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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賈探春爲什麼要與親生母親決裂?探春的結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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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探春,曹雪芹所着《紅樓夢》中人物,金陵十二釵之一,賈政與妾趙姨娘所生,賈寶玉的妹妹,排行爲賈府三小姐。探春上崗了,她開始行使自己的職權。我們看,李紈和寶釵幾乎就是個配搭,當然,關於改革部分,薜寶釵也發表了自己的宏偉設想,但並不認真,而探春則全力以赴地上陣了,請看《紅樓夢》中這段精彩的描寫:剛吃茶時,只見吳新登的媳婦進來回說:“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昨日死了。昨日回過老太太、太太,太太說知道了,叫回姑娘來。”……探春便問李紈。李紈想了一想,便道:“前日襲人的媽死了,聽見說賞銀四十兩。這也賞他四十兩罷了。”

起因很簡單,探春的親舅舅死了,按規矩要給點銀子作喪葬費,當時正值李紈、探春、寶釵三人理事。李紈厚道,就說依襲人的例子給四十兩銀子,而寶釵則一言未發,本來這樣就算了唄,偏偏探春要問個究竟,吳新登家的聽了,忙答應了個“是”,接了對牌就走。探春道:“你且回來。”吳新登家的只得回來。探春道:“你且別支銀子。我且問你:那幾年老太太屋裏的幾位老姨奶奶,也有家裏的,也有外頭的,有兩個分別。家裏的若死了人是賞多少,外頭的死了人是賞多少,你且說兩個我們聽聽。”……吳家的取了舊帳來。探春看時,兩個家裏的賞過皆二十兩,兩個外頭的皆賞過四十兩。另外還有兩個外頭的,一個賞過一百兩,一個賞過六十兩。這兩筆底下皆有原故:一個是隔省遷父母之柩,外賞六十兩,一個是現買葬地,外賞二十兩。探春便遞與李紈看了。探春便說:“給他二十兩銀子。把這帳留下,我們細看看。”吳新登家的去了。

也許趙姨娘就該得到二十兩,但作爲探春,只要她和寶釵或李紈一樣裝下糊塗這事就過去了,李紈和寶釵估計也是看在探春的面子上,而探春偏偏不要這面子,本來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親孃的脾氣,何必再生事?即便有一部分人不服,可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可她偏偏不,她不在乎親生母親的處境,一心所想的是如何向王夫人交待。這事其實要想兩全其美本也不難,先發二十兩,要不自己把不足的部分補足……不!她要拿母親“說事”,於是,也就有了下一幕:

忽見趙姨娘進來,李紈探春忙讓坐。趙姨娘開口便說道:“這屋裏的人都踹下我的頭去還罷了。姑娘你也想一想,該替我出氣纔是。”一面說,一面眼淚鼻涕哭起來。探春忙道:“姨娘這話說誰,我竟不懂。誰踹姨娘的頭?說出來我替姨娘出氣。”趙姨娘道:“姑娘現踹我,我告訴誰去!”探春聽說,忙站起來,說道:“我並不敢。”李紈也站起來勸。趙姨娘道:“你們請坐下,聽我說。我這屋裏熬油似的熬了這麼大年紀,又有你和你兄弟,這會子連襲人都不如了,我還有什麼臉?連你也沒臉面,別說我了!”雖然封建社會講究門第,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也是封建社會尊崇的風氣,一個給予自己生命的女人,無論如何也是應該孝敬的,畢竟趙姨娘是把她當成自己的女兒看待的。

紅樓夢賈探春爲什麼要與親生母親決裂?探春的結局如何

探春笑道:“原來爲這個。我說我並不敢犯法違禮。”一面便坐了,拿帳翻給趙姨娘看,又念給他聽,又說道:“這是祖宗手裏舊規矩,人人都依着,偏我改了不成?這也不但襲人,將來環兒收了外頭的,自然也是和襲人一樣。這原不是什麼爭大爭小的事,講不到有臉沒臉的話上。他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着舊規矩辦。說辦的好,領祖宗的恩典,太太的恩典,若說辦的不公,那是他糊塗不知福,也只好憑他抱怨去。太太連房子賞了人,我有什麼有臉的地方?一文不賞,我也沒什麼沒臉的。依我說,太太不在家,姨娘安靜些養神罷了,何苦只要操心。

接着她開始發泄不滿,認爲姨娘總是多事,讓人不停地爲她庶出的身份打上烙印。太太滿心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幾次寒心。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出一番事業來,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兒家,一句多話也沒有我亂說的。太太滿心裏都知道。如今因看重我,才叫我管家務,還沒有做一件好事,姨娘倒先來作踐我。倘或太太知道了,怕我爲難不叫我管,那才正經沒臉呢,連姨娘也真沒臉了!”一面說,一面不禁滾下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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