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唐朝朝廷怎麼應對自然災害?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解讀,接着往下看吧~
四時的運作,是農村生活的基本步調。相對之下,朝廷表面上是該節奏的推動者,實際上卻也是干擾者。然而,朝廷只是農民必須面臨的問題之一,他們還有一個更爲迫切的問題:
無法預知的大自然
農民順從着大自然的意志規律的運作生活,大自然卻未必給予善意的迴應。最終,他們仍舊要向剝削他們的外在世界求援。
日食
從先秦時代開始,天人感應漸漸成爲知識分子用以制衡王權的理論工具。經過歷代的發展後,更是深入人心。由此,時令的災禍最終還是導向執政者本身。如同孟子所說:
最終執政者還是要承擔起相當程度的責任。
月食
無論如何,經營農業的過程中,必然有各種自然災害的干擾。
面對着這些自然災害,唐朝廷是抱持着什麼態度,又是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部分會在下個章節有所討論,在此先看看唐代主要的自然災害與時人的看法。
一、天地的預警
依現代自然科學的眼光來看,日食、月食、流星等,只是單純的天文現象,大多可以預測。地震雖是地層運動造成地層斷裂後,釋放能量的結果,今日科學仍無法預測。
日月食,流星等天象雖屬災異,卻只有在很極端的情況之下,纔會真正造成人員與財產的傷亡,大多時候只是造成民衆的恐慌而已。相對之下,地震卻是往往造成大量的傷亡,其他的地質災害亦如此。以下一一列舉討論之。按《唐會要》之記載,唐代可考的日月食等天象災害發生時間及次數如下:
地震
表:唐代歷朝日食月食次數
日食大多集中在玄宗朝以前,短短的138年高達64次,餘下的151年卻只有27次,很明顯的不合理;月食的記載,玄宗朝以前尚稱完整,到德宗朝以後甚至無記載,可見這與當時政治上軌道與否有很大的關係。故玄宗朝以前的日月食記載較可信,之後則需詳加考證方可。
唐人對於日食的看法,可見於憲宗朝的一場討論。元和三年(808)七月辛巳發生了一場日食,憲宗便趁此機會詢問朝臣:“昨太史奏,太陽虧及朔月,上瞻如言皆驗,其故何也?”李吉甫是這麼回答的:
唐代的天文學的發展,已足以理解日食發生的原因,並認爲這是一個可以經由精密的計算推估的自然現象。李吉甫對這個現象可能也只是略懂而已,當然無法詳細交代,只是稍微解釋一番,重點還是在之後的進諫:
當時憲宗當下“深然其言”,回答道:
這或許也算是另一種程度的罪己,只是因爲沒有造成實際的傷亡,不用詔告天下,僅限於朝廷上的議論而已。若是造成實際傷亡的災害,皇帝則常常會下罪己詔自譴,其內容不外乎以下四項:
一、強調自己奉天承運的身份,表達自己因失職導致災害時心中的內疚;
二、反省自己的德行;
三、對自己爲政不力自我批判;
四、提出弭災或減災的具體方略。
二、氣象災害和生物災害
地震的原因,出自於地層斷裂後,釋放之能量造成的地表災害。在唐人的眼中,則有着截然不同的解釋。歷代正史的《五行志》,皆這麼引用劉向的說法,“金木水沴土,地所以震。”因此地震在五行災異當中,也有着相當的地位。唐代朝廷知其然,卻也往往爲其所苦。
地震的到來,首先便是無預警的天搖地動,有時未必造成傷亡,如元和七年(812)“京師地震,草樹皆搖。”其下無記載,可能只是一般五級以下的有感地震,並未造成嚴重的傷亡。嚴重者則撕裂地表,有時連地下水源都涌出地表,如干符三年與四年的地震,皆有“地陷水涌”、“山裂水涌”之記載,可見其釋放能量之巨大。
在這過程裏,隱藏於地殼中之氣體、液體爆發性的衝出地表,或因地殼之間的摩擦等因素,故往往伴隨着如雷的巨響,如貞觀二十年(646),“靈州地震,有聲如雷。”強度大的地震便會直接造成屋舍倒塌與人員傷亡。可考之唐代地震,以開元二十二年(734)者爲最劇,史載“秦州地震,西北隱隱有聲,坼而複合,經時不止,壞盧舍殆盡,壓死四千餘人。”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損害。
同樣的,地震的造訪,出自於君王的不德。故有地震時,大臣也往往藉機進諫。高宗朝連續發生地震,張行成便藉着皇帝憂慮自省的機會,趁機進奏:
張行成之諫議,實爲針對高宗朝之情勢所發,皇帝表面是深以爲然,實際上只是當成耳邊風,其後之作爲卻無太多差異,最後仍不免女主臨朝的結果。
山崩等其他地質災害成因較爲複雜,難以單一因素歸結。然新舊唐書五行志,皆江山崩裂於地震之後,可見這也是唐人理解中,類型較爲接近的災害。唯一的差別,在於許多山崩的記載往往伴隨異象。故在其複雜的成因背後,又參雜了些神祕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