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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將全國劃分爲哪些軍事區域?並設總管負責該地區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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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將全國各地區劃分爲若干軍事區域,設總管負責該地區軍事,平時備邊防患,戰時奉命出征。總管下設總管府,分上中下三等。另外尚有四大總管:晉王楊廣鎮幷州、秦王楊俊鎮揚州、蜀王楊秀鎮益州、韋世康鎮荊州。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隋朝共設有三十至五十多個總管,以長安爲中心分爲東西南北四大軍區,駐守天下諸州以抵禦外患。並且以北部邊疆地區爲重點,鎮守要害。軍區共有:北及西北八府,主要防禦突厥汗國;東北七府,防禦突厥汗國和契丹;中西部八府,拱衛畿輔,扼守江源;東南九府,守南方形勝險固之地;另有防禦吐谷渾的疊州,鎮爨族之南寧;之後又增加遂、瀘二府以防備當時的西南各部落。後來唐朝也繼承這種作法,並且發展成“道”的軍區或監察。

隋文帝將全國劃分爲哪些軍事區域?並設總管負責該地區軍事

總管府

北周開始設置的區域性軍事管理機構。魏晉以來,逐漸形成一些軍事指揮區域,即都督區。至隋唐,總管府逐漸由純軍事性質轉向兼管軍民兩政的職能,並且成爲普遍的地方常設權力機關。

隋代總管府是地方上最高統治機關,但其本身又有等第之差。一般分作上、中、下三等;若是親王出任某府總管,則該總管府被列爲“大”等府,這僅是少數特例。開皇末年,大總管府有四:益、荊、揚、並。關於總管的品秩,則根據總管府的等次而有所差別。上等府的總管,爲視從二品;中等府的總管,爲視正三品;下等府的總管,爲視從三品。

品秩不同,其俸祿待遇、車騎服飾自有差別。總管府與諸州的上下隸屬關係既已明確,其等第品秩地位也已清楚,則其兼管軍、民兩政的職能昭然若揭。關於總管府治理民事,《隋書》記述頗多。譬如:韋世康任荊州總管,“爲政簡靜,百姓愛悅,合境無訟”。爾朱敞就任徐州總管,“在職數年,號爲嚴肅,民吏畏之”。

乞伏慧任荊、潭、桂三府總管期間,江湘之地“其俗輕剽,慧躬行樸素以矯之,風俗大洽”。而令孤熙在桂州總管府任內,“爲建城邑,開設學校,華夷感敬,稱爲大化”,可見深得民心。這充分表明:總管府是隋朝地方行政體制的最高層級。

隋文帝將全國劃分爲哪些軍事區域?並設總管負責該地區軍事 第2張

至於總管府的軍事職能,主要是指鎮撫一方,特別是在北方邊地最爲突出;其次是訓教管內府兵,管理軍坊。

按照常例,凡任總管之職者,必定兼任駐在州的刺史——二級行政區的行政長官,且以駐在州的全名作爲本總管府的專名,合稱“囗州總管府”。這是隋唐時代總管府、都督府的顯著特徵。

隋代總管府建制已經由純軍事性質轉向兼管軍民兩政的職能,並且成爲普遍的地方常設權力機關,但尚未完全蛻掉其母體的胎記。據此,總管府管區至少已是高於州級區域的“準行政區”。隋文帝時期,地方行政體制呈現出五個層級,即:總管府—州—縣—鄉—裏。

鄉、裏乃基層行政組織。唐代初年重建這種地方行政建制時,雖然仍沿用“xxx州諸軍事”傳統措詞,但性質已變,總管府遂以正規行政管理體制的面目存在於封建國家的版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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