守“即景含情”(評柳宗元《楊白花》)。“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評岑參《首春渭西郊行呈藍田張二主薄》),“意志而言隨”,方能達到妙合無垠、渾然一體的_上上之境。對於情與聲,王夫之強調音樂帶給詩歌的美感作用,希望感情與聲律呼應相生,詩歌聲律與詩人內心情感律動有機協調。《夕堂永日緒論內編》卷二有云:“《樂記》雲:‘凡音之起,從心生也’。固當以穆耳協心爲音律之準。”王夫之對李白《蘇武》一詩評價道:“於唱嘆寫神理,聽聞者之生其哀樂。”對於那些脫離詩情而株守聲律、徒有聲腔空架的作品,則甚爲排斥,“詩固不可以律度拘”,認爲“聲律拘忌,擺脫殆盡,纔是詩人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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