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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木真統一蒙古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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孛兒只斤·鐵木真,尊號成吉思汗,蒙古族乞顏部人,蒙古帝國可汗,世界史上傑出的軍事家、政治家。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成吉思汗生於漠北斡難河上游地區,取名鐵木真。從成爲蒙古乞顏部可汗開始,一步步統一蒙古諸部。1206年,建立大蒙古國,尊號“成吉思汗”,頒佈了《成吉思汗法典》。多次發動對外戰爭,征服西達中亞、東歐的黑海海濱地區。1227年,興兵征伐西夏,途中去世,祕密安葬。元世祖時,追尊爲太祖,追諡聖武皇帝。

主要成就——政治

設置斷事官

鐵木真建國前,曾命異母弟別裏古臺擔任斷事官(札魯花赤,jarquci,“整治外頭的事”),審斷鬥毆、偷盜、詐僞等事件。到建立大蒙古國時,任命養弟失吉忽禿忽爲最高斷事官(即大斷事官),主持分封民戶和懲治盜賊、詐僞等事,把分配給宗室諸王和劃歸各千戶的民戶數、判決的案件,都記在青冊(koko debter)上,任何人不許更改。大斷事官就是大蒙古國中央的司法行政長官,所以被稱爲“國相”,後來漢人就把失吉忽禿忽(又譯胡土虎)稱爲胡丞相。直到元世祖初年,大斷事官一直保持着中央最高行政官(丞相)的地位。在他之下設有許多僚屬,組成斷事官機構。諸王也各置斷事官管理本部百姓。

鐵木真統一蒙古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頒佈文法

在鐵木真統一蒙古以前,由於蒙古族還沒有文字,因此也不可能有成文法。蒙古人中有許多古來的“約孫”(yosun,意爲道理、規矩、緣故,元代通常譯爲“體例”),它包含了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的種種社會習慣和行爲規範。鑑於因各部貴族攻戰、兼併而導致的社會秩序崩壞的局面,鐵木真認爲要綏服囂囂衆民,必須“用極嚴厲的札撒來建立秩序,智者勇者使爲統將,捷者巧者使掌後營(奧魯),愚者賤者亦授以執鞭之役,遣就畜牧”,使人們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建國前後,他頒佈了一系列法令和訓言(必裏克,bilik)。在宋嘉定十二年(金興定三年,1219年)西征花剌子模前舉行的大聚會上,又“重新確定了訓言、法令和古來的體制”,下令全部寫在紙捲上,編定爲《大札撒》(《札撒大典》,札撒有“命令”“法令”的意思)。後來每當新大汗即位,或諸王朝會共議國家大事,都要先捧出《大札撤》誦讀,遵照其中的有關條文行事。元人說:“凡大宴,世臣掌金匱之書,必陳祖宗《大札撒》以爲訓。”

《大札撒》是大蒙古國的法典,原書雖已失傳,但中外史籍保留了它的許多條款,如那顏們除君主外不得投靠他人,不得擅離職守,違者死;構亂皇室,挑撥是非,助此反彼者處死;收留逃奴不歸還其主者死;盜人牲畜者九倍償還,不能償還者以子女作抵。此外還有許多保護草揚、水源、馬匹以及宰殺牲畜方法的規定等等。

鐵木真統一蒙古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第2張

怯薛制

宋嘉泰四年(金泰和四年,1204年)與乃蠻作戰之前,鐵木真着手“整頓軍馬”,在原有怯薛組織的基礎上建立了一支護衛軍,包括八十名宿衛(客卜帖兀勒,Kebte’ul),七十名散班(土兒合兀惕,又譯禿魯花,Turqa’ut),四百名箭筒士(火兒赤,qorchi)。建國後,他將護衛軍擴充爲一萬名,包括箭筒士一千名,宿衛一千名,散班八千名,散班從千戶、百戶、十戶官員和白身人(都魯因古溫,duri-yin gu’un)的兒子中挑選有技能、身體健壯者充當;千戶之子可帶伴當(隨從)十人,百戶之子伴當五人,十戶及白身人之子伴當三人。各級那顏必須遵令將自己的兒子送到成吉思汗身邊服役,不得躲避或以他人代充。這顯然含有徵調掌管兵民的那顏子弟入質,以便更有效地控制他們的意義,所以元人又將禿魯花譯爲“質子軍”。

護衛軍的職責是守衛大汗金帳和分管汗廷的各種事務。規定宿衛值夜班,箭筒士和散班值日班,各分四隊,輪番入值,每番三晝夜,故總稱爲“四怯薛”。護衛軍還是由大汗直接掌握的最精銳的部隊,憑此足以“制輕重之勢” ,故又稱爲大中軍。鐵木真任命最親信的那可兒博爾忽、博爾術、木華黎、赤老溫四家子弟世襲擔任四怯薛之長。怯薛職務的分工有火兒赤(佩弓矢者)、雲都赤(ulduchi,帶刀者)、札裏赤(jarliqchi,書寫聖旨者)、必閣赤(bichig-chi,書記)、博爾赤(ba'urchi,廚子)、速古兒赤(sugurchi,尚供衣服者)、昔寶赤(siba'uchi,掌鷹者)等十多種。諸怯薛執事官作爲大汗的侍從近臣,地位在外任千戶那顏之上。怯薛不僅是大汗的親衛軍和宮廷(王室)事務機構,而且具有政府的職能,在大蒙古國的軍政事務中發揮了很大作用。鐵木真建立這樣一支強大的武裝力量,起到了維護汗權、鞏固新生的統一國家以及防止氏族貴族的復活和重新發生內戰的作用,成爲蒙古對外征戰的有力工具。

鐵木真統一蒙古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第3張

分封子弟

鐵木真統一蒙古高原後,原來分別隸屬各部貴族的所有“有氈帳的百姓”,都成了他的“黃金家族”的臣民和產業,在編組爲九十五千戶之後,他按照蒙古社會家產分配的體例,給諸子、諸弟和母親訶額侖各分配一“份子”(忽必)百姓。

鐵木真給諸子、諸弟劃定了封地範圍。諸弟封在蒙古東部,稱爲“東道諸王”。朮赤、察合臺、窩闊臺三家封地都在阿勒台山之西,稱爲“西道諸王”。拖雷“幼子守竈”,繼承鐵木真四大斡魯朵和國之中心蒙古本土之地。諸宗王封地系遊牧地區,所征服的定居地區則作爲黃金家族的共有財產,由大汗政府管轄。

子弟分封與千戶那顏的封授性質不同,後者只是國家的地方軍政長官,黃金家族纔是真正的主子。各支宗王所得的分民(忽必亦兒豎)即爲各自的家產,管領這些百姓的千戶那顏也成爲他們的家臣。擁有分民和封地的各支宗王,即建立了各自的“兀魯思”,爲大蒙古國之內的“宗藩之國”。諸藩王(汗)奉大汗爲宗主,其後王繼立需得到大汗的認可,同時他們也擁有共同推舉大汗、參與大兀魯思重大事務的議決及享受共有財產一份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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