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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期爲什麼會形成質子制度?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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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子外交指的是皇帝、軍閥將自己的子女、妻子等親近家屬送到他國,在戰略上形成外交妥協,是古代一種重要的外交策略。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質子制度是中國古代社會的一項重要制度有着很深的淵源。質子們是存在於特殊條件下的一個特殊羣體扮演着極爲重要的角色。隨着社會歷史的發展他們逐漸成爲朝廷鞏固和維護統治的重要工具被納入了處理對外關係或民族關係等的內容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曾起過特殊的作用。它存在於亂世亦存在於治世至唐代己經有了很高程度的發展。

質子羣體是唐代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處於唐代社會這一大網絡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質子的形成亦並不是一種孤立的現象,與其它事物相隔離,而是與其它社會現象相聯繫,並形成於諸多因素中。

一、政治上維護和鞏固國家統一的需要

有唐一代,自其建立伊始,即存在着多種分裂和反叛勢力。從唐初之隋末反唐勢力再到唐末藩鎮叛亂勢力,無不對唐的國家統一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其間又有外部之夷狄對唐邊境的侵略和困擾。而大唐帝國作爲當時世界一超級大國,其一向將自己作爲天下中心來對待,是世界秩序的統一和主宰者。

這是漢唐的外事體制的表現,並且這種天下各國大一統於中國天子的世界秩序觀的根基與由來悠遠的一元論傾向有關,同時也由於一種當時己深入人心的文化優越感。鑑於此觀念,唐王朝是不希望任何分裂勢力的存在來影響國家的統一和穩定的。

致使唐廷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達到鞏固、維護世界統一秩序的目的。因此,一切有益於維護國家統一的手段,其都要充分利用。而質子制度的淵源極爲久遠,不論是在戰亂紛爭的春秋戰國時期亦或是天下統一、國力強盛的大漢,都曾在處理各方關係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借鑑歷史經驗的基礎上,唐廷遂採用了納質子之方法。

唐朝時期爲什麼會形成質子制度?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突厥默吸柴贅不馴,多次背盟,令唐廷惱怒。唐帝隨即下令姚崇等北伐之曰唐廷索取質子以維護國家安定、統一的目的。

另外,質子制度發展到唐時,經久不衰,達到了鼎盛時期。唐帝王更是把這種質子們普遍入侍於唐廷的現象看成是四夷賓服,天下大治的重要標誌之一。

貞觀二十二年,四夷君長爭遣使朝賀。太宗大悅,認爲“蠻夷君長襲衣冠帶刀宿衛,東薄海,南蹄嶺,戶開不閉,行旅不貴,糧取給於道”是爲“天下大治”湯,。又李翱在上疏唐廷興復太平六事時說“百姓樂康,蕃虜入侍,天垂景星,地涌醋泉,鳳凰鳴于山林,麒麟遊於苑囿”是爲天下太平。

因此,唐帝王繼續運用這種制度,以限制有損於大國統一的勢力,亦爲一種明智之舉。

二、唐代對外關係的發展和特殊的內部環境

就外部質子而言,唐代對外交往的發展是其存在的重要原因。

縱觀上文所述,唐代的外部質子尤其是內屬少數民族及周邊國家或政權質子在總的質子羣體中佔了相當大的比重,且多出現於唐王朝的強盛時期。所以,唐朝的雄厚國力是他們存在的重要基礎。

唐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發展的鼎盛時期,經濟繁榮,國勢強盛,四至疆域曾達中國歷史之最。因而,唐王朝憑藉種種優勢對周邊少數民族或國家政權產生了巨大的威懾作用。

他們紛紛歸順、朝貢。盛唐時,與中國建立朝貢關係者多達“七十餘番”。與此同時,邊疆各少數民族和政權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彼此間的交往不斷加強,強勢民族攻打弱勢民族的現象常而有之。因此,弱勢民族亦會迫於壓力而納質於強勢民族以自保。

在此種情況下,這些周邊少數民族或國家政權,爲着不同的目的,紛紛納質於唐。通過上文對外部質子的分析和描述可看出,外部質子們入侍於唐廷不外乎以下幾種情況尋求唐廷援助,如在新羅、百濟與高句麗三國的關係中,新羅受到了百濟與高句麗的聯合攻擊,其在無奈之情況下,於貞觀二十二年遣金春秋入朝求援,“春秋因請天兵伐百濟,乃救蘇定方帥師徵百濟。春秋又請改章服,從化制。留文汪以備宿衛”維持與唐友好關係,如於聞尉遲做等。

唐朝時期爲什麼會形成質子制度?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2張

即使起初與唐關係劍拔弩張、矛盾重重、戰爭不斷者,在迫於唐廷的巨大壓力下,其最終亦是納質投降,如吐蕃等歸順於唐廷,如東突厥之阿史那思摩、阿史那忠等入唐廷謝恩,如東突厥移力貪汗、新羅金義瓊等入唐求學、習華禮,如西突厥薛裕朝、於聞尉遲勝及大批新羅質子等。

另外,唐廷對這些質子一般都採取懷柔政策,不時給予賞賜,待遇優厚。同時這些質子們入唐後,一般都要入唐習業,且有的能夠進入國子監習讀。其歸國後,即擴展了與唐文化傳播、交流的途徑,使出質方獲得了唐先進的文化。

因此,對於出質方來說,納質於唐一方面維持了與唐的友好關係,得到了唐廷的有效庇護,另一方面亦能得到種種優待,所以他們樂於納質於唐。這就爲質子的存在創造了條件。此外,對於內部質子來說,尤其是地方勢力間的質子,其存在是有着特殊的環境背景的。

內部質子多出現於唐初及唐中後期的動盪時期。在動亂的社會中,人與人間的關係極爲複雜,叛亂之事時有發生。

爲取得彼此間的忠信,己爲歷史所驗證且屢試不爽的質子制度即是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外部質子大規模存在併發揮了重要作用的大背景下,各勢力間借鑑前代經驗而採用納質子之法來保證彼此間的忠誠,就爲質子制度的繼續存在提供了可能。

另外,民間質子的存在除以上原因外,還與當時商業的發展和資本的增多有密切的關係。李劍農先生指出“唐代之貴族官僚地主與南北朝無異,其對於邸店質庫等之重視,與對於莊宅田園、水礁、水碾皚同。一面富有田宅,一面並經營邸店質庫等事業。”持資者們利用質押、借貸的方式來獲取利息,收質放債。

各地的質庫業異常發達,且已融入到了政府的許可範圍之內,具有合法的地位。因此,在民衆極爲貧窮時,以抵押的方式獲取錢物,實爲可行之法。而鑑於當時人與人間不信任程度普遍降低的情況下,以子女爲質,更有利於維護忠信,這就使得民間質子亦較爲普遍的存在。

三、宣揚國威,感化夷類

唐廷大量納取四夷質子,除了以上爲鞏固統治、維持對外關係,以獲取忠信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心態,即宣揚國威,欲以恩澤感化夷族之落後狀態。

唐朝時期爲什麼會形成質子制度?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3張

唐廷處處以大國姿態顯示自身對周邊族的恩澤,潤以及時雨,普照以暖陽,充分傳播其皇唐之德。因此,唐王朝即有意識地對這些質子們進行多方面的所謂的“德化”教育,“或委以經略之功,令其展效,或矜其首邱之志,放使歸蕃”。他們在唐積極學習先進的文化知識,並有機會參加一些祭祀、慶典、集會等重大活動,在唐有廣泛的交際圈等。

可以說,他們在唐的所有活動都有利於他們對唐博大精深文化的吸收。通過耳聞目染,他們深入瞭解了唐王朝的禮儀、法律及各種規章制度等。他們歸國後或充當副使時,即可“轉通聖旨,下告國中”刃,很有成效地宣揚了大唐帝國之威,同時傳播了唐文化。

另外,質子們多爲未來王位的繼承者,他們“深受漢文化薰陶……返邦後往往成爲本國親唐派首領,率先輸誠效忠,對於宗藩關係的加強和鞏固起了重大作用。”因此,從這方面說,唐廷在從道德、倫理觀念等方面對質子以感化,使其成爲唐恩威的傳播者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培養了忠於唐廷的代言人,從而增強了對出質方的控制力。這也是唐廷極願看到的。

結論

綜上所述,質子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唐統一、鞏固國家的原因,又有當時的特殊背景,包括唐代國勢的強盛而形成的對外關係的發展、動盪的內部環境和質庫業的發展等。

當然,質子的存在和形成,從根本上來說,即是自禮樂崩後,天下之誠信程度下降,各方欲以質子爲抵押保證,來獲得忠誠、信義,作爲處理關係的一個重要砝碼和保障。

而在此種情況下,質子制度之所以能夠起到人們所期望的作用的根本原因又在於人性所獨特具有的父子間的慈、孝觀念。這種觀念來源於子女與父母間的血緣關係,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抹殺的。只要他們之間存有這種親情,此種制度既能永遠起到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