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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年明朝大事記:細數這一年整個大明朝的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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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紀事: 清軍入濟南

崇禎十二年(1639)正月,清軍由京畿南下攻入山東。時樞輔楊嗣昌以爲德州是清軍南下的必經之地,傳檄令山東巡撫顏繼祖率兵扼守。於是濟南空虛,止有鄉兵五百、萊州援兵七百,勢弱而不能守。清軍從畿輔而西,抵山西界,復折而南,繞開德州,下臨清,渡會通河,直插濟南城下。明軍拒城守禦死戰。初二,城潰巷戰死難者甚衆。德王朱由樞、奉國將軍朱恩賞等都城破被俘。

清兵退歸

崇禎十二年(1639)二月,清親王多爾袞率軍飽掠後,從山東北返至天津衛,渡運河東歸。三月初九,清軍從青山口出關,退回遼東。是役,清軍入關達半年,深入二千里,攻佔一府、三州、五十五縣,二關;殺明總督二、守備以上將吏百餘人;俘獲人口四十六萬餘、黃金四千餘兩、白銀九十七萬餘兩。中原人民所遭受的苦難和財產損失無可計量。

崇禎帝詢問練兵措餉

崇禎十二年(1639)三月二十六日,崇禎召淮揚道參議鄭二陽於平臺,詢問練兵措餉之事。二陽答:臣初到揚州,各營設有官兵,向來相沿虛冒。臣刻意簡練,有一額即求足一兵,隨時操練。所以防寇二年,不請一兵一餉。崇禎帝說:此一方事。謂天下如何?二陽答:大抵額設之兵,原有額餉、但求實練堪用,則兵不虛冒。即核兵即足餉。若兵不實練,雖措餉亦無益。崇禎帝問練兵?二陽答:臣所見只以參將、遊擊以下官操練。崇禎帝問如何操練?二陽答:如參將、遊擊選千人,總選十百,責按兵法。崇禎帝又問措餉。二陽答:措餉,諸臣條陳已十分詳盡,關鍵是得其人。如鼓鑄得人,利歸公害,否則在私室。崇禎帝問:近來各地災傷乏餉,如何處置?二陽答:裁不急之官,亦可省費。如揚州有催餉主事,不如由巡按催辦。崇禎帝說:催餉主事非爲定例。二陽說:臣見殘破州縣,慶都、欒成,急宜下寬大之詔,收拾人心。崇禎帝納其言。

1639年明朝大事記:細數這一年整個大明朝的動盪

論文武諸臣失事罪

崇禎十二年(1639)三月,清軍回師。此役明軍失陷城鎮六十餘處。帝命楊嗣昌議文武諸臣失事罪。五月初一日,楊嗣昌奏失事五事:曰守邊失機;曰殘破城邑;早失陷藩封;曰失亡主帥;曰擁兵觀望。於是薊鎮總監中官鄭希詔,分監中官孫茂霖,順天巡撫陳祖苞,保定巡撫張其平,山東巡撫顏繼祖,薊鎮總兵吳國俊、陳國威,山東巡撫倪寵,援剿總兵祖寬、李重鎮,及他副將以下至州縣有司,凡三十六人同論死。被貶削者爲數更衆。

加徵練餉

崇禎十二年(1639)六月二十三日,明廷因東事愈重,乃決策抽練各鎮精兵,復加徵“練餉”。輔臣楊嗣昌定議:宣府、大同、山西、延綏、寧夏、甘肅、固原、臨洮、遼東、薊鎮,及保定、畿輔、山東、河北各鎮兵由各總鎮、巡撫、總兵分練,東西策應,聞警即至。於是有練餉之徵。初增剿餉,期以一年而止。餉盡而亂未平,詔徵其半。至是,督餉侍郎請全徵。帝慮失信,嗣昌曰,無傷也,加賦出於土田,土田盡歸有力家,百畝贈銀三四錢、稍抑兼併耳。於是剿餉之處復增練餉七百三十萬。合遼餉、剿餉、練餉共增賦一千六百七十萬兩,民不聊生,使起義軍隊伍更加擴大。

 限制題奏字數

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初八日,崇禎帝令限制題奏字數爲六百五十字,兵、刑、錢、谷事不在此例。

清兵攻寧遠

崇禎十二年(1639)冬十月,清軍再次進攻寧遠(今遼寧省興城)。時寧遠守將爲都督同知金國鳳,統軍近萬人。清軍攻寧遠,明將士膽怯。國鳳憤,率親丁數十人出據北山岡與清兵苦戰,矢盡力竭,與二子及衆親丁皆戰死。


文化紀事:

陳裸逝世

陳裸(1563-約1639)吳縣(今江蘇蘇州)人。一作雲間(今上海松江)人。初名瓚,能詩,工楷書,擅繪畫。山水學趙伯駒、趙孟頫、文徵明,摹古人筆法逼肖。著有《嫗解集》。

郝敬逝世

郝敬(1558-1639)京山(今湖北京山)人。萬曆十七年(一五八九)進士,官禮科給事中,知江陰。幼稱神童,性跅馳。嘗殺人繫獄,得父友援之,始折節讀書。通經學,著述頗富。亦善畫。卒年八十二。

雜譚逸事:

洪承疇總督薊遼

崇禎十二年(1639)正月十九日,總督洪承疇和陝西巡撫孫傳庭率軍北上入衛京師。崇禎帝從樞輔楊嗣昌議,進洪承疇爲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薊、遼軍務,孫傳庭總督保定、山東、河北軍務。

1639年明朝大事記:細數這一年整個大明朝的動盪 第2張

偉業奏陳時政

崇禎十二年(1639)正月,翰林院修撰吳偉業奏陳時政:今日阽危至極,皇上當下哀痛之詔,憫人罪己,思咎懼災,吊死恤忠,賞功禁暴,使父老子弟,悲憤同仇,人心勃然,戰氣自倍。臨清,只系一州,賈人千金購士,輒用破賊。今以京師之大,公候貴戚之盛,皇上召之便殿,忠義激勵,共捐家財以募死士,更出空頭告身數百道,懸犒有功,使入敵營,燒其輜重,毒其水草。臣以爲敵氣已惰,陛下威靈四暢,敵必逃遁。但敵去之後,方勞聖慮。今日之計,急遣知兵大臣選九邊銳卒,再益以川浙兵各數千人,預防今秋。然後大更法制、選將備邊,嚴肅武試、積粟足食。

劉宇亮罷免

劉宇亮,生卒年不詳,字季龍,號蓬玄,四川綿竹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歷南京光祿少卿。崇禎六年(1633)進詹事,纂修玉牒。不久,遷禮部左侍郎。十年七月,改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理右侍郎事。八月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次年六月,加文淵閣大學士,代貞運爲首輔。時清兵入寇,宇亮自請督察軍情。崇禎帝欲革盧象升,令宇亮爲總督。宇亮懼,與國觀、嗣昌謀,疏請留象升,而宇亮仍往督察。宇亮至保定,象升已戰死,聞清兵將至,相顧無人色,急趨晉州躲避,知州閉門不納。十二年正月,宇亮移師天津,疏論諸將退縮,因及總兵劉光祚,詔斬光祚軍前。會光祚適有武清之捷,宇亮復又具疏爲之乞宥。崇禎帝斥責,下部議落職閒住,後被重劾,二月初七日,宇亮被削籍罷免。久之,卒於家。

馬進忠、李萬慶降於明

川、陝農民軍相繼爲明軍剿平後,崇禎帝詔左良玉赴河南。左良玉率剛被授爲副總兵的農民軍降將闖塌天劉國能在鎮平關大敗馬進忠部。馬進忠崇禎十二年(1639)三月二十四日降於明。活動在河南的另一支農民軍射塌天李萬慶,也連被左良玉敗於唐縣、內鄉。李萬慶在明的誘招下,也於四月二十三日降於明。不久,李萬慶也被授職副總兵。


程國祥致仕

程國祥(?-1639),字仲若,上元(今江蘇省南京市)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進士,歷確山、光山知縣,遷南京吏部主事,乞養歸。起禮部主事。天啓四年(1624),調吏部主事,其冬被魏忠賢除名。崇禎二年(1629)起稽勳員外郎,遷考功郎中,主外計,時稱公慎。不久遷大理寺右丞,歷太常卿、南京通政使,就遷工部侍郎,復調戶部。九年冬,召拜戶部尚書。時度支匱乏,國祥多方區劃,帝始眷之。崇禎十一年六月,帝召廷臣七十餘親試之。居數日改國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機務。國祥委蛇其間,自守而已。十二年四月,帝召對,無一言。帝傳諭責國祥緘默,大負委任。同月二十一日,致仕。同年卒於家。

夏尚絅論京城浚濠

崇禎十二年(1639)四月,京城浚濠,寬五丈、深三丈,給事中夏尚絅奏陳說:連年胡騎入犯,皆藩籬失守,門庭無恙,若使塹水足拒,則去冬長驅如通州、德州、滄州、濟南,其爲廣川巨津更多,而揚鞭飛渡,如入無人之境。則控扼隊要,是在人不在險之明證。今擲此百萬於水濱,不如移而用之於巖疆,防禦要害,使胡騎不敢入。

1639年明朝大事記:細數這一年整個大明朝的動盪 第3張

張獻忠復起於谷城

崇禎十一年(1638)四月,張獻忠受撫於谷城。張獻忠在谷城表面上“跪拜有禮節”,實際上卻訓卒治甲杖,不放兵、不應調、不入見制府,“驕不奉法”。張獻忠在谷城徵糧、徵稅、擴兵,向文燦“要挾無厭”。谷城知縣阮之鈿度張獻忠必反,以告文燦。文燦惡聞其語。之鈿乃疏聞於朝,也不能用。崇禎十二年五月初九日,張獻忠在谷城重舉義旗。農民軍殺谷城知縣阮之鈿,火焚官署,揮軍攻房縣。

羅汝才起於房縣

崇禎十一年(1638)十一月,羅汝纔等九營降於明。熊文燦分處羅汝才及一丈青、小秦王、一條龍四營於鄖縣;惠登相、王國寧、常德安、楊友賢、王光恩五營於均州,署汝才遊擊將軍。令散其黨從徵立功。汝才言,不願署官,也不願食餉,願爲百姓。農民軍不肯釋甲,帶刀耕耘。崇禎十二年五月初九日,張獻忠復起自谷城,羅汝才也率四營起於房縣。張獻忠、羅汝才合兵攻克房縣,殺縣郝景春,又連下鄖西、保康等地。不久,屯於均州的惠登相五營也反,農民軍勢重新大振。

宗室授官

崇禎十二年(1639)七月十二日,授宗室朱謀超中書舍人,由棣俱爲知州。敏灞、謀堡、華通判、常淺、鼎涇、常渾,俱爲知縣。


左良玉兵敗

左良玉(1599-1645),字崑山,臨清人。官遼東軍右營都司。崇禎元年(1628)寧遠兵變,良玉削職回衛。不久復官,與清軍戰數有功,被薦爲副將。崇禎六年,命良玉爲都督僉事,授剿總兵官鎮壓農民軍。逐漸成爲明軍勁旅之一。崇禎十二年五月,張獻忠反於谷城。七月十七日,良玉率軍追獻忠,逾房縣八十里,被張獻忠設伏圍困。左軍遠道奔襲,兵乏食,前鋒將羅岱被俘,良玉大敗奔還,軍符印信盡失,棄軍資千萬餘,士卒死者萬人。

德王由樞被俘

崇禎十二年(1639)七月,德王朱由樞被清兵俘獲,遣宦官王朝進、張福祿,都司徐文師上書,自廣寧入,參將夏成德奏報朝廷。廣東道御史汪承詔言:宜燒焚其書,勿令外傳;王朝進等宜編置遠方,勿讓其浪傳敵訊。萬一皇上展親之念篤,宜別遣邊人量齎用物,俾申德意。若王不造,失守社稷,遠播沙漠,庶幾戎狄悔禍,隆禮有加,王宜優遊塞外以終天年。朕已撫王嗣,俾纘舊服,俟其成立,當使自將待邊以泄王憤。如此,庶彼知朝廷大義,可絕其垂涎,杜其凌侮。報聞。

1639年明朝大事記:細數這一年整個大明朝的動盪 第4張

鄖陽缺餉

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十一日,撫治鄖陽右僉都御史王鰲永奏陳:鄖陽兵缺餉二月。鎮兵新舊一萬三千人,馬二千匹,歲費二十餘萬。請酌發鹽引,召商支賣,收價資軍,須行淮鹽舊引,川鹽憚於入峽,不如因而通之,則民與法俱使。

楊嗣昌督師

崇禎十二年(1639)秋,明軍敗。帝聞之大驚,八月二十七日,特旨命嗣昌督師,賜尚方劍,以便宜誅賞。九月初一,帝召嗣昌於平臺。嗣昌言,臣朝受命夕起行。二月,賜白金百、賞功銀四萬,銀牌千五百等。嗣昌條七條以獻,悉準。四日,召見賜宴,越二日,嗣昌陛辭。二十九日,抵襄陽。十月初一日,嗣昌於襄陽大誓三軍,進剿農民軍。時明軍諸將積驕玩,無鬥志,嗣昌鞭副將、斬監軍僉事、劾逮湖廣巡撫方孔炤,整飭軍紀。

金國鳳之死

金國鳳(?-1639)宣府(今河北宣化)人。崇禎中,以副總兵守松山。崇禎十二年(1639)二月,清兵攻松山,環城發炮,城池臺堞俱摧。城中人只能負門板行走。國鳳所統兵不過三千,出城突擊敗還,乃以木石甃補城壞處,奮力殺敵,使清兵屢登屢卻。圍城四旬,終不下。國鳳以功擢署副都督僉事,寧遠團練總兵官。再論功,署都督同知,蔭錦衣衛千戶。同年十月,清軍攻寧遠。國鳳戰死。

楊振之死

楊振(?-1639),文州衛(今遼寧省義縣地區)人。世爲本衛指揮使。天啓二年(1622),河東失守,振隨父及弟夜行晝伏,渡鴨綠江入皮島。毛文龍署其父子軍職。文龍死,振歸袁崇煥,爲寧遠千總,崇禎二年(1629)入衛,以功進都督僉事。郵馬山之戰,以遊擊進參將。久之,擢副總兵。崇禎十二年十月,清兵攻松山,巡撫方一藻議遣兵救援,諸將莫敢應。獨振請行,至呂洪山遇伏,一軍盡覆。振被執令往松山說降。至城下振與從官李祿告城中人堅守,援兵即日至矣。城中守益堅,振、祿皆死。

霍維華逝世

霍維華(?-1636),東光(今屬河北)人。萬曆四十一年(1631)進士。除金壇知縣,徵兵科給事中。天啓間,維華與魏忠賢同郡交好。不久,外艱歸。天啓四年(1624)復故官,改刑科給事中。天啓五年冬擢太僕少卿。次年擢本寺卿。不久擢兵郡右侍郎、署部事。維華每陳奏,必頌忠賢。天啓七年進右都御史,加太子少保。維華性險邪,爲忠賢謀主。其年十月,維華以兵部尚書協理戎政。崇禎改元,附璫者多罷,而維華自如。時江東督師王之臣免,代者袁崇煥未至,維華謀行邊自固。帝可之,給事中顏繼祖上疏極言其罪,乃遣前命。崇禎九年(1636)十一月,左都御史唐世濟以邊才薦霍維華,思宗以維華逆案中人,大怒,下世濟猶太,論遣戍,維華遂憂憤死。

傅宗龍下獄

傅宗龍(?-1641),字仲綸,昆明(今雲南昆明)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進士,除銅梁知縣,調巴縣,後入爲戶部主事。久之,授御史。天啓元年(1621),以疾歸。四年夏,起宗龍巡按貴州兼監軍。天啓六年詔加太僕少卿,憂歸。崇禎三年(1630)起故官,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未幾,拜兵部右侍郎兼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因小故被奪官。崇禎十年十月,帝令即家起宗龍。崇禎十二年五月,以嗣昌薦,召爲兵部尚書。嗣昌督師,兵餉不繼,上章劾中樞不任。宗龍也劾嗣昌徒耗敝國家。帝怒宗龍。後以戎視封疆下吏罪,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宗龍獄。贊十四年五月初七日,釋獄降爲事官,赴督師行營贊理軍務。同月二十日又以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仍充爲事官總理陝西三邊軍務。於新蔡與李自成戰,兵潰而死。諡忠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