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類文史 > 蘇轍的官場生涯起起落落,他解決的黃河改道事件是怎麼回事?

蘇轍的官場生涯起起落落,他解決的黃河改道事件是怎麼回事?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1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蘇轍(1039年3月18日—1112年10月25日),字子由,一字同叔,晚號潁濱遺老,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北宋文學家、詩人、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嘉祐二年(1057年),蘇轍登進士第,初授試祕書省校書郎、充商州軍事推官。宋神宗時,任制置三司條例司屬官,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出爲河南留守推官。此後隨張方平、文彥博等人歷職地方。

蘇轍的仕途坎坷,官場生涯起起落落,他在文學成就上不如東坡,但在官場上位高於東坡。蘇轍一生的成就還體現在黃河改道事件。

回河之爭的過程

蘇轍的官場生涯起起落落,他解決的黃河改道事件是怎麼回事?

元豐五年(1082年)河歸北流後,依然決溢不斷。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朝廷命祕書監張問相度河北水事,十一月張問請於南樂大名埽開直河並籤河,分引水勢入孫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回河東流之議復起。大臣文彥博、安燾、呂大防、王巖叟、王覿和都水王令圖、王孝先、吳安持、李偉等,都力主回河東流;右相範純仁和蘇轍、曾肇、趙瞻、範百祿、王存、胡宗愈等則主張維持北流,反對回河。

元祐三年六月皇帝下詔稱:黃河未復故道,終爲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議,已嘗興役,不可中罷,宜接續工料,向去決要回復故道。三省、樞密院速與商議施行。

蘇轍面對回河加速之勢,連上三疏,極力反對,大意謂:議復故道,事之經歲,役兵二萬,聚梢樁等物三十餘萬。方河朔災傷困弊,而興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竊嘆。今小吳決口,入地已深,而孫村所開,丈尺有限,不獨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況黃河之性,急則通流,緩則淤澱,既無東西皆急之勢,安有兩河並行之理?縱使兩河並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費又倍矣。

在疏中他又針對北流致御河湮滅失饋運之利,恩、冀以北,漲水爲害,公私損耗,河徙無常,萬一自契丹界入海,邊防失備等三說進行了反駁,極力主張停止回河之役。元v四年正月,朝廷下詔停止回河及修減水河;七月,冀州南宮等五埽危急,都水監仍堅主東流或二股分行,以紓下流之患。

蘇轍的官場生涯起起落落,他解決的黃河改道事件是怎麼回事? 第2張

八月,蘇轍再次上疏稱:夏秋之交,暑雨頻並。河流暴漲出岸,由孫村東行,蓋每歲常事。而李偉與河埽使臣因此張皇,以分水爲名,欲發回河之議,都水監從而和之。河事一興,求無不可,況大臣以其符合己說而樂聞乎?臣願急命有司,徐觀水勢所向,依累年漲水舊例,因其東溢,引入故道,以紓北京朝夕之憂。故道堤防壞決者,第略加修葺,免其決溢而已。

至於開河、進約等事,一切毋得興功,俟河勢稍定然後議。元v五年二月、九月,蘇轍又兩次進言諫阻東流,並要求罷吳安持、李偉都水監差遣,正其欺罔之罪,甚至以修河司若不罷,李偉若不去,河水終不得順流,河朔生靈終不得安居之辭相警告。但以太后爲主的中樞始終傾向東流,雖時停時作,至元v七年十月河水已大部東流。紹聖元年(1094年),盡閉北流,全河之水東還故道。

這次黃河回覆東流,不過僅僅五年時間,至元符二年(1099年),黃河於內黃決口,東流斷絕,主流又趨向北流,仍至乾寧軍一帶入海。積極主張回河的吳安持、鄭佑、李仲、李偉等被朝廷加罪,投之遠方,結束了第三次回河的爭論。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