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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明朝之外 還有什麼朝代是禁止不能吃豬肉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6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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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禁止吃豬肉的朝代的文章,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

因爲明朝皇帝姓朱,但也不是一切的明朝皇帝都不吃豬肉,僅僅明武宗不吃豬肉,因爲明朝其他皇帝僅是姓朱罷了,而明武宗不只姓朱,並且還生於乙亥年(公元1455年),所以明武宗制止養豬。但後來明武宗的餐桌上也是清茶淡飯,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更是落井下石。所以,到明武宗晚年,又對養豬開了禁。回族的禁豬風俗 豬是回族大衆最爲靈敏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氣中最首要的問題之一。

長時間以來,不管遇到什麼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氣。 回族爲什麼禁食豬肉呢?這得從古阿拉伯的風俗說起。猶太教、伊斯蘭教創建之前,在阿拉伯半島就已經有禁食豬肉的風俗,因爲阿拉伯半島氣候酷熱,且多爲沙漠,不利於豬的成長和開展,豬的流行症許多。所以其時阿拉伯半島上的閃米特人以牧羊、駝爲主,不養豬。古埃及人也視豬是不潔和厭煩之物。古希臘前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前史》一書中記載埃及、中東的所見所聞:“在埃及人的眼裏,豚是一種不潔的畜類,假如一個人走路時偶然觸着了一隻豚,他馬上要趕到河濱,穿戴衣服跳到河裏去,即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沒有人情願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這說明古埃及人其時禁豬很嚴厲,不但不吃豬肉,連摸、碰豬都不行,並且對牧豬人也厭煩。

除了明朝之外 還有什麼朝代是禁止不能吃豬肉的

猶太教創建後,爲了習氣其時阿拉伯區域禁養豬的風俗,把禁食豬肉當作戒律寫進聖經《舊約全書》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兩半,倒嚼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爲蹄分兩半,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行吃,死的你們不行摸,都與你們不潔淨。”這裏着重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衛生清潔,而具有稠密的宗教的聖潔觀念。公元七世紀,穆罕默德創建了伊斯蘭教,爲了消除頻頻的戰役,促進在宗教崇奉、風俗習氣等方面的一致,順應了其時阿拉伯區域禁食豬肉的習氣,吸收了猶太教《舊約全書》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並在此基礎上加以彌補、完善,列入《古蘭經》中,先後四次反覆着重。如《古蘭經》第三章一百七十二節中指出:“他(指安拉)只制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在着重禁食豬肉的時分,也說明晰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爲了活命恰當吃一點,真主是寬恕的。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義公佈的,穆斯林有必要無條件接受和恪守,不能有半點的置疑。因爲伊斯蘭教的這些規則習氣了其時公民的生活習氣,順應了其時阿拉伯區域社會開展的客觀要求,因此,使伊斯蘭教逐漸擴展,傳達於亞、非廣闊區域。我國唐人杜環在《經行記》中講到:“大食法不食豬、狗、驢、馬等肉。”

除了明朝之外 還有什麼朝代是禁止不能吃豬肉的 第2張

唐宋時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我國經商,因他們崇奉伊斯蘭教,所以把禁食豬肉的風俗也帶到了我國。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談》中已記載了這一風俗:“至今番人但不食豬肉罷了……非手刃六畜則不食。”通過幾百年前史的開展,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成爲後來的回族。十三世紀初葉,因爲成吉思汗西征而被逼東遷的中亞、西亞、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後來也根本都開展成爲回族。他們對伊斯蘭教的戒律特別注重,嚴厲恪守其規則,並逐漸開展成一種風俗習氣,“西域夷人安插華夏者,多從駕而南,號色目種,隆準深眸,不啖豕肉……誦經持齋,歸於清真”。可見,元時江南一帶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豬肉的習氣。明代開端時,因爲回族建功立業,加上明武宗時,後宮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對回族在一個時期內還比較接近,回族的風俗習氣也遭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間有“禁民間畜豬,著爲令”之事。但後來,回族在政治上遭到壓榨,回族的宗教崇奉和風俗習氣也開端遭到限制和輕視,乃至誣衊。這說明明末回民不食豬肉的風俗習氣,已遭到控制階級的損壞。

除了明朝之外 還有什麼朝代是禁止不能吃豬肉的 第3張

清代,回民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氣更是遭到嘲弄和誣衊。控制階級在嚴酷打壓西北迴民起義後,爲了區分出回民與漢民,以是否吃豬肉來查驗,致使引起更多回民的抵擋與奮鬥。 越是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回民越堅持自己的習氣。清代著名的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儀式》中解說《古蘭經》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時說:“豬是畜類中最渾濁的,其性貪,其氣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牙,好攫,齧生肉,愈壯愈惰,老者能附邪魁爲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國民黨控制時期,回民不吃豬肉相同遭到侮辱。《南華文藝》公開刊載文章,誹謗說回族清真寺裏供有豬像,這是回族的先人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強烈抵擋,以致開展到全國回族的抵擋運動。 回族通過長時間的前史開展和在與歷代反抗控制階級的壓榨、輕視的奮鬥中,對豬的制止更加嚴厲。 現在我國回族大衆不只禁吃豬肉,並且還禁養豬,乃至從思想意識和感情上惡感和見不得豬。有些回民見了豬就背轉過臉,有些嗅到豬肉味就厭惡、吐逆。碰到賣豬.肉的鋪子、飯館,就趕忙躲開。但凡做過豬肉的鍋、碗、盆、筷、案板等一概不必,也不去觸摸。在不得已用時,要用火燒鍋,用滾開水燙碗、盆等。寧夏、甘肅等地的回族連“豬”字提也不提,把豬稱作“狠宰惹”,把豬肉稱作“孩代絲肉”或“大肉”,豬油稱作大油。對豬和豬皮製造的系列產品也很少用。如不必豬鬃、豬毛刷子,不必豬毛牙刷,不必豬油製造的番筧、香皂。寧夏徑源、西吉、同心、吳忠,甘肅臨夏、平涼等許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連豬皮鞋、豬皮夾克也不穿,乃至有些屬豬相的自稱爲屬黑的,姓朱的因與豬諧音,也改爲姓黑的。這一切已成爲我國回族公民一項重要的風俗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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