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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即位後,民風民俗方面有哪些改變?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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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雍正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雍正即位後,一改康熙的寬仁作風,大力整頓吏治及嚴查虧空,一大批貪官污吏隨之落馬。經過幾年的整頓後,雍正帝又將矛盾指向了社會風氣,對於每個具體的事情都有嚴格的規定,就差規定每人每天可以吃幾碗乾飯了。

雍正即位後,民風民俗方面有哪些改變?

雍正初年,賭博、亂收雜費、婚喪奢靡等現象十分嚴重,雍正三年以後,他開始着手對這些惡劣的社會風氣進行整頓。爲了剎住賭博之風,他接連頒佈諭令,告誡官民“賭博之風,敗壞品行,蕩廢家貲,其危害於人心風俗者,不可悉數。”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他通過內閣頒發諭旨:“賭博之事最壞人之品行。若下等之人習此,必至聚集匪類,作奸犯科,放僻邪侈之事,多由此起;若讀書居官之人習此,必至廢時失事,志氣昏濁,何能立品上進乃向來屢申禁飭,而此風尚未止息,深可痛恨。若不嚴禁賭具,究不能除賭博之源,著京城內外及各省地方官,將紙牌骰子,悉行嚴禁,不許貨賣,違者重治其罪。”

雍正五年(1727年)九月,雍正帝就此事再次下諭內外臣工:“禁止賭博者,所以戒遊惰匪僻之行,使保家立品,以厚民俗也。”他命令各省地方大員,不僅要把禁賭之諭出示省會州縣,還須遍傳莊堡偏僻之區。

雍正六年(1728年)三月,雍正帝又下諭強調:“賭博一事,乃應行嚴禁,萬無可寬者。”他把禁賭與端正民風、安定社會聯繫起來,其諭令接二連三,或循循善誘,或厲聲斥責,充分表明了他對禁賭的重視與決心。

濫設名目,強收雜費,這是歷朝貪官污吏慣用的發財之道,清朝猶然。雍正帝把禁絕地方官員亂收費作爲治吏安民的內容之一,傾力整頓,頗見成效。

地方雜費有不少是相沿成習的。奉天舊例,民人貿易如有車輛出入,需到奉天府衙領取照票,邊門驗票放行,小車一輛收銀16錢,大車一輛收銀32錢,每年都收1700兩左右,此項銀兩均被府尹、書吏、經歷司查驗官員等分掉。另外,出口的豬羊亦照每口3錢收費,這一陋規沿襲已久,竟成定例。

由於官吏的勒索,致使周邊地帶物價極貴。此事被巡察奉天的御史釋迦保查聞奏報,雍正帝下令嚴行查禁。奉天府府尹楊超曾遵奉諭旨,立即將車輛及豬羊出口收費項目盡行革除,不許再索取分文,雍正帝誇讚他辦理的“甚屬可嘉”。

在很多地方,官員規禮長期盛行,如到任禮、端午禮、生日禮、閱城禮、盤庫禮等等,不勝枚舉,這些東西上司一旦收受,屬員勢必加徵稅課於百姓,並且日後遇有請託便難拒絕,其害極大。在雍正帝的諭令下,各地規禮盡行裁革。

雍正即位後,民風民俗方面有哪些改變? 第2張

清代時,各地都有男女婚假講究錢財,“名曰聘禮,實系納財。多者二三百金不等,少者四五十兩爲率。此在士大夫之家猶措置匪易,況乃庶民之輩?”這反應了當時婚事大操大辦的民風及其產生的不良影響,這自然也引起了雍正帝的重視。

爲了扭轉民風,樹立“婚姻勿尚錢財”的風尚,雍正帝先命朝中九卿爲滿漢官員和兵民制定了婚嫁禮儀,各有禮數,“毋得僭妄”。接着,又對官民婚嫁彩禮、鼓樂數目作出具體規定:漢人納彩成婚,四品以上官員之家,綢緞、首飾以八件爲限,食物限10樣,五品以下官員分別遞減,平民之家只准送綢絹,果品限於4種。

舉行婚禮這一天,品官用本官執事,限用6盞燈、12個吹鼓手,庶民限4盞燈、8名鼓樂人。雍正帝常常訓誡臣工:“國家欲安黎庶,莫先於厚風俗;厚風俗,莫要於崇節儉。”主張婚喪節儉是雍正帝崇儉黜奢的重要內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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