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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作爲清朝的龍興之地,大清是怎麼對待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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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644年清軍入關至康熙七年(1668年)爲第一階段,即招民開墾時期。

這一時期,東北由於明清間戰爭破壞嚴重,有土無人。爲恢復東北地區殘破的經濟,順治帝下《遼東招民開墾令》,也就是用招頭招民到東北來開荒種地,以招民多寡授予招頭官職。“遼東照墾”促進了經濟發展,緩解了關內人地矛盾的尖銳。

東北作爲清朝的龍興之地,大清是怎麼對待它的?

當漢族民人大量涌入東北地區後,清廷於1668年起,又頒佈了旨在保護旗人生計、阻止漢族民人出關的封禁政策。此後,招墾令停止,東北土地開發進入了第二階段——

封禁東北階段,直至1860年(咸豐十年)。

封禁的原因是複雜的,以往多認爲是維持滿漢之別,保持滿族尚武、國語騎射習俗;同時也爲了維持八旗生計,避免旗民糾紛,防止漢人將反抗的火種帶到東北地區;此外,東北地區還具有獨特的經濟效益,爲保護清廷對人蔘、東珠、黃金等資源的壟斷,保持國有土地,實行封禁。

以上原因可以歸結爲清朝統治者的階級利益決定的。事實上,封禁東北還和“清代邊疆政策指導方針的思想基礎有關”。

其一是維持滿蒙聯合,防止漢蒙結合,威脅清朝統治。其二,將東北建成八旗兵源基地。清軍入關後,留守東北官兵寥寥無幾,成爲清廷亟待解決的問題。隨着京師衛戍、各地駐防體制的建立,清廷無力令大量八旗官兵重返東北,又不能將“根本重地”防務職責委之於綠營漢兵。而沙俄侵略的猖獗,布爾尼叛亂的出現,更使清廷深切感到加強東北軍事力量的迫切性,遂採取了以邊疆之民,衛邊疆之地的明智措施。爲使保證東北八旗兵源基地的措施有效地發揮作用,清廷便推行了封禁政策。

第三,實現對中原軍事威懾與對蒙古軍事鉗制戰略的需要。清廷加強八旗軍的實力和地位,提高其威信,同時全部控制東北、大漠南北、西北等廣大地域,形成對中原地區高屋建瓴、引而不發的態勢,從而對漢族產生心理上的威懾作用;爲保障控馭蒙古的戰略地位,清廷嚴控關外漢族人口數量。

總而言之,清廷是以建立根據地的態度經營東北,是爲更有效地統治全國、保持對其他民族的威懾力量封禁東北的,與封禁其他地區有着本質區別。

東北作爲清朝的龍興之地,大清是怎麼對待它的? 第2張

實際上,封禁之令卻難以貫徹。一方面地方官不嚴查流民的墾地,而是趁機沒收,再以官府名義將墾地租佃給流民耕種,從中漁利。另一方面,旗人不習耕種,自願將土地出租給流民耕種,自己坐收地租。再加上關內發生自然災害,民不聊生,或違禁闖關東,或乞討於京城。地廣人稀的東北地區是關內流民求生覓食的樂土。流民因此“聞風而至者不可抑遏”,並非清廷一紙空文所能禁止得了的,因此清政府只好暗中開禁。

第三階段自咸豐十年(1860年)至1903年,爲局部開禁放墾時期。

這一時期馳禁特點是移民實邊;開荒濟餉,增加稅收;安民濟世。有名的開墾在空間上是由南到北逐步進行的,即先在奉天和吉林展開,而後在黑龍江。以奉天的開發爲例,有三大牧廠放墾、盛京圍場放墾、東邊外地區放墾等等。

東北作爲清朝的龍興之地,大清是怎麼對待它的? 第3張

第四階段(1904-1911)是全面開禁時期。

這一時期,東北三省的人口快速增長,移民流動加速;東北成爲農產品出口基地,還建立許多墾殖公司。

東北地區作爲龍興的邊疆地區,自然與衆不同。而清朝的每一項開發政策都與東北地區的經濟與發展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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