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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俄農奴制改革的經過:沙俄是怎麼廢除農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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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農奴制改革又稱俄國1861年改革,是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二世推行的社會改革。十九世紀中葉,俄國還頑固保存着野蠻落後的的農奴制。農民的人格和自尊心被無情的摧殘,他們整天無償的爲地主勞動,甚至被作爲物品抵押債務。大量勞動力被束縛在莊園裏,資本主義工業發展的必需勞動力由此缺乏來源。俄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也因此大大落後於西歐國家。

輿論準備

1856年3月30日,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召見莫斯科貴族時已說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承認“從上面解決要比從下面解決好些。”

1857年1月3日,沙皇政府成立了農民事務祕密委員會。參加委員會的大多爲大貴族地主,他們並不熱心改革,委員會沒有解決任何問題。11月20日,沙皇向維爾納省總督納齊莫夫發佈詔書,允許立陶宛3省成立省貴族委員會,要求依照以下原則調整農民和地主的關係:保留地主全部土地的所有權;地主享有世襲領地治安權;保證妥善地.全部地繳納國稅.地方稅和貨幣稅。事實上,這個詔書就是政府初步的改革綱領。這個綱領除使農民得到人身自由外,沒有觸動封建制的生產關係。該詔書發給各省長,並在報紙上公佈。

沙俄農奴制改革的經過:沙俄是怎麼廢除農奴制

詔書公佈後,各省根據詔書先後成立了省貴族委員會。至1858年底,在歐俄各省,除阿爾漢格爾斯克外,已普遍建立起了貴族委員會。1858年2月,農民事務祕密委員會改組成爲農民事務總委員會,負責領導改革的準備工作。它仍由大貴族地主組成,所以,改革的工作仍然沒有什麼進展。不過,省貴族委員會的成立和詔書的公佈使農奴制問題的討論公開化了,在社會各階層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由於各社會階層.各政治集團所處的政治與經濟地位不同,它們對詔書.對改革的態度以及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就各異。

大貴族地主佔貴族階級的10%,卻擁有30%的農奴。他們享有高官厚祿和種種特權,是封建農奴制的堅決擁護者和有力支柱,反對任何改革。沙皇詔書的公佈,引起了他們的極大不滿。在蘇沃洛夫伯爵領導下,彼得堡委員會擬定的方案是最保守的方案。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全部土地仍歸地主所有;農民在完全服役的條件下可無限期地使用份地;保證地主對農民的支配權。可見,他們是農奴制改革的最大障礙。

資產階級化的貴族地主和他們的代言人自由派,雖然也對封建農奴制進行批評,可是自由派和農奴主同屬於一個陣營,他們並不願意從根本上推翻封建農奴制,只希望用和平手段進行一些有利於自己發展的改革。他們的綱領是“只要改良,不要革命”。著名的自由主義者卡維林說,藉着改良道路自上而下地廢除農奴制,似乎就可以在500年內使俄國國內一直風平浪靜,“一帆風順地繁榮下去”。他們當中的大多數都對沙皇詔書表示熱烈歡迎,稱讚它“開闢了歷史的新紀元”,“是貴族崇高的.自我犧牲精神的產物”。只有少數人認爲,“詔書既不利於地主,也不利於農民。”持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是特維爾省委員會主席翁科夫斯基。

由於他們的政治觀點不同,所在地區的條件不同,對改革的意見也就不完全一致。結果提出的方案和奏摺形形色色,數以百計。現已發現和研究的爲370份。在這些方案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兩個:一個是特維爾省翁科夫斯基提出的改革方案。它代表非黑土地帶那些希望把自己的經濟轉到資本主義軌道上去的地主的利益。方案要求:完全廢除農奴制;通過贖買方式把土地分給農民;土地由農民本人贖買,封建地租的贖金則應由國家負擔。翁科夫斯基的觀點是當時地主中最進步的觀點。另一個方案是波爾塔瓦省波津提出的方案,它代表黑土各省地主的利益。方案規定只將宅園地分給農民,而全部土地的所有權仍歸地主。顯然,這種觀點要比前一種觀點落後多了。

儘管他們的方案各異,但是有一點是共同的,即維護貴族地主的利益。他們之間的衝突是同一個階級內部的衝突,他們之間的鬥爭“主要是地主內部的鬥爭,完全由於讓步的程度和形式而引起的鬥爭。

農民和代表他們利益的革命民主主義者,對於沙皇詔書,對於改革完全持另一種態度。農民以暴動回答了沙皇詔書和改革的準備工作。

革命民主派是農民利益和自由的堅決捍衛者。他們以《鐘聲》和《現代人》爲陣地,不斷揭露沙皇政府改革的欺騙性和地主方案的掠奪性,猛烈抨擊自由主義者的妥協.軟弱.動搖,對人民的背叛和對沙皇政府的卑躬屈膝,鮮明地表達了對改革的態度,並提出了自己的綱領。

沙皇詔書公佈後,赫爾岑還沒有完全擺脫自由主義的傾向,搖擺於自由主義和革命民主主義之間。他在1858年5月第9期《鐘聲》上發表的文章中,一方面向沙皇表示祝賀,一方面又表示,只願意與那些堅決解放農民,並且正在解放農民的人共同前進。在改革過程中,他逐漸認識到沙皇的真面目和農奴制改革的實質,從而堅定了他的革命民主主義的立場。奧加廖夫擬定的“全俄新機構”綱領,要求立即廢除地主和國家對人身和土地所享有的一切農奴制特權,將土地無償地分給農民。這個綱領與沙皇詔書和地主方案形成了鮮明的對照。車爾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羅留波夫比他們更堅決。1858年初,車爾尼雪夫斯基在《現代人》上刊登了自己的文章《論農村生活的新條件》。爲了避開書報檢查,他在形式上對詔書作了善意的批評,而實質上是提出了一個與沙皇詔書對立的綱領。列寧高度評價了車爾尼雪夫斯基,認爲“他善於用革命的精神去影響他那個時代的全部政治事件,通過書報檢查機關的重重障礙宣傳農民革命的思想,宣傳推翻一切舊權力的羣衆鬥爭的思想”。杜勃羅留波夫也在《現代人》上揭露了沙皇政府改革的狹隘性和改革內容的貧乏性,指責自由派的卑怯和叛賣,認爲他們不能擔負重大的社會事業。

農民運動的高漲和革命民主主義者對改革準備工作的揭露與抨擊,在統治階級中引起了極大的恐慌。亞歷山大二世爲形勢所迫不得不再作讓步。1858年10月18日,他在農民事務總委員會上作了新的指示。農民事務總委員會於12月4日根據新的指示,通過了新的綱領。其主要內容是:農民取得人身自由,列入農村自由等級;農民組成村社,村社的管理機構由村社選舉產生;地主同村社聯繫,不同農民個人聯繫;除保證農民長期使用份地外,應使之能夠購買該份地爲私產,政府可採用組織信貸辦法幫助農民。雖然這個綱領仍保留了濃厚的農奴制殘餘,並以剝奪農民爲前提,但是與沙皇詔書相比,它還是前進了一步。

爲審查省貴族委員會提出的方案和擬定總的改革方案,1859年3月成立了受農民事務總委員會領導的編纂委員會。該委員會於8月底完成了制訂方案的工作。編纂委員會提出的份地代役租和數額與地主提出的不一致,方案引起了貴族地主的不滿。此後,經過曠日持久的徵詢意見.反覆討論和多次修改,直至1860年10月10日纔將修改案交農民事務總委員會討論。委員會討論修改後,於1861年1月14日提交國務會議審批。1月28日,國務會議批准改革方案。2月19日,亞歷山大二世簽名後生效。同時,沙皇又簽署了關於廢除農奴制的宣言。這就是著名的2月19日法令。

法令主要內容:

政治上:俄國農奴獲得人身自由。

經濟上:農民以贖買的方式分到一塊耕地(叫做“份地”),農民只有使用權。

組織上:獲得解放後的農民仍歸所居住地區的“村社”(mirs)管理。

 “解放”法令

1861年2月19日法令共17個文件,其中比較重要的是:《1861年2月19日宣言》.《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的一般法令》.《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贖買其宅園地.及政府協助這些農民把耕地購爲私有的法令》.《關於省和縣處理農民事務的機構的法令》.《關於安頓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家奴的法令》。此外,還有一些關於解決不同地區土地關係的《地方法令》.關於各種農奴工人的《補充法令》等。

《1861年2月19日宣言》是宣佈農奴制改革的第一號文件。《宣言》承認了改革的必要性,它是由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簽署的,但它的作者是莫斯科大主教菲拉列特·德羅茲多夫,此人也是一個大農奴主。宣言的目的是想表明這次農奴制改革的“正義性”,說“在對農奴們揭示出新的未來的時候,農奴們將會了解和感激地接受高貴的貴族們爲了改善農奴的生活所做的重大的犧牲。”這顯然是美化貴族地主。

沙俄農奴制改革的經過:沙俄是怎麼廢除農奴制 第2張

這個宣言還力圖向農民解釋,說農民由於使用土地,因而對地主履行義務,是完全必要的。宣言寫道:“如果沒有相當多的賠償或者自願的讓步,地主就不可能從農民那裏取得法律上規定讓他們得到的權利。如果使用地主的土地而不因此履行相應的義務,則是違反任何一種正義性的。”因此,宣言要求農民繼續對地主履行自己的義務,毫無怨言地忍受地主的剝削。

《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的一般法令》是一系列法令中根本的法令。它涉及到農民生活的兩個重要方面: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在人身權利方面,《一般法令》規定:脫離了農奴依附身份的農民享有其他自由的農村居民同等的權利,諸如自由買賣,依法開辦和經營工廠以及種工業.商業和手工業作坊.加入行會.同業公會.有權起訴.出庭作證.參加選舉.受教育和服兵役等等。農民結婚和處理自己的家庭事務不必取得地主的同意。根據這些規定,農民獲得了“人”的權利。他們不再像牲畜那樣可以任人買賣.典押或贈予了。

在財產權利方面,《一般法令》規定:“每個農民可以遵照自由農村居民有關法規,獲得不動產和動產爲私產,可以轉賣.抵押和把它們作一般處理。”不動產有兩種:一種是宅園地,農民可以贖買;另一種是耕地及其他土地(牧場.森林等),地主在保留對這些土地所有權的情況下,作爲份地分給農民使用。份地數額不等,非黑土地帶,最高數額爲3~7俄畝,最低爲1~2.33俄畝;黑土地帶,最高者爲2.75~6俄畝,最低爲2,200平方沙繩至2俄畝;草原地帶根據各省農作物性質來定。農民可將份地贖買爲私產,但須向地主繳納大大超過土地價格的贖金。同時法令還規定,如果現有份地超過最高數額時,地主有權割去超過部分。據統計,在非黑土地帶,割地佔改革前農民使用土地的9.9%,而黑土地帶21省則26.2%。不僅如此,農民贖買份地之前,還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交納貨幣代役租和工役租。這樣的農民稱臨時義務農。農民在徵得地主同意,將份地贖爲私產時,才終止臨時義務,成爲自主農。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農民雖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經濟上仍然處於對貴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除此之外,根據法令規定在農村建立起來的一系列管理農民的機構,如村社.張.鄉理事會.鄉法院以及選出的村長.徵稅官等,特別是袒護地主的調停官的設立,使貴族地主對農民的壓迫更合法化了。貴族地主除了藉助沙皇政府的武力來鎮壓農民的反抗,又有可能以調停官吏和管理農民機構的人來規勸農民,讓農民安分守己,好好履行他們對地主所承擔的義務。

關於國有農民和皇室農民的改革,沙皇政府按照2月19日法令的基本原則,頒發了單行條例。國有農民可以完全保留其全部份地,這種份地的面積往往超過一般地主農民的份地。他們在贖買份地以前,仍然要照舊繳納代役租。皇室農民的人數約有100萬,他們的份地必須分期贖買,因爲作爲“頭號地主”的沙皇,不願白白地把土地還給農民。

關於農奴工人和領有制工人的解放則依據《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的一般法令》以及有關贖買條例進行。所謂農奴工人,是指以工人身份在其領主的工業企業中服徭役的農民。只有在農奴制改革前就已利用過土地的農奴工人,才能得到份地,否則不能領到份地。所謂領有制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廠和礦山工作的“工匠”。如果他們以前利用過耕地,也都可以領受份地,在完成賦役的條件下使用它。

1861年2月19日法令雖然保留了濃厚的封建農奴制殘餘,但它還是一個資產階級改革的綱領,對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但是,解放農民的條件引起了農民和革命民主主義者的極大憤懣。由於贖金太高和服徭的時間過長,農民表示不滿。1861年暴動。1861年上半年,農民運動席捲了實行法令的43個省中的42個省,共發生農民騷動647次。在1861年一年內,共有2,034個村鎮發生了騷動。

革命民主主義者揭露了法令的實質和對農民的血腥剝奪。赫爾岑在《鐘聲》上公開宣稱“解放是一種欺騙”。奧加廖夫認爲這是“舊農奴制被新農奴制所代替”。車爾尼雪夫斯基的支持者,用通俗的羣衆語言,寫了一份革命傳單《領地農民的同情者向領地農敬》,當中對農民說道:“你們不會從沙皇那裏得到你們所想要的那種自由。你們是地主的農奴,而地主是沙皇的奴才,沙皇是站在地主之上的地主……”,揭露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同貴族地主的相互勾結,號召農民團結一致,做好起義的準備,反對地主和沙皇。

農民運動的高漲促進了學生運動的蓬勃發展。他們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徹底解放農民,分給農民土地。在農民運動和學生運動高漲的形勢下,革命民主派加緊活動。他們印小報.散傳單,號召青年建立革命組織,提出了爲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和建立民主制度而鬥爭的綱領。但是,這些運動都遭到了沙皇政府的鎮壓。1862年沙皇政府竟然逮捕了革命民主派公認的領袖車爾尼雪夫斯基和傑出的政論家皮薩列夫。

這時,自由派公開轉到沙皇政府一邊,支持沙皇政府的政策。他們對1861年2月19日法令歡呼雀躍,稱頌沙皇的“首創精神”和“堅定態度”,而對人民羣衆的革命運動和革命民主派則持敵視態度,甚至呼籲政府對他們進行無情的鎮壓。列寧在斥責自由派的背叛行爲時指出:“我們看到過自由主義者們對待60年代初的革命運動是何等怯懦和愚蠢……他們不是奮起捍衛被政府迫害的民主運動的首領們,而是袖手旁觀並替政府辯護。”

1861年,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簽署了廢除農奴制的法令,規定農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權擁有動產和不動產.擔任公職和工商業,地主不能買賣農奴和干涉農奴的生活;規定土地仍然歸屬地主所有,農奴可以得到一定數量的分地,但必須出錢向地主贖買;農民仍舊歸村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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