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爵位是世襲之號,分宗室和功臣兩種。
宗室爵位:
1.和碩親王、世子(親王嫡子)。
2.多羅郡王、長子(郡王嫡子)。
3.多羅貝勒。(滿族早期,貴族皆稱貝勒。清太祖努爾哈赤以其子侄八人分別爲八旗旗主,稱和碩貝勒,較其他貝勒爲尊。太宗皇太極崇德元年(1636)定宗室爵位等級,和碩親王、多羅郡王下爲多羅貝勒。人關以後定宗室十四等封爵,多羅貝勒列長子下、固山貝子上,爲第五等。)
4.固山貝子。
5.鎮國公。
6.輔國公。
以上爲入八分,即准許使用“朱輪、紫繮、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這八種待遇。
7.不入八分鎮國公。
8.不入八分輔國公。
9.一至三等鎮國將軍。(相當於一品武官,補服爲麒麟)
10.一至三等輔國將軍。(相當於二品武官,補服爲獅子)
11.一至三等奉國將軍。(相當於三品武官,補服爲豹子)
12.奉恩將軍。(相當於四品武官,補服爲老虎)
低於奉恩將軍的稱作閒散宗室,視四品官待遇。共十四級。因世子、長子候襲親王、郡王,實際上只有12等。
鐵帽子王
受封者在下一代承繼時降一級,即親王降爲郡王,郡王降爲貝勒,以此類推,且只限於一人承繼。例外的只有所謂的“鐵帽子王”,即清初所封的八大“鐵帽子王”。(禮親王、睿親王、豫親王、鄭親王、莊親王、肅親王、順承郡王與克勤郡王,基本爲努爾哈赤的近支子孫,並在打江山時立下過汗馬功勞。)他們的爵位爲世襲罔替,世代均爲親王,並不降襲(但只限一人)。後來.雍正朝的怡親王(十三阿哥允祥)及慈禧太后時期的恭親王、醇親王、慶親王也加入了世襲罔替的行列,即12家“鐵帽子王”。
自順治七年(1650年)起,清廷實行王公貴族食俸制度,歷經演化,宗室俸給共分21等,最高者親王歲支俸銀1萬兩,最低者奉恩將軍歲支俸銀1 10兩,每俸銀1兩,兼支俸米1斛。
頂戴官翎
功臣世爵:
掌於吏部驗封司,授予漢員和西南民族等滿蒙外其他民族人士。乾隆十六年定製,功臣世爵爲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輕車都尉,分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輕車都尉,正三品;
騎都尉,分騎都尉兼一雲騎尉及騎都尉二等,正四品;
雲騎尉,正五品;
恩騎尉,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