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人類文史 > 歷史揭祕:乾隆時期涉及的文字獄的11宗冤案

歷史揭祕:乾隆時期涉及的文字獄的11宗冤案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3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乾隆時期涉及文字獄的11宗冤案

1、孫嘉淦僞奏稿案。

乾隆十六年前後,一份假託工部尚書孫嘉淦名義的奏稿在社會上流傳。奏稿指斥乾隆帝南巡擾民及金川用兵,直書“五不可解十大過”,嚴厲抨擊乾隆帝執政十五年以來的種種缺失,並遍劾滿朝權貴。十六年七月,雲貴總督密奏此事後,乾隆帝下令追查。在全國十七個內地行省中都發現了僞稿的蹤跡,牽連者竟達千人以上。當事人孫嘉淦曾對家人說:“先帝(指雍正)及今上,嘗戒我好名,今獨假我名,殆生平好名之累未盡,有此致之。”後驚懼而終。查處僞奏稿的事延續了三年,最終不了了之。僞孫嘉淦奏稿案中,各個層級的商人是僞稿案的主要傳播者,他們通過商業中心的商行、會館獲得信息,再通過商業網絡將僞稿傳向不同區域,成爲當時基層民衆表達和發泄對清朝統治不滿的政治文化心理的一種方式。

乾隆雖未加罪孫嘉淦,但孫嚇得心驚肉跳,面對身邊哭泣的妻兒,自悔以前不該耿直敢奏,致使別人冒己名寫僞奏稿。乾隆十八年,孫因驚懼而死。在文字獄的腥風血雨中,正氣傲首俱喪,以後敢於直言的就更少了。

2、胡中藻《堅磨生詩抄》案

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密令廣西巡撫衛哲治將胡中藻任廣西學政時所出試題及與人倡和的詩文“並一切惡跡,嚴行查出”。三月,乾隆帝召集羣臣,撮舉胡中藻《堅磨生詩鈔》一詩“一把心腸論濁清。”乾隆帝看後說:“加‘濁’字於國號‘清’字之上,是何肺腑?”謂其悖逆詆訕怨望之處甚多。1755年(乾隆二十年)三月結案,把胡中藻和其族人處斬,禍及師友;鄂爾泰已死,其牌位也被撤出賢良祠。

歷史揭祕:乾隆時期涉及的文字獄的11宗冤案

3、王錫候《字貫》案

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貫》出版後的第三年,王錫候的仇家王瀧南僅據《字貫》自序中說《康熙》字典,"然而穿貫之難也"一句,上書江西巡撫海成,指控王錫候詆譭冊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貫》實爲狂妄不法,要求革去舉人,以便審擬。海成接到王瀧南的狀紙後,立即奏朝廷。乾隆皇帝看了海成的奏摺,首先認爲是妄行著書立說,便批交大學士去處理。後來乾隆翻閱了《字貫》發現在凡例中將孔子、康熙、乾隆的名諱開列,認爲"此實大逆不法,爲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即應照大逆問擬,以申國法而快人心"。其實王錫候是告訴讀者對君王或尊長的名字,如何避免直接寫出或說出來,也就是如何避諱以防犯上,而作一說明的。結果在《字貫》凡例中反而自己忘記避諱。當他一發現,馬上改刻了凡例,不再開列廟諱御名。

當乾隆皇帝開口要重懲王錫候時,海成立即率官員兵丁馳奔棠浦沐溪將王家數十口一併拘捕,裝進檻車,解押上就,對王家藏書,逐一翻閱,指出書中"悖逆狂妄之處"連並奏摺,上呈乾隆。十二月,王錫候一門在京盡皆斬首,"被誅時情狀甚慘"(《鹽乘》),凡爲王錫候產詩文寫過序、唱過讚歌的一律予以制裁。對在辦理《字貫》案件時,"漫不經心"或"不能檢出悖逆重情"的官員都給予處分。乾隆認爲,江西巡撫海成只將王錫候"僅革去舉人審似,實大錯謬",判以斬刑。事後,將繳到王錫候七十九本著作,十七件手稿,已印好的二百六十一部《字貫》,各種書版二千一百七十四版,以及《明詩別裁》、《古學指南》九種五十二本藏書全部銷燬,造成中國歷史上一樁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錫候也成了封建專制的犧牲品。

4、徐述夔的《一柱樓詩集》案

乾隆二十八年(1763), 徐述夔病故。生前曾著有《一柱樓詩集》,乾隆四十三年被仇家蔡嘉樹告發。徐詩中有“明日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徐述夔已死15年,厝棺在鄉間,被剖棺割首懸於東臺縣城示衆。

5、石卓槐案

湖北黃梅縣監生,在其所著《芥圃詩抄》中,有“大道目以沒,誰與相維持”等句。經仇家告發,乾隆批道:“大清主宰天下,焉有大道沒落之理,更焉用外人維持?”於乾隆四十五年下令將石凌遲處死。

6、程明湮案

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縣生員程明湮在讀《後漢書?趙壹傳》中的五言詩“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句後批道:“古今同慨”四字,被仇家告發爲以古諷今,判斬立決。

7、魏塾案

山東省壽光縣民魏塾讀史時,對一千多年前晉代大夫江統寫的《徙戎論》作了一些批註。《徙戎論》針對晉朝時原居住西北的羌、氐族人逐漸遷入中原居住的情況,建議把他們遷徙回原處,以使“戎晉不雜,各得其所”。此議未被晉政權採納。魏塾對此加批註,說那時“在朝諸官俱是駑才豬眼,不用江統之論,遂釀成五胡之災”。經人告發,乾隆認爲五胡、戎狄等都是影射清朝,魏塾因此被判斬立決。

歷史揭祕:乾隆時期涉及的文字獄的11宗冤案 第2張

8、祝庭諍案

江西省德興縣祝庭諍爲教兒孫識字並學點歷史知識,手寫成一本《續三字經》,經人告發,官府查抄,發現該書“於帝王興廢,尤且大加誹謗”。如寫元朝有這樣幾句:“發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被乾隆認爲是影射清朝,“明系隱寓詆清”,結果已故的祝庭諍被開棺戮屍,其子及16歲以上的孫輩均被斬立決。

9、戴世道案

乾隆四十四年,安徽和州的戴世道被人告發其已故的曾祖父戴移孝所著《碧落後人詩集》和已故的祖父戴昆所著《約亭遺詩》中有“悖逆”句,如“長明寧易得”、“短髮支長恨”、“且去從人卜太平”等句。被乾隆認爲懷念明朝,咒罵本朝強迫剃髮,“卜太平”一句被認爲是“暗指今日不太平,不然何用卜乎”?就這樣,戴移孝、戴昆雖死去數十年,仍被開棺戮屍,戴世道受祖先之累,被斬立決,其子侄多人亦被斬監候。

10、卓長齡案

清初浙江仁和縣人卓長齡亦因詩中有“可知草莽偷垂淚,盡是詩書未死心”等句。被人告發,乾隆判爲逆詩,乾隆四十七年卓及其子雖已死多年,仍被開棺戮屍,其孫卓天柱等被斬立決。

11、朱思藻案

乾隆二十一年,江蘇大災,莊稼歉收,米價暴漲,災民無以爲生,而貪官污吏只顧自己享樂,置災民於不顧。常熟人朱思藻十分氣憤,乃將《四書》湊集成文,題爲《吊時語》,抨擊貪官。乾隆認爲這是“侮聖非法,實乃莠民”,朱被殺,凡看過《吊時語》而未告發的也被嚴懲。

以上就是小編爲您介紹的“乾隆時期涉及文字獄的11宗冤案”,有不完善的地方請大家指正。