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密史 > 歷史記事 > 充軍和流放真的是法外開恩?爲何古代人們認爲比殺頭還可怕?

充軍和流放真的是法外開恩?爲何古代人們認爲比殺頭還可怕?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9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古代中國其實死刑並不是最可怕的刑罰,經常看電視總會出現這麼一個橋段,某某人做了違法的事情,官員念舊情就會說死罪可免活罪難饒,把死刑判爲流放或者充軍,難道流放和充軍就真的比死刑更好麼?

古代中國,刑法分爲五等,,按照等級依次爲“笞、杖、徒、流、死”,流放比死刑低一等,但是流放和充軍這兩種刑法其實在古代人的眼中真的不如直截了當的判死刑!

充軍和流放真的是法外開恩?爲何古代人們認爲比殺頭還可怕?

大詩人韓愈有一首詩《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中“好收吾骨瘴江邊”的這樣的句子,可見韓愈當時痛苦絕望的心情,流放是將罪犯流放到人煙罕至的偏遠蠻荒之地,不僅罪犯本身,他的妻兒也要遭受池魚之殃,古代的人們安土重遷,被流放的人幾乎沒有可能再回到故鄉了,死後只能埋骨他鄉,維繫親情的宗族、姓氏、血脈必將斷絕,而且古代的醫療和交通設備並不發達,流放那麼遠的距離基幾乎九死一生,能活下來的少之又少!

充軍和流放真的是法外開恩?爲何古代人們認爲比殺頭還可怕? 第2張

清朝之前罪犯主要是流放在滄州和海南還有新疆這些人跡罕至的地方,到了明朝初期的時候由於邊境比較動盪,而且內部州縣因爲戰爭劃分比較混亂,作奸犯科的事情時有發生,爲了有效利用這些罪犯替自己守邊關,於是流放之刑慢慢被充軍替代!

洪武二十六年規定,只要是被判充軍的罪犯,在大理寺審覈完畢後,就交給刑部十三清吏司中的陝西司登記造冊,重新編排,隨後發給犯人所屬百戶領去充軍!

充軍和流放真的是法外開恩?爲何古代人們認爲比殺頭還可怕? 第3張

北方被判充軍的基本上都是去了雲南、四川等地,而南方的基本都是當時的北平、大寧、遼東各個衛所,後來也有人被髮放到極邊沿海、瘴癘等地充軍!

明朝充軍比流放的刑罰還要嚴重,流放還可以減刑,但是充軍就不行了,因爲事關國家邊境安危,都是終身制的,而且還分永遠和終身兩個區別!

充軍和流放真的是法外開恩?爲何古代人們認爲比殺頭還可怕? 第4張

終身就是說罪犯死了以後,這件事就了結了,與自己的家人後代沒有關係,而永遠就是說充軍這種事情是與國同休的,充軍對象死後有他的子女代替,這樣不斷循環,直到永遠,有的人家死絕之後,就會派人將他們宗族、里長或者是村子裏的人抓來頂替,一旦出現這種罪犯,跟他有關的人真的是擔驚受怕雞犬不寧!

在明朝嘉靖時期和萬曆時期都有人上奏請求用銀兩贖減充軍和免去永遠效力的充軍人員,後來皇帝們只是下令永遠效力的從軍人員絕戶後不拿其鄉人來填充!

清朝時期,流放和充軍融爲一體,而且清朝疆域更大,可以流放的地方更多,好的一點是隻流放罪犯本人不在禍及妻兒!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